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篇 第七章 市·鎮——城市與經濟

中唐以後,尤其是五代以來,隨著國土開發範圍的不斷擴大,地方經濟的勃興,原本以防禦為目的的軍鎮普遍向地方經濟中心的市鎮轉變,以及大城市外圍的草市大量出現。這可以說,是明清時期我國城鎮或市鎮繁榮的前兆。

從西周開始,我國就有了明確的城鄉劃分。眾所周知,西周王朝的建立,實際上是以一個人數較少的部落征服了人數眾多的殷商帝國以及各地表示臣服的零星小部落。因此,周人必須採取一些手段才能鞏固其對這片廣袤國土的統治。於是,周室將自己族人與功臣分封到全國各個地區,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姬姓或異姓封國,對殷商舊地進行武裝殖民,統治各地原有居民,以屏藩周。於是,每一個受封的侯國在封地境內找一個合適的據點,築城來保衛並安頓帶來的本族人。住在城內的這些人就稱為國人。城外之地則留給當地的原住民和被征服者,供他們居住與耕種。這些居住在城外的人就稱為野人或鄙人。國人與野人的劃分,即是族裔的分野,也是職業的分野。國人在城內從事行政管理及工商業,也有少數從事農業生產;城外的鄙野之人則主要從事農業生產。這樣的城鄉劃分在西周時是很嚴格的,因為這是統治部族與被統治部族之間的政治劃分。但是到了戰國時期,這種嚴格劃分已漸泯滅,國野爭民,城鄉終於又可以自由交流了。

在西周那個國野嚴格劃分的時代,城外的農村沒有可供商品買賣的市場,市場一律設在城內,鄙野之人要進城才能買到所需要的手工業品。而且為了要買日用品,鄙野之人首先要做的,是把他們僅有的餘糧運到城內的市場上出賣,換成貨幣。當時的制度對市場的設立有很嚴格的規定。一般來說,市場只能設在城裡,並委派專門的官員進行管理。這些都記錄在《周禮·司市》中:「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

再到後來,人口漸漸增多,農業區也不斷擴大,開始有人在離城很遠的地方居住及耕作,再進城中去買賣所需的物品就很不方便了,而且不可能在當日趕回家中。於是,就有在城外農村裡設立交易物品的市場的需要。對於這一點,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一些有智之士認識到了。《管子·乘馬》中有這樣一段話:「方六里為之曝,五曝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無市則民乏。」里是先秦時期的鄉村組織單位,這是說在150里的範圍內就應該設立一個農村集市。這當然是管子構想出來的理想狀態,卻也說明了在先秦時期人們已對農村集市的作用與空間分布有了相當的認識。

從春秋戰國一直到唐代,政府設立的市場只能在城中。城外農戶必須拿著他們的剩餘農產品進城來賣,並換取所需的日用品。幾乎與之同時,農副產品的交易也在城郊進行,這就是附郭市集。如鄭國首都郊外就有逵市,這應該是最早記載下來的附郭市場,而且此後這類附郭集市愈來愈多。個中的原因並不複雜,因為城市修建之初,主要是考慮供帝王貴族們的使用,沒有考慮到一般市民的需要。所以,等到城內人口增加,市場的交易量自然也就上升了,原有的市場空間當然也就不敷使用,只能到城郊接合的城門處去發展。另外,還有一個原因也很重要,這就是城市中城牆與城門的設置,主要考慮的是安全防衛,對於城市內部的交通與貿易更多的是起阻礙和限制作用。每個城市只有少數的幾個門,即便是北宋東京開封,加上水門也不過十數二十幾個門。以當時車輛或船隻通行的速度,每個城門每天能夠通過的貨物十分有限,更何況城門還是晝啟夜閉。因此,人們發現在城門處進行交易,讓城內的消費者出城來購買外地運來的商品可能比進城還略為方便一些。因此,草市的出現與發展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1.宋代草市

「草市」一詞最早見於南北朝時的記載,《水經注》肥水條下載有「草市門」。另外,在《南齊書·鄱陽王蕭寶夤傳》中有這樣一個故事:

寶夤至杜姥宅,日已欲暗,城門閉,城上人射之,眾棄寶夤逃走。寶夤逃亡三日,戎服詣草市尉。尉馳以啟帝,帝迎寶夤入宮問之。

這個故事講的是南齊東昏侯永元三年(501年),雍州刺史張欣泰等人劫持了蕭寶夤,企圖廢東昏侯。一行人走到杜姥宅時,因被守城的兵士發覺而潰散四逃,蕭寶夤才得以脫身。杜姥宅在台城南掖門外,是晉成帝杜後的母親裴氏的府第。暗夜驚擾,蕭寶夤只能在此躲避兵鋒,三日後才敢出門去見草市尉以通告消息。這個故事透露出當時建康城外有草市,更重要的是還有專門的官員——草市尉對其進行管理。《太平寰宇記》也記載了東晉咸和時(326~334年)建康七部尉中的南尉駐於「草市」以北,這些都說明草市之名至少在東晉時已出現了。

