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天可汗」的疆土:隋唐五代十國時期的疆域與政區 4.赤畿望緊上中下

有明確記載的行政區劃的分等,是從漢朝開始的。當時以戶口的多少作為標準,對政區進行了比較粗略的大小分等,並把首都所在及其附近的郡,用特別的名稱與其他的漢郡(國)加以區別,如西漢都城長安所在的郡稱為京兆尹,旁邊的兩個郡則分別叫做左馮翊和右扶風,這三地合起來叫做「三輔」。東漢都城洛陽(今河南洛陽)所在的郡級機構則稱為河南尹。到了魏晉南北朝時,都城所在的郡也都叫做尹,地位在其他郡之上。然而對於這一時期的一般州、郡的分等標準,我們很難在現存的歷史記載中找到確切的答案。

隋朝的郡雖然分為上、中、下三等,但分等的具體依據,我們依然不得而知。縣以上政區分等的具體情況,到了唐朝時才變得清晰起來。唐朝時,不僅依照人口的數量對政區進行上、中、下的分等,同時又把地理位置作為分等的一個依據。唐朝在上州之上又設了輔、雄、望、緊四等,有所謂四輔(京兆府附近的同、華、岐、蒲四個州),六雄(靠近河南府的鄭、陝、汴、絳、懷、魏六個州),十望(六雄外圍的宋、亳、滑、許、汝、晉、洺、虢、衛、相十個州),十緊(地處交通要道的邠、隴、涇、秦、唐、鄧、隰、慈、汾、延十個州)。不過,由於輔、雄、望、緊各個等級的州只是基於其地理位置而進行了劃分,這些州的人口數量並不一定很多,在經濟上也不一定具有很強的實力,因此,唐朝又專門規定了這些州與按人口數量所作劃分的上、中、下三等州之間的關係,即不論人口多少,輔、雄、望諸州與畿內諸州都相當於上州。另外,唐代的府,是在輔、雄、望、緊、上、中、下之上的特別的一等,因為我們在前面已對此有所論述,所以在這裡就不多談了。

唐代的縣,同樣也規定了分等的標準,以縣的地位、戶口和所處的地理條件為依據,把首都、陪都等京都所在的縣定為赤縣,首都與陪都所在的京兆尹、河南府和太原府除去京都諸縣的屬縣,稱為畿縣。赤、畿兩等縣之外的所有縣,又分為望、緊、上、中、下五等。其實在劃分上,赤、畿、望、緊與上、中、下諸縣之間,是用了兩種分等體系的,前面一種強調的是政治地位,而後面一種則依據的是戶口的多少,即經濟實力,這種情況與上面我們提到的唐代州的分等情況是相似的。因此,唐朝政府同樣作了規定:凡屬於赤、畿、望、緊諸縣的,無論戶口多少,一律視為上縣。

到了唐朝後期,赤縣的數目有所增加,而且還出現了次赤、次畿的等第。唐玄宗為避安史之亂,曾逃往成都。他的兒子肅宗繼位後,就把成都定為南京,成都縣的地位於是得以提升,成為了次赤,成都府的其他屬縣也都成為了次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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