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篇 第六章 里·坊——都城社會的發展

1.閭里闤闠

從西周直到秦漢,城邑中居民聚居的基本單位,叫做里。顧名思義,里就是一平方里的面積。這種里直到北魏都城洛陽時,還是「方三百步為一里」,北魏的方三百步就是一平方里,所以里一直是早期城市的典型居住單元。

既然是城市居民的居住單元,必然需要一定的管理機構。在西周時代,都城中貴族聚居的里,一般設有長官,叫做里君。這是西周王畿內最低級的官員,大約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居委會主任。《書·酒誥》中說:「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這裡的里居按著名學者王國維的說法,是里君之誤,內服是王朝內部的官員,百僚即為百官,庶尹是眾多的長官,惟亞是次等的副官,惟服是一般的官吏,宗工是宗族的官員,百姓里君即為貴族裡的長官。由此可見,里君是最小的官員了。

春秋時期,也還有把里的長官稱為里君的。如《管子·小匡篇》說管子對齊桓公說:「為高子之里,為國子之里,為公里,三分為齊國,以為三軍,擇其賢民,使為里君。」戰國時代中原各國大體上都沿用這種里制,所有的行政系統仍然以里作為基層單位。《墨子·尚同上篇》和《尚同中篇》講到行政系統,都是「國」、「鄉」、「里」三級,鄉有鄉長,里有里長。戰國時代秦國的里長官叫「里正」。戰國時各國的縣、鄉所屬的里,包括都城中的里,都設有看管里門的官,叫做監門。如秦武王丞相甘茂的老師下蔡史舉,就是下蔡里巷的監門。又如秦漢之際酈食其「家貧落魄,無以為衣食業,為里監門吏」。里閭的監門是最低級的小吏,也被看作是一種低賤的職司,所以《戰國策·齊策四》中記齊宣王的左右說:「監門閭正,士之賤也亦甚矣。」不過,從這段記載中,我們還可以得到一個信息,那就是里是封閉的,因而有監門。

秦代的里制,我們現在也沒有太多的資料可以描述。不過,有一條記載值得注意,這就是《史記·陳涉世家》中的「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這是說徵發的是閭左的居民。由此可見,那時里的居民有閭左與閭右之分。閭,就是里的正門,因此,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推測,秦代的里也和先秦時期一樣,內部有一條通道和一個正門。

西漢繼承了秦代的里制,如《三輔黃圖》卷二講到長安的閭里時,是這樣表述的:「長安閭里一百六十,室居櫛比,門巷修直。」事實上,除此之外,關於漢代城市中里的形制,沒有可靠的資料可以依據,因此,後人也依據間接資料進行種種不同的推測:里和市一樣,四面有牆和出入的門;或者更具體一些,認為里的平面形態是南北向的狹長形,南面和北面各有一個通往外部的正門,也就是前面提過的「閭」,此外還有中間通道上的中門,叫作「閻」。從文獻中看,有閭有閻可能是當時的實情。因為《春秋繁露·求雨篇》中講到了里的南門和北門。另外,張衡的《西京賦》以及不少漢代文獻也講到閭閻。如《漢書·張敞傳》中講到這樣一個故事:「偷長以赭汗其(指的是小偷)衣服,吏坐里閭,閱出者,汗赭輒收縛之,一日捕得數百人。」這個故事講的是,當時長安城內小偷很多,管理治安的小吏就守在每個裡的大門口,只要發現有標記者就捉捕住。這說明當時長安一般居民的住宅都建造在里的裡面,任何人出入居民區都必須經過正門——閭。

這樣安排居住的模式,還導致了城市居住方式的另一個特點,就是一般百姓的宅門不會直接對著大街。這是由於里用牆圍合成一個封閉的居住區域,居民必須通過里門出入,這樣也方便管理。正因為此,所以高官貴族的宅院可以臨街開門、不由里門出入就成了一項特權,而人們稱這種住宅為「第」。因此,《初學記》中講到漢魏制度時,專門有一條:「出不由里門,面大道者,名曰第。爵雖列侯,食邑不滿萬戶,不得作第,其舍在里中,皆不稱第。」。實際上,現在人們稱大宅院為「府第」就是從這裡來的。

由於西漢長安基本上是在秦代舊有宮殿的基礎上不斷修建完善的,就連皇帝所居的宮殿也是後來不斷擴充的,所以普通居民居住的里也不可能是一次建成。直到西漢晚期,長安還有新建的里,如《漢書·平帝紀》載:元始二年「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2.坊肆謹嚴