什麼是草市?一般有三種說法:一是本為草料、草場堆集的地方,後來發展而成市場;另一種說法是「草」者,非正式、非常設,草創未完之義,這裡是城郊臨時的貿易之處,而不像城內正規的市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所以稱為草市;還有一種認為是取因草屋為市之義。

草市之所以在此時登上中國歷史的舞台,是因為東晉南朝雖然偏安江南,但由於中原地區較先進農作技術隨著永嘉之亂中人口的大量南移,使得江南地區的區域開發得以空前的速度進行。而江南也正是在此時第一次被認為是超越了關中經濟區的魚米之鄉。在這樣的經濟空間轉換背景下,江南地區的農村副業生產自然獲得了發展,瓜果、紵葛、陶瓦、漁獵、禽畜等各類農副產品開始成為經常交換流通的物資,「居肆」草市因而開始形成氣候。

與此同時,長期戰亂困擾下的黃河流域,北魏統一後,社會經濟又重新獲得了發展。特別是均田制的實施,對以小農經濟為主的鄉村社會更是極大的促進。儘管當時號稱「百姓殷阜,年登俗樂」可能為誇飾之語,但經濟的恢複卻是無疑的。這時,一個突出的現象是以「店」為名稱的各種鄉間小商品市場開始出現。晉人崔豹在《古今注》中就對店作過註解:「店,置也,以置貨鬻之物。」這些無疑都是草市興起與發展的歷史機緣。

不過,儘管草市在南北朝時期已開始出現,但直到唐代前期草市的數量仍然很有限,這主要是李唐政府嚴格控制地方經濟的後果,因為當時有「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的法令。也就是說,既使州、縣以上的治所所在城市的市場,其置廢也仍一秉於政府。不過,儘管唐前期草市的發展並沒有出現突飛猛進的勢頭,但這一時期卻為五代或宋代的草市興盛做好了必要的準備。

唐前期所實施的均田制或租佃制,將大量的勞動力吸收到了農業生產之中,促進了農業生產的快速恢複與發展。與此同時,由於唐帝國疆域遼闊,為了統治的需要,政府對交通極為重視,在全國範圍內設有驛站1639處,並在荒遠險路擇衝要地點配置官馬,方便驛傳。在水路上也設立了水驛,也備有舟楫供行旅使用。

農業生產的發展,帶動了手工業、商業的興盛。而交通的通暢又為商品的流通提供便利。因此,中唐以後表現出來的經濟繁榮與社會穩定都是前期發展的結果。其中,經濟繁榮的表徵之一,就是在水陸交通線上形成了大量的市店。杜佑有一段話一直被用來作為這一時期社會穩定與經濟繁榮的證詞。他是這樣說的:在玄宗開元天寶年間,東起宋、汴,西至陝西的岐、涼,南自荊、襄,北達太原、范陽,在這一廣大的區域內,「夾路列店肆,酒饌豐溢,每店皆有驢,賃客乘,倏忽數十里,謂之驛驢。」這段話確實十分形象地描繪了當時位於交通線上眾多市店繁忙而又興盛的景象。

在江南一帶,則以水運為主。在水道運輸線上,也有許多草市形成。詩人筆下的江淮流域,是「草市盡近水際」的情景。事實上,我們從唐五代人的詩作中常有沙市、舟市、橋市、步市、津市、水市、海市等,就可以知道水運航線與市集之間的關係,而這方面的詩作更是不勝枚舉。

大約在五代十國時期,草市的發展出現了一個新的特徵,那就是若干經濟中心城市的周圍繁殖出一批附城草市。如成都就有東門的草市,河南滑州城外有臨河草市,山西的汾州城下也有草市。不過,草市最多的還數當時最大的商業城市開封。當時開封城外草市繁多,以至於後周政府專門設立界標劃定草市的設置區域。

北宋重建中央集權統一國家之後,重新統一起來的遼闊版圖,為晚唐五代以來逐漸勃興的商品經濟提供了資源、市場以及政策上的保證,當然也客觀上促進了草市的興盛。宋初的勸農制度與水利措施,給當時的國民經濟的恢複得以有力的推動。宋人曾對這一時期的經濟政策有過這樣的評述:「夫景德、祥符間,斯民富且庶矣,當是之時,人人樂業,廬里之中,鼓樂之音,遠近相聞,殆不知帝力也。」有利的政治經濟形勢,不言而喻,是宋代草市鎮發展的良機。不過,到了這時,草市基本上分為二途:一是附郭草市的興盛,另一就是鄉村草市或是稱為集市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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