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商賈士農咸樂業——明朝的交通與旅遊的興盛 1.明朝的驛道與驛站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十分重視驛站建設,規定驛傳由兵部下屬的駕部負責,指示兵部大臣必須重視驛站建設:「驛傳所以傳命而達四方之政,故雖殊方絕域,不可無也。」規定地處交通要道的驛站設馬80匹、60匹、30匹,其餘驛站設馬20匹、10匹、5匹,同時備有相同數量的驢。元代驛站的日常工作由專門的站戶承擔,驛站所需的費用和差役,出自站戶和附近的農牧民,使得賦役沉重。朱元璋出身農民,了解這些弊端,採取了一些措施來減輕驛路經過州縣的負擔。首先是規定驛站「專在遞送使客,飛報軍務,轉運軍需等物」。有一次,吉安侯陸仲亨從陝西回京城(應天府)時,自說自話乘驛歸來,破壞了朱元璋定下的規矩。朱元璋大光其火:「怒責之曰:中原兵燹之餘,民始復業,籍戶買馬艱苦甚矣。使皆效爾所為,民雖盡鬻子女,買馬走遞,不能給也。」此後,明確規定:「凡公、侯、駙馬奉命出使,其僕從及諸藩府使人,無符驗者不得擅乘驛傳船馬,違者罪之。」指令兵部在全國各地張榜公布這條規定。其次是減免驛路經過各縣的田租。朱元璋認為馬夫出資買馬,還要早夜提供服務,比其他各種勞役都要辛苦,因而建議大臣們,是否可以按照驛路的繁忙程度,適當減免相關各縣的田租。大臣們討論後認為:「自京師會同館至宿州,為驛十三,南至京師,西出秦晉,北抵燕薊,其勞最甚,田租宜全免。自百善道至鄭州,當陝西、山西二道,其勞為次,宜免三分之二。自滎陽至陝西、山西、北平,為驛一百二十一,其勞又次之,宜免三分之一。」從京師(應天府)至宿州驛路,因前往北方各省驛路均經過此地,而且當時軍事重心也在北方,驛站的使用率特別高,百姓花費在購買驛馬上的資金很多,差役繁重,所以被減免全部田租。

全國最大的驛站是京師的會同館。洪武初年,改南京公館為會同館。永樂年間,改設於北京。正統六年(1441年),北京會同館定為南、北兩館。北會同館在澄清坊大街東,正統六年蓋造,弘治五年(1492年)改作,共有房屋376間。南會同館在東江米巷玉河橋西街北,同樣建於正統六年,弘治五年改作,共有房屋387間。北館有館夫300名,南館有館夫100名,專供做飯等服務性工作。

會同館是國內少數民族首領或外國使臣赴京時的休憩之處。國內少數民族首領或外國使臣前來朝貢,由地方上的驛站護送到京,禮部派官迎接,下榻於會同館。凡是遼東女真等部,西域吐魯番、哈密等王以及回族首領,雲南、貴州、湖廣等省境內的土官、少數民族首領,均下榻在北館。瓦剌、朝鮮、日本、安南等海外各國的使臣,照例安頓在南館。第二天,使者或穿明朝賜給的朝服,或穿本國、本民族服裝,前往奉先殿朝見皇帝。明朝政府還規定,前來朝貢的少數民族首領或外國使臣,都必須到規定的市場進行交易,不容許在一般的街市上進行買賣,違者追究會同館陪同人員的責任。會同館配備有60名通事,負責做下列國家和少數民族的使者或頭領進京時的翻譯:女真7名,韃靼(即蒙古)7名,回回7名,雲南百夷(傣族等)6名,西番(即西藏)5名,朝鮮國5名,日本國4名,暹羅國(泰國)3名,占城國(越南中部)3名,安南(越南)2名,爪哇國2名,琉球國2名,畏兀爾2名,緬甸1名,真臘國(柬埔寨)1名,河西(唐古特)1名,蘇門答臘國1名,滿剌加國1名。兩館共備馬171匹、驢173頭,以為過往官吏和貢使等人提供馬匹和交通工具。當馬匹不夠時,可臨時從其他地方調撥。

各條驛路上的驛站,在宣德年間明朝版圖最盛時,全國設有水陸驛站1357處,約60里至80里置一驛,驛道總里程約9萬里,相當於今天的4萬多公里。驛站分為馬驛和水驛兩種,統稱「水馬驛」,置於交通幹線和通衢大道。驛站所備的驛馬、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數量,按照該驛的繁忙程度決定,多條驛路共同經過的交通幹線旁的驛馬,分為80匹、60匹、30匹三種,只有一兩條驛路經過或者省內支路旁的驛站,分別為20匹、10匹、5匹。馬匹按其品種之優良,分為上、中、下三等,各懸掛小牌,寫明等級,憑符牌應付。各站的人夫、經費定額,都是由馬匹的多少決定。在福建、廣西等地,受自然條件的限制,馬匹不易存活,改為由人力遞送。水驛預備的船隻,也是要道所備較多,分別為20隻、15隻、10隻不等,次道設有7隻或5隻。每船設水夫10名。如有軍務,以多槳快船飛報。驛站備有銅鈴,遇到緊急公文,將銅鈴懸帶在馬上,飛騎傳送。前方驛站聽到鈴聲,隨即準備。當驛馬一到,便由這一站的驛夫帶上公文,乘馬飛馳。公文由此一站接一站地送到京師。