東漢以後,宮中貴族的住處就有稱為坊的。如東漢洛陽城內就有太子坊之名。「洛陽城故北宮有太子坊。」但這還只是孤例。到了後來,坊顯然已成為洛陽的一種居住區名。《太平御覽》中的《晉宮閣名》就說:「洛陽宮有顯昌坊、修成坊、綏福坊、延福坊、休徵坊、承慶坊、桂芬坊、椒房坊、舒蘭坊、藝文坊。」事實上,從語義學上,坊與防是通用的,如《禮記》中有《坊記》一篇,坊即讀作防。坊原本是指四周有圍牆的區域,但到了北魏建都平城時開始將都城中居民的里稱為坊。

北魏在建設平城的時候,模仿鄴和洛陽建設外郭城。道武帝天賜三年(406年)「規立外城,方二十里,分置市裡,經塗洞達,三十日罷」。這時還僅僅是規劃,是準備修建外郭,分別用來布局作為商業區的市和作為居住區的里。平城外郭是在十六年後建成,也就是明元帝泰常七年(422年)才「築平城外郭,周回三十二里」。當時,平城外郭城的結構是「其郭城繞宮城南,悉為坊,坊開巷,坊大者容四五百家,小者六七十家,每閉坊搜檢,以備奸巧」。這樣郭城環繞於宮城以南的區域,把郭城完全劃分為坊里的辦法,顯然是沿用東漢以後洛陽和曹魏鄴的制度。而且這段記載中,我們可以獲知平城之所以建坊以居民,更多是從城市治安的角度考慮的。坊用作普通居民住宅區,可以說是拓跋魏對中國城市發展的一大貢獻。

北魏在遷都洛陽後,把這一城市居住方式帶到了中原:在對洛陽進行了統一的規劃後,景明元年(502年)徵發五萬人,一次性築成了洛陽三百二十個坊。北魏洛陽城的貢獻還不僅僅是坊的修建,還有一個重要的貢獻是,在中國古代都城建設史上第一次有計畫地把居民區整個建成,並作出了整齊規範的布局。

《洛陽伽藍記》卷五末記載:

京師,東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戶十萬九千餘。廟、社、宮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為一里,里開四門,門置里正二人。吏四人,門士八人,合有二百二十里,寺有一千三百六十七所。

所謂的「方三百步為一里」,就是說洛陽每個坊正好一個平方里,因此人們也多將里坊是互稱。當時一般居民居住的坊,都是正方形的,四面各開一門,設有里正2人和里吏4人主管坊中事務。為了加強治安,坊中還設有門士8人,監督觀察由坊中四門出入的居民。

需要指出的是,上引這段記載中的「合有二百二十里」,應當是「合有三百二十里」之誤。按照當時的規定,這三百二十個里的面積應有320個平方里。洛陽城北靠邙山,郭區自然主要分布在東、西、南三面。著名考古學家宿白先生繪有一張《北魏洛陽郭城設計復原圖》,把洛陽的內城繪成東西6個裡、南北9個裡,把包括城區和四周郭區的整個洛陽畫成東西20個裡,南北15個裡,並在南邊中央畫成長方形的凸出部分,計東西4個裡,南北5個裡,這樣正好是320個裡。顯然,這320個裡大部分位於城外的郭區。這一畫法被公認為關於北魏洛陽城的最準確的復原。

坊作為城市居住小區雖形成於北魏時期,但其形制達到頂峰則到了唐代,而唐代城市中的坊制留給後人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封閉,而這一特點表現得最為典型的就是唐都長安。

唐代長安城的前身,就是隋代的大興城。隋文帝開皇二年(582年)命高熲、宇文愷等人在漢長安故城東南的龍首原建設新都,稱為大興城。大興城分郭城和內城,內城又分宮城和皇城。與北魏洛陽一樣,這也是一個先制定好整個規劃,然後陸續建成的都城:先建宮城,再建皇城,最後建成郭城。唐代隋後,同時繼承的還有隋都大興,只是將名稱更為長安。

關於隋唐長安,由於文獻記載較多,所以我們對城市內部的布局及其具體的細節更為了解。唐代長安各坊四周築有夯築的坊牆。而根據考古發掘的情況,這些坊牆牆基寬2.5~3米。不過,從整個長安城來看,坊的形制還是略有差別,皇城以南朱雀大街兩側的四列小坊,內部只有東西向的橫街,而沒有南北向的通道,所以坊只設有東西兩個門。除此之外的坊,內部有東西、南北兩條通道,呈十字交叉,並將整個坊分成四個獨立的小區。這每個小區內又都有一個十字形的小巷直通各個住宅。這種小巷在當時有一個專門的名字,稱為曲。如唐長安著名的娛樂區就是平康坊的三曲。另外,每個坊都設有東西南北四個門,和十字街貫通。

居民居住的坊不僅僅有圍牆封閉,而且唐代還規定,無論都市還是縣城,坊門早晚都要定時開閉。在大的城市,如長安、洛陽等都城,坊門開閉以擊鼓六百下為號。長安城內通知坊門開啟與關閉的擊鼓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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