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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在星期二早晨欣賞到了布雷默的頭版頭條——關於霍尼·錢德勒被殺一案的報道,這真是莫大的諷刺。午夜之前,博斯把布雷默送進了拘留所,不允許保釋,也沒驚動媒體的人。在報紙開印之後消息才走漏,以致現在報上的頭條竟是一篇兇手寫的對殺人案的報道。博斯對這個局面滿意極了,他讀著報,忍不住笑了。

博斯只把情況彙報給了歐文一個人。他請聯絡中心接通了歐文的電話,和他聊了半個小時,交代了行動的每一步和實施逮捕的每一項關鍵證據。歐文既沒說任何祝賀的話,也沒責備博斯獨自行動。是獎是懲得往後放,先得確保逮捕行動站得住腳。這點兩人都很清楚。

上午九點,博斯已經到了市中心的刑事法院大樓,坐在一位副檢察官的辦公桌前。他再次詳細敘述了事情的經過,八小時前他剛講過一遍,這次還播放了和布雷默交談的錄音。這位代理檢察官名叫查普·紐厄爾,他邊聽磁帶邊在一本黃色拍紙簿上做筆記,不時皺皺眉、搖搖頭,因為錄音效果不太好。布雷默在客廳里的說話聲在鐵質的散熱器之間回蕩,所以錄音里能聽見微弱的回聲,還好關鍵話語都聽得很清楚。

博斯只是看著他,沒有說話。紐厄爾看上去像從法學院畢業還不到三年。逮捕布雷默的行動還未在報紙和電視上激起水花,所以在提起訴訟環節還沒得到更高級別的檢察官的重視,於是按照常規由紐厄爾辦理。

磁帶放完之後,紐厄爾還記了幾行筆記,擺出一副駕輕就熟的樣子,然後才抬頭看向博斯。「你還沒說在他家裡發現了什麼。」

「昨晚我只匆忙搜查了一遍,什麼也沒找到。這會兒一定有其他證物了,他們有搜查令,正在徹底搜查房子。」

「好吧,我希望他們能有所發現。」

「為什麼?你這不已經可以立案了嗎?」

「這個案子不錯,博斯,幹得真漂亮。」

「你這麼說可了不得啊。」

紐厄爾眯起眼睛打量著博斯,不知道該怎麼理解這句話。「可是,呃……」

「可是什麼?」

「呃,我可以提起訴訟,這當然沒問題,錄音足以說明問題。」

「可是什麼?」

「我是站在被告律師的角度考慮。我實際有什麼證物呢?有太多巧合了。他是左撇子,抽煙,知道人偶師的手法。這些證據不夠硬,很多人都符合條件。」

博斯掏出一根煙點燃。

「請別——」

博斯吸了一口,把煙朝辦公桌對面噴去。

「算我沒說。」

「字條和信封還不夠嗎?」

「它們倒是沒問題,可是太複雜了,不好解釋清楚。厲害的律師能讓陪審團以為這也是巧合,能把水攪渾,我想說的就是這個。」

「那磁帶呢,紐厄爾?錄音里他可是認罪了,你還有什麼——」

「是認罪了,可又改口了。」

「最後沒有不認。」

「聽我說,我沒打算把這盤磁帶當作證物。」

「你說什麼?」

「你懂我在說什麼。他是在你告知他之前認罪的,會讓人覺得你在誘供。」

「我沒有誘供,他知道我是警察。再說不管我有沒有告知他,他都知道自己的權利,他他媽的還拿槍指著我呢。那些話都是他主動說出來的,正式逮捕他的時候,我告知過他。」

「可他搜過你的身,怕你帶著竊聽裝置,明顯是不想被錄音。再說,他是在你銬住他之後、告知他之前才說出直接認罪的話,這可能存在風險。」

「你一定要用這盤磁帶。」

紐厄爾盯著博斯看了很久,稚嫩的臉龐紅了一片。「輪不著你教我怎麼做,博斯。再說,就算我們照你說的立案了,也會由州上訴法院決定能不能把磁帶用作證物。因為不管布雷默請什麼樣的律師,他們一定會上訴。我們的目標是在這兒就把問題先想清楚,上訴法院一半的法官都曾在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工作過。一旦案子到了州上訴法院或者舊金山的州最高法院,變數就多了。你想這樣嗎?拖個一到兩年,最後不了了之?還是打一開始就好好辦?」

博斯探著身子,憤怒地瞪著年輕的檢察官。「你聽好了,我們還在想別的辦法,這事還沒完,還會找到別的證物。我們必須起訴這傢伙,不然他就跑了。從昨天夜裡算起,我們有四十八個小時的時間提起訴訟。要是我們不馬上起訴他,禁止保釋,他就會找來律師,要求舉行一場保釋聽證會。要是你們連一項指控都不提出,法官就不會批准無保釋逮捕。現在就起訴他。所有相關的證物我們一定會拿到。」

