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犬牙交錯話行省:元代的疆域與政區 4.宣慰司道與宣慰司、宣撫司和安撫司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元代在地方上的最高行政區劃是行省,在行省之下又有路、府、州、縣等級別的區劃。然而由於元代的行省大多轄區較廣,中央政府時常感到鞭長莫及,因此,為了加強管理,便在離行省中心較遠的地區,又分道設立宣慰司,負責協調臨近路、府的軍民事務。元代一共有山東東西道(治益都路)、荊湖北道(治中興路)、湖南道(治天臨路)、海北海南道(治雷州路)、河東山西道(治大同路)、四川南道(治重慶路)、廣東道(治廣州路)、福建道(治福州路)、淮東道(治揚州路)、浙東道(治慶元路)、廣西兩江道(治靜江路)等十一個宣慰司道。宣慰司道向上承接省的政令,向下傳達到各縣,然後又將各縣的一些請求向上傳遞到省,承上啟下,兼有行省派出機構和介乎省、路之間一級行政機構的職能,因此,宣慰司道也被當做省之下的一級行政區。

在邊疆少數民族聚集區,還設有宣慰司。如在雲南行省就設有羅羅斯(治建昌路)、烏撒烏蒙(治烏撒路)、曲靖(治曲靖路)、臨安廣西元江(治建水州)、銀沙羅甸(治銀沙羅甸)、大理金齒(治永昌府)及八百(治八百)七個宣慰司;在湖廣行省設有八番順元(治貴州)宣慰司。從這些宣慰司所統轄的路數與管轄範圍的規模來看,都比不上上面我們所提到的那十一個宣慰司道。再有,由於這些宣慰司主要用來協調軍事方面的事宜,因此,又常被稱為宣慰使司都元帥府。雖然名稱有些變化,但是其長官仍叫宣慰使,並不被授予元帥的頭銜。

另外,在少數民族居住區還設置有宣撫司、安撫司等,由宣慰司統領。比如湖廣行省就設立了順元、播州、思州宣撫司,慶遠南丹、乾寧安撫司;雲南行省也設立了麗江路、威楚開南、廣南西路宣撫司;四川行省也有敘南宣撫司與永順安撫司等。

這些設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宣慰司、宣撫司與安撫司等官員的正職都設達魯花赤,而副職則由土人擔任,因此又被稱為「土司」。興起於元朝的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在少數民族居住區所實行的一種特殊政策,它不同於自秦漢以來在少數民族地區所實施的羈縻政策,即中央政府不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正式的行政區劃,而是讓當地的部族首領自行治理。元代土司職位是世襲的,但在承襲時要得到元代中央政府的批准,不然就要興師問罪。史書上就記載了這樣一件事。在至元十七年(1280年),土官亦奚不薛生病後,沒向皇帝稟告便自行將他的官職轉給了他的從子。元世祖得知後,非常生氣,斥之為「無人臣禮」,發兵討伐。亦奚不薛見此情況,只得親自出面,向世祖謝罪,元軍才撤回都城。這說明了元代中央政府對土司的控制還是有一定的力度的。總之,土司制度與羈縻政策相比較,治理的方式顯然進了一步,已經將間接統治變成了直接統治,雖然這種管理與漢族地區設置的正式行政區劃還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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