第一部分 傳奇,從平凡起步 02 14歲的冒險,開車橫越美國

在母親極不情願的祝福下,如同現在的男孩跨上單車騎到街上一樣,我就要手握載貨卡車的方向盤,開上1600多千米的車到蒙大拿州了。這趟旅行展現了我在事業和生活中的冒險精神,也讓我和傑的友誼愈加牢固。我們相信,會是彼此一輩子的好朋友。

公交車轟隆隆地停在我們街盡頭的那一站。我讀的教會中學離家有3千米遠,有時公交車司機看見我豎起外套衣領,帽子拉得低低的,黑色膠鞋深陷雪地里的樣子,便會讓我免費搭便車去上學。他一定是注意到了我要比其他同學走更遠的路去學校,也知道在寒風大雪之中走這段路的感覺更加漫長。我有時會坐市區公交車,可是公交車路線穿越大急流市中心,中途要停好幾站才會抵達大急流市基督教中學。想要按時到達學校的話,我在日出之前就得起床了。

我需要更有效率的交通方式,由於早已具備創業精神,我很快便有了一個靈感。我注意到在我住的東富頓街,有一輛后座空著的1929年產福特A型敞篷車常會從我家門前開過,而同一輛車就停在學校的停車場上。我想,坐這輛車絕對比坐公交車或徒步上學好。所以有一天在學校里,我主動走上前與開那輛車的同校同學搭話。我告訴他,我就住在他家附近,希望可以搭便車上學。他也很富有創業精神,對我說:「你可以每星期付我25美分補貼油錢嗎?」當時每3.8升汽油大約是10美分,我同意了這筆交易。後來才知道,他向每位想搭車的同學都收取每星期25美分的車錢。這是我和傑·溫安洛的第一筆正式商業交易,他從此成了我的終身好友及事業夥伴。

「荷蘭雙胞胎」

傑的父親詹姆斯(James)和另一名荷蘭人約翰·菲利克馬一起經營著溫安洛與菲利克馬汽車經銷公司,該公司直到今日仍在營業,這也是為何杰還是個青少年時便能在大蕭條時代自己開車的原因。我剛認識傑的時候,他很好學、沉默寡言。他是家中獨子,跟我家相比,我很訝異他的家裡極為安靜,父母非常保守。我很外向,不是認真學習的好學生。而傑則保守、認真,在我眼裡他不用讀書就能拿到全科優秀。所以,我最初被他所吸引,不是因為我們彼此之間有任何共同點,僅僅是因為他的車。以前他住在城外,有幾個一同去教堂的朋友,後來他搬到了我住的東富頓街,在新社區並不認識什麼朋友。

我們剛認識時可說是陌生人,彼此極不相似,不僅在個性上,在體型上也是。我短小精悍,有一頭黑髮,傑則高大修長,有一頭金色鬈髮;我外向,他害羞;我會逗人開心,傑則富有機智,時常讓人會心一笑。我還在讀高一時,他已經上了高二。他話不多,不喜歡閑言碎語,不過人很有趣,因為他喜歡普通高中生不會感興趣的話題。我或許沒耐心成為學者,可是我想要擴大自己的眼界,所以我們逐漸彼此吸引,並能進行頗為有趣的對話。

有一回坐他的車上學時,我忍不住問他:「你今晚要不要去看球賽?」我當時根本不知道他是否明白我指的是高中籃球比賽,也不知他是否看過,沒想到他回答說:「好啊,我猜一定很好玩。」於是,我們結伴去看了一場籃球比賽。後來,我們便不時去看球賽,當然,在球賽上會碰到其他朋友,賽後也會一起去喝可樂、吃漢堡。跟我交朋友之後,傑開始接觸到不同的人,也在學校里有了一些朋友。我們經常混在一起,還不時帶女孩出去約會。

多年後,《讀者文摘》(Reader''s Digest)的一篇文章把我和傑形容為「荷蘭雙胞胎」。這種說法在很多方面都不正確,因為我們的外貌和性格都不同,但也不算錯,因為我們的世界觀和理念極為相似。現在回想起來,我覺得我們這份友誼從一開始就很成熟,因為現在有很多人從不曾彼此了解,就憑著外表以及彼此個性合不來,便對別人妄下評斷。我和傑原本不太可能走到一起,但倘若我們永遠不試著去跟外表和舉止看起來不像自己的人做朋友,就永遠不會知道彼此其實有多麼相像。

從男孩蛻變為男人

沒多久,傑不僅結識了更多朋友,還發揮了他的創業才華,找到了更多付費的乘客。他的A型車有時載滿了同校學生,座椅都坐不下,有些人甚至站在車門外的腳踏板上,為了保住小命而用力抓緊車門。當時還沒有安全帶和行車安全準則,所以只要傑沒有超過本市時速40千米的限制,警察就會放我們一馬,他們可能心想這是孩子們在大蕭條時期負擔得起的最佳交通方式吧。