紐厄爾點點頭,好像想通了,但還是說:「問題是,我喜歡先拿到全套證物,找齊所有能找到的東西,然後再提起訴訟。這樣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怎麼進行下去,是達成辯訴交易 還是追究到底。」

博斯起身朝辦公室敞開的大門走去。他走到大廳看了看門外的牆上貼的名牌,然後回到辦公室里。

「博斯,你幹什麼?」

「真有趣。我以為你只是個負責起訴的檢察官,沒想到審判也歸你管呢。」

紐厄爾把鉛筆扔在拍紙簿上。他的臉漲得更紅了,紅到了脖子根。「沒錯,我只是個負責起訴的,但我有責任確保我們的案子從一開始就穩操勝算。不管什麼案子,只要進了這道門,我都可以辦。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要有堅實可靠的證據,而且要有很多,惹火燒身的案子可不行。所以我才堅持,博斯,我——」

「你多大了?」

「什麼?」

「多大歲數?」

「二十六,這有什麼——」

「聽我說,你個小屁孩,不準再直呼我的姓。你還沒讀法律書的那會兒,我就已經在辦這種案子了,而且等你開著敞篷車把這自以為是的白痴秀搬到世紀城 以後,我還會繼續辦這種案子。你可以叫我警探或者博斯警探,甚至可以叫我哈里,但是不準再管我叫博斯,明白了嗎?」

紐厄爾驚愕地張大了嘴。

「聽明白了嗎?」

「明白。」

「還有,我們會拿到更多證物,而且會儘快拿到。至於你,你要以一級謀殺這項罪名起訴布雷默,不準保釋。紐厄爾先生,因為我們要從一開始就確保那個人渣再也無法重見天日。然後,等我們拿到更多證物,如果這個案子還由你負責,你要再以多項罪名起訴他,把他和幾起別的謀殺案聯繫起來。用不著你擔心要交給公訴律師的所謂全套證物,公訴律師自有辦法。因為你我都清楚,你只不過是個小文員而已,不管交給你什麼案子,只管起訴就是了。要是你真有才學,夠格出庭,哪怕就坐在公訴律師身旁一句話也不說,你也不會在這兒耗著。還有問題嗎?」

「沒。」紐厄爾連忙說。

「沒什麼?」

「沒——沒問題,博斯警探。」

博斯回到歐文的會議室,用上午剩餘的時間申請了一張搜查令,用於採集布雷默的毛髮、血液、唾液樣本和牙模。在把搜查令送到法院之前,博斯和專案組成員開了一個短會,各自彙報了工作進展。

埃德加說他去了西比爾·布蘭德中心,給關押在那兒的喬治婭·斯特恩一張布雷默的照片讓她辨認,但她既不能確定布雷默就是襲擊她的人,也無法將他完全排除在外。

希恩說他和奧佩爾特把布雷默的大頭照拿給了賓氏撞球廳和儲藏室的管理員,那人說布雷默可能是兩年前儲藏室的租用者之一,但也無法百分百確定。他說時間太久了,不能憑不太準確的記憶就把一個人送進毒氣室。「那傢伙是個窩囊廢。」希恩說,「我感覺他認出布雷默了,可他太軟弱,不敢堅持到底。明天我們再去試試他。」

羅倫伯格用對講機呼叫了總統二人組,他倆彙報了搜查布雷默住處的情況,目前還一無所獲。沒有磁帶也沒有屍體,什麼都沒找到。「我說我們不如弄一張搜查令,挖一下他家的後院,地基下面也許有東西。」尼克松說。

「沒準兒真得這麼干,」羅倫伯格通過對講機回覆,「繼續搜。」

最後伊德在對講機里說他和梅菲爾德剛被《時報》的律師攔了回來,未能接近布雷默在新聞編輯部的辦公桌。

羅倫伯格說海克斯和雷克托正忙著深挖布雷默的背景。然後他說歐文安排了一場新聞發布會,五點召開,向媒體披露本案的情況。在那之前如果有新發現,一定要向他彙報。「就這些。」羅倫伯格說。

博斯起身離開。

縣拘留所醫務室所在的大樓圍在高壓電網之中,這兒總讓博斯聯想到弗蘭肯斯坦 的實驗室。每張床上都有鎖鏈,瓷磚牆上嵌著拴病人用的鐵環;每張床上都垂著吊燈,燈罩是鋼做的,以防止病人打碎燈泡當作武器。瓷磚本來是白的,年代久了,變成了一種壓抑的黃色。

博斯和埃德加站在房間門口看著布雷默,房間里擺著六張床,布雷默躺在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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