掌管驛站的中央機構,為兵部的車駕清吏司,「掌鹵簿、儀仗、禁衛、驛傳、廄牧之事」。各省的管理機構為驛傳道。各驛設驛丞,「明驛丞,典郵傳迎送之事。凡舟車、夫馬、廩糗、庖饌、禂帳,視使客之品秩,僕夫之多寡,而謹供應之。支直於府若州縣而籍其出入」。

朱元璋不但關心驛站的物質建設,還從文化建設的角度抓了兩件與驛站有關的事。一是給驛站改名。元代的站赤名稱大多採用俚語俗稱,朱元璋要求翰林院的儒臣給這些驛站改名,使站名的內涵豐富些,於是改揚州府驛為廣陵驛,鎮江府驛為京口驛,一次性改了232個類似的驛名。二是指示翰林院儒臣與兵部等有關部門共同編了一本記載驛路的書——《寰宇通衢》。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這部書終於編纂而成,《太祖實錄》專門記載了該書的內容提要:

修《寰宇通衢》書成。時,上以輿地之廣,不可無書以紀之,乃命翰林儒臣及廷臣以天下道里之數,編類為書。其方隅之目有八:東距遼東都司,陸行為里三千九百四十四,馬驛六十四,水陸兼行為里三千四十五,驛四十;又自遼東東北至三萬衛馬驛四,為里三百六十;西極四川松潘,陸行為里五千五百六十,馬驛九十二,水陸兼行為里八千三十,驛一百有四;又西南距雲南金齒,陸行為里六千四百四十四,馬驛一百,水陸兼行為里八千三百七十五,驛一百一十三;南踰廣東崖州,水陸兼行為里六千六百五十五,驛七十有八;又東南至福建漳州府,水陸兼行為里三千五百二十五,驛五十四;北暨北平大寧衛,為里三千六百一十四,馬驛五十三,水陸兼行四千二百四十五,驛六十一;又西北至陝西甘肅,為里五千五十,馬驛八十一,水陸兼行為里六千七百二十,驛九十六。布政司十三:浙江、福建、江西、廣東之道各一:浙江水驛十三,為里九百四十八;福建水馬驛四十一,為里二千八百四十五;江西水驛十五,為里一千五百二十;廣東水馬驛四十五,為里四千三百九十。河南、陝西、山東、山西、北平、湖廣、廣西、雲南之道各二:河南水驛三十一,為里二千八百四十五,馬驛二十二,為里千一百七十五;陝西水馬驛五十一,為里四千一百,馬驛四十二,為里二千四百三十;山東水馬驛二十九,為里千九百一十五;馬驛二十六,為里千四百八十四;山西水馬驛五十,為里四千三十,馬驛四十一,為里二千三百八十;北平水馬驛四十七,為里三千四百四十五,馬驛三十九,為里二千三百六十四;湖廣水驛十八,為里一千七百三十;馬驛二十六,為里一千五百三十五;廣西水驛五十三,為里四千四百六十,水馬驛六十四,為里四千二百六十五;雲南水馬驛九十六,為里七千二百,馬驛八十三,為里五千二百七十五。四川之道三:水驛九十四,為里七千二百六十五,馬驛八十二,為里四千七百九十五,水馬驛七十,為里五千九百。時天下道里縱一萬九百里,橫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此其大略也,四夷之驛不與焉。

其中的「又自遼東東北至三萬衛馬驛四,為里三百六十」一句,《寰宇通衢》原文為「東北至開原,其路有二:馬驛六十八驛,四千三百四十里;水馬驛四十四驛,三千四百五里」,三萬衛即開原,里程相同。

《寰宇通衢》所載直隸(此後的南直隸)驛路,多為明朝其他史籍所未載。以京城應天府為中心,至每個府、直隸州均有驛路:至鎮江府有兩條驛路,一路水驛二驛,二百一十里,一路馬驛三驛,一百九十里;至常州府水驛五驛,四百一十里;至蘇州府水驛七驛,五百九十里;至松江府水驛十驛,八百里;至揚州府水驛三驛,二百二十里;至淮安府水驛八驛,五百四十里;至鳳陽府有兩條驛路,一路水驛十四驛,一千三十五里,一路馬驛九驛,二百七十里;至徐州也有兩條驛路,一路水驛十七驛,一千一百里,一路馬驛十五驛,七百五十里;至太平府有兩條驛路,一路水驛二驛,一百五十里,一路馬驛二驛,一百二十里;至和州亦為兩條驛路,一路水驛三驛,二百四十里,一路馬驛四驛,一百八十五里;至廬州府兩條驛路為水驛五驛,五百一十里,馬驛九驛,四百九十五里;至池州府水驛六驛,六百里;至安慶府水驛八驛,七百四十里;至寧國府水驛四驛,四百二十里;至徽州府水驛五驛,七百二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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