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0769章 大炮開兮轟他娘

公公他老人家腰桿真是筆直筆直啊。

講道理,借錢還利,天經地義。

講律法,欠條借條都有,大明律可是保護貸款從業者的。白紙黑字,你們不能耍流氓啊。

講人情,咱家雪中送炭救你們急,不說要你們謝我祖宗十八代,至少也要有一顆感恩的心,別過河拆橋啊。

要是這大明朝人人都像魏公公這樣急公好義,還有什麼過不去的坎,還有什麼度不去的難咧!

當然,西商如果還是不服,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對待,受到了提督海事內臣魏某的欺壓勒索,他們可以告,提督內臣尊重他們的訴訟權利,並毫無保留的支持他們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

公公這人最具有法治精神了,視線內自家兒郎凶神惡煞的樣子甚得他老人家中意,這才是威武之師嘛。

但想西商們真是告到皇爺那,皇爺怕也沒逼臉跟他魏公公細較此事吧。

說到底,小魏的虧空跟你皇爺脫不了干係。

准你皇爺天天逛青樓,就不準人小魏沒事逛逛半掩門了,爬爬牆頭了?

程序正義,道德也不虧,公公沒什麼好怕的。

再說,他做這些也是為了徹底摸清大明朝經濟機構,好對症下藥,促進大明經濟快速發展,從而在和西洋人的競爭中能保持優勢。

絕不是為了錢!

天地良心,公公不是愛錢的人!

這個,是可以摸著胸口對天,對地說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高利從業者是個極其特殊的存在,社會發展離不了他們,但同樣他們的存在也局限了社會的發展。

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公公他老人家憂國憂民,一想大明朝和華夏大地遭受的苦難,以及未來有可能和二叔一起度劫,他就難過憂慮的一夜夜的睡不著覺,擼幹了也睡不著!

有鑒於此,他就得弄明白根子到底出在哪。

只有找出根子,才能度劫成功,一躍而為元嬰老怪。

家事那塊,公公不去想,他老人家格局很大,小小的朱由檢他都不正眼看。

他要看的,是天,是地,是天與地!

原先,他一直認為是小冰河導致的惡劣天氣以及滿州人的入關,使得大明朝崩塌。

所以,要救大明,要救華夏,拯救漢民族,就得解決國內的天災人禍,同時堅定絞殺滿州。

但在江南這段時間,經過實地調研,他認為暴力固然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手段,但若同時輔以經濟手段,那效果就會更佳。

只有發展了經濟,改善了國內民生,軍事鬥爭才能順利開展。這個觀點和一開始勸皇爺發洋財是一體的。

明朝的經濟肯定是出了問題的。

但根子真的出在以東林為首的士紳集團上嘛,答案顯然不是百分百。

公公認為高利貸限制了明朝的良性發展,從而導致民生的敗壞,商業的萎縮,政府的腐敗。黨爭只是加劇了這一過程,而不是真正的兇手,或者說是半個兇手,另半個就是高利貸。

高利從業者,在中國是有著悠久歷史的。

有史可查,最早的高利貸應當出現在春秋戰國。《管子》一書中講述的「倍貸」、「倍稱」現象,便是明證。

到了春秋後期,一些大高利貸商人甚至向王侯天子借貸。貴為天子的周赧王,就被債主逼迫,以至於要築「逃債台」來躲避。

債台高築一詞,就是來源於此事。

漢代以後,隨著礦產開發和貨幣增加,大量專門以放貸為生的「子錢家」出現。其放貸取利至少放十取三,有的時候甚至十倍取之。就連漢朝中央政府平定七國之亂,也必須向這些大高利貸者籌措經費。

唐宋時期,高利貸已然發展為和百姓息息相關的行當,再普通不過。官員借貸過日子在史書中也是層出不窮。放貸者也不再局限於商人,僧人,而是發展成社會上所有人都可以參與。

大明朝發展到現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並且受到海外貿易的剌激,在南直及中國南部已經出現空前龐大的工商業階層。

這也是後人常說的資本主義萌芽。比如江南地區就有大量以生產商品為目的的家庭手工業團體出現。海貿所需要的商品基本都來自於這些手工作坊。

工商業的高度發達必然進一步剌激到高利行業,而較之從前,明朝的高利貸不但規模擴大,參與放貸的人數更多,範圍更是史無前例。

魏公公臨時起興搞個左手出,右手進,來回倒騰多弄人家二千兩,不是真的不要逼臉,非要訛這些西商,撈來銀子落自個腰包快活,而是在用經濟學的手段溫和解決問題,解決那個限制明朝發展,限制資本主義發展的幽靈。

當下社會,高利貸產生的原因無非是青黃不接與災荒變亂,導致生活無著產生的借貸;賦稅徭役沉重產生的借貸,婚喪嫁娶、起屋蓋房等產生的借貸。

但無論產生的原因是什麼,鄉村高利貸的利息都相對較高。青黃不接時產生的穀物借貸,年利率比「九出十三歸」還要黑,是百分之百!