我在家裡裝了一個籃球架,有時和朋友們玩投籃時,會看到傑開車過來,他停好車後並不過來一起打球,只是在附近閑晃。他會跟我們一起進屋,我母親會拿些吃的出來。我母親非常喜歡傑——有哪個母親不喜歡兒子結交成熟、好學、有創業精神,還開著老爸車行汽車的朋友?我和傑的友誼日益加深。我帶給他一點生氣與活力,更從他身上學到許多,因為他很聰明。這真是再理想不過的組合了。

傑的父親後來與我非常熟悉,甚至給了我和傑第一個合作的機會,同時測試了我們承擔成年人責任的能力。當時我年僅14歲,傑16歲,不過,傑的父親一定很信任我們倆,認為我們擁有超出自身年齡的可靠度和能力。他問我倆是否願意把兩輛小型載貨卡車從大急流市開去蒙大拿州波茲曼市(Bozeman)的一個偏僻小鎮,交給他的客戶。這還用問嗎!戰時的汽車產業僅生產用于軍事的車輛,蒙大拿州大型農場的主人只好四處收購這種載貨卡車。如今,把這種責任託付給兩個毛頭小孩簡直是難以想像的,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大量年輕人都去海外打仗了,所以男孩們需要更快成熟。戰時的男孩們需要去做男人的工作,因此我才能在14歲就拿到駕照。

我的母親對傑的父親說:「吉姆,他還沒大到可以開車橫穿美國。」

「他們會沒事的,」傑的父親說,「他們是大孩子了。」

因此,在我母親不情願的祝福下,如同現在的男孩跨上自行車騎上街一樣,我就要手握載貨卡車的方向盤,開上1600多千米的路到蒙大拿州了。我和傑不斷討論與規划行程,因為太興奮了,上路的前一天晚上都沒怎麼睡著。我們醒著,腦海里浮現出大西部、高山、大草原和牧場的景象。我和傑手頭拮据,一路旅館也不多,所以就睡在卡車後的稻草堆上。車子有拖車桿,所以我和傑可以一起開車,用一輛卡車去拖另一輛。有些地方我們有熟人,便會停下來。在艾奧瓦州有一些歸正福音教會的人,還有一些比我們年長的孩子要去大急流市的加爾文學院讀書。我們在這些人家裡歇個腳,東道主便會招待我們。其中一戶人家可能是德國後裔,請我們吃了德國酸菜。我還記得,那家人因為看到我第一次吃酸菜時扭曲的表情而大笑不止,我討厭這個味道。

在高速公路出現前的年代,汽車限速大約是64千米/小時,道路是雙線道,沿著縣界線鋪設。我們常常會開上好幾千米,在十字路口來個左急轉,沿著那個方向開一會兒,再向右轉,來回重複好幾遍。當時的公路就是這樣的,因為要優先考慮農場而不是道路的順暢。我們開過艾奧瓦州,又穿越了南達科他州。我記得我們在拉皮德城(Rapid City)著名的沃爾藥店停車休息,然後開到惡土國家公園(Badlands National Park),看到了在教科書上看過的經典石刻山:拉什莫爾山(Mount Rushmore)。

我們從大急流市出發時,卡車輪胎幾乎已經磨平。我記得在一個大熱天里爆胎了3次。我們用帶來的補丁修理車胎,但一個不知名小鎮的修車廠要收我們5美分才願意幫我們的車胎打氣。即使是5美分也超出了我們的旅行預算,我們只好在烈日下自己動手給車胎打氣,揮汗如雨。這是另一條我早早獲得的人生經驗:節儉和自立自強。

這趟旅程展現出了我和傑在事業和生活中的冒險精神,讓我們遊歷了美國,並且更加深愛自己的國家,而這將塑造日後我們創業的原則及風格。我和傑還學到了團隊合作、自立自強、負責任、互動信賴的道理,並體會到了做好工作帶來的滿足感。我們一直很享受旅行,例如後來做紐崔萊產品時,需要每年前往加州公司總部兩次。我和傑喜歡開車往返加州,總是順路前往國家公園並去山上滑雪。經歷了一同開車上學、放學後一起玩耍以及開啟了青少年夢想之旅的公路冒險之後,我們的友誼變得愈加堅固。等我高中畢業時,我和傑已親如兄弟,相當熟悉彼此的個性。我們相信,彼此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高三那年,傑在我的畢業紀念冊上寫下:「真金不怕火煉。」

我懷念那個所有年輕人都能經歷冒險的年代。現在的趨勢是,許多父母往往出於恐懼或擔憂而過度保護自己的子女。這些「直升機父母」盤旋在子女的頭上,想著只要孩子一跌倒馬上就可以把他們扶起來。事實上,如果我們不讓孩子在學會自己走路之前跌倒幾次,就等於是在害他們。在當下複雜不安的世界,根本不可能讓14歲的孩子像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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