在吳淞時,公公了解到蘇州貧民向富戶告借糧米,秋收時還債,借一還二。松江府有個人借了十石穀子,兩年後作三十石歸還。只有在富戶在賑濟鄉里或者官府在災荒時做國家救濟,才將利率定在年利二成或三成。

高昂的利率,不但摧毀了明朝農村的一般生產和生活,加速了小生產者的破產過程。還吸納了商人因經商和經營手工業而產生的資本,使它們不能融入到手工業和商業的擴大經營中。

一般出現商人較多的地方,大多是地狹田少的貧瘠之地,種田不足以謀生,才有很多人去從事手工業和商業。

但商人們在賺錢之後,又習慣將積蓄投入到家鄉的土地上,一則是購買田產,二則是放貸收息。

這就回到了傳統的地主加債主模式。

高利息在剝奪農民財產的同時,也推高了本地地價,導致官府的稅賦加重。雙重作用下,這些地區從鄉村自耕農經濟,逐步向農莊與農奴經濟退化。

這就使得長江以南包括江北一部分農村,實際上已經失去向朝廷繳納賦稅的能力。

而變成地主加債主的商人則是海事圖的第一環,也是最底層的一環。

因為高利貸的限制,商人及手工作坊主的經商和手工積累的一定財富,並不能像歐洲一樣升級為擴張產業的商業資本,而僅僅停留在商業中介和高利貸事業上。

在商場上稍有積蓄,隨即在城中開設債典,放錢出貸,從行商轉為坐賈。而大量的資金居於高利貸業,也使得無論農戶和小工商業者更難於取得廉價的啟動資金。

雖然很多地區的農戶和手工業者都擁有令歐洲人和東南亞用戶驚訝的手工技術,其產品在海外有極好的銷路。但辛苦勞作的結果,大部分利潤歸於高利貸者。不多的一點結餘,無力支撐這些擁有豐富經驗的從業者完成從工匠到手工工場主的轉變。

而在第二環,即閩浙海商這一塊,高利貸更是困擾他們的惡魔。

據陶傑、張安二人陳述,閩浙海商由於泛海出洋風險很高,為了分攤風險,多採用眾人合股的辦法進行。

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又有散商、紳商、仆商、船商等區別。

其中船隻的所有者又稱為船主,並擁有豐富的資本。航海商人需要從船主處借到船隻和本錢,然後放船出海。

但與歐洲海外經營不同,明朝的海外合作經營過於偏向船主、船頭的利益。這就使得真正經歷風浪、躲避官府而進行貿易的經營者所得利潤很少。導致航海出洋並沒有成為經營者積累資本的途徑,反而成為一種變相的高利貸。

船主則據此坐收出洋之利,只需向海上大勢力交納保護費便可肆意吸取商人利潤。

在此情形下,海商最終只會向海盜集團發展,或者由大勢力壟斷,而做不到大範圍參與。

一個只有少數人壟斷的行業,自然不可能成為朝廷的經濟支柱,更不可能左右一個國家的未來。

歷史事實證明,不管是甲必丹李旦,還是開台王顏思齊,或是東亞海霸王鄭芝龍,都無法將海貿真正做大。

他們更多的局限在家族利益,使得下游的廣大商人和手工作坊主、生產種植農民,無法分潤龐大的海外貿易利潤,最終培育不出真正的資本主義。一盤散沙的他們,面對滿清鐵蹄的入侵,自然也沒有任何自保能力。

這個結果,可不僅僅是因為中國重農輕商思維的影響,更不是黨爭導致的後果,實則明明白白便是經濟的限制。

高利貸,一個讓人瞧不起甚至痛罵的勾當,就這麼嚴重影響了明朝商業的發展。等到滿清入關,那可憐的資本主義萌芽自然就胎死腹中了。

魏公公現在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為了知己知彼,深入敵人內部,他老人家這才小試牛刀,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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