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莫拉的住所在謝拉琳達街,離日落大道不遠。天色漸暗,博斯把車停在半個街區之外,觀察房屋的情況。一條街幾乎都是工匠風格的平房,房前有寬敞的門廊,傾斜的屋頂上有突出的頂窗。博斯猜測這條街至少從十年前就開始衰敗了,如今無法與它優雅的名字相稱。街區內有許多破損失修的房子,莫拉家隔壁的那棟已被主人棄置,並用木板封住了門窗。其他房屋的情況也不怎麼樣。顯而易見,房主上一次手頭寬裕時選擇用鐵絲網把房子圍了起來,而沒有選擇重新刷漆。幾乎所有窗戶外都有護欄,連樓上的頂窗也不例外。一條私人車道上停著一輛沒有輪胎的車,擱在四塊煤渣磚上。這裡是那種每周至少有一戶人家在院子里賣舊物的街區。

博斯把對講機的音量調小,放在副駕駛座上。最近一次通話時,莫拉正在大道附近的子彈酒吧里。博斯去過那兒,他能想見莫拉坐在吧台旁的樣子。那是個昏暗的地方,有幾個霓虹招牌、兩張撞球桌,吧台頂上掛著一台電視。那不是個匆匆喝一杯就走的地方,去子彈酒吧沒有隻喝一杯的道理,博斯推測莫拉可能會待很久。

天空變成了暗紫色,博斯掃視莫拉家的窗戶,沒有一扇窗里透出光亮。博斯知道莫拉離了婚,但不知道有沒有人同他一起住。他坐在車上暗中觀察,覺得莫拉應該是一個人住。

「呼叫第一組。」博斯拿起對講機說。

「第一組收到。」

「我是六號,我們的目標怎麼樣?」

「還在喝酒。今晚你想幹什麼,六號?」

「在他家附近待著。需要我做什麼或他有什麼動作就說一聲。」

「好的。」

博斯希望希恩和奧佩爾特能聽懂他的意思,又希望羅倫伯格聽不懂。他從雜物箱里取出裝開鎖工具的袋子,又拿出搜查專用的藍色衝鋒衣,把開鎖器放進左邊的衣兜里。然後把對講機的音量調到最小,放進另一個衣兜。外套背後寫著亮黃色的LAPD 四個字母,於是他把衣服反過來穿。

他下了車,鎖上車門,正要過街,忽然聽見電台響了。他連忙掏出鑰匙打開車門,鑽進車裡,打開電台。

「第一組,你剛剛說什麼?我沒聽清。」

「目標在沿好萊塢向西移動。」

「步行?」

「不是。」

媽的,博斯心想。他又在車裡坐了四十五分鐘。希恩在電台里彙報,莫拉好像在好萊塢大道漫無目的地遊盪,不知道他到底要幹什麼。遊盪不符合模仿犯的作案模式。據專案組所了解的情況,模仿犯只在旅館作案,把受害者引向旅館,四處遊盪不符合他的特徵。

電台安靜了十分鐘,然後希恩的聲音再次響起。「他上了日落大道。」

上日落大道會帶來另一個大麻煩。大道屬於洛杉磯,但沿著它向南就到了西好萊塢,那兒是縣治安官的轄地。要是莫拉一路往南,在那兒搞什麼動作,就會引發管轄權之爭。甩手漢子這種人最害怕的就是管轄權糾紛。

「他現在到了聖莫尼卡大道。」

已經進了西好萊塢的地界,博斯心想羅倫伯格應該很快就會在無線電里發話了,他果然沒猜錯。

「第一組,我是組長,目標在做什麼?」

「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幹什麼,我猜他在男孩鎮遊盪。」

「好的,第一組,盯緊他,但先別跟他接觸。我們已經越界了,我會聯繫治安官辦公室,告知他們情況。」

「我們沒打算接觸。」

過了五分鐘。博斯看見一個男人牽著看門狗沿著謝拉琳達街走了過來。他停了下來,讓狗在廢棄房屋前荒蕪的草坪上小便。

「沒事了。」希恩的聲音再次響起,「我們回到自己的地盤了。」意思是已經回到了洛杉磯的地界。

「第一組,你的目標在哪兒?」博斯問。

「還在聖莫尼卡,往東行駛,經過了拉布雷亞街——不對,他現在往北了,上了拉布雷亞街,他可能要回家。」

博斯連忙躺倒,躲到方向盤下面,以防莫拉經過這條街時看見自己。這時他聽見希恩再次彙報,那位糾察隊警察現在又開回了日落大道,往東行駛。「剛剛經過謝拉琳達街。」

莫拉還在外面遊盪,博斯坐回了駕駛座。電台安靜了五分鐘。

「他要去圓頂。」希恩說。

「什麼圓頂?」博斯問。

「日落大道上的那家劇院,過了威爾科克斯街就是。他停車了,買了張票,正要進去。剛才他一定是在四處轉悠,等電影開映。」

博斯努力回想那片區域的樣子。那個擁有巨大網格狀圓頂的劇院是好萊塢的地標建築之一。

「第一組,我是組長。我想讓你倆分頭行動,一個跟著目標進去,另一個留在車裡,完畢。」

「收到,組長,完畢。」

圓頂劇院離謝拉琳達街大約有十分鐘的路程。博斯推算自己最多有一個半小時進屋調查,前提是莫拉不提前離開劇院。

他馬上下了車,過街朝莫拉的房子走去。寬敞的門廊把前門完全罩在暗影之中。博斯敲了敲門,等待回應的間隙他回頭看了看街對面的房子,一樓亮著燈,二樓的一扇窗拉著窗帘,窗帘後面閃爍著電視機的熒光。

沒有人應門。他退後一步,檢查窗戶,沒發現安防系統,玻璃上也沒有報警器。他透過護欄間的窗玻璃往裡看,覺得屋內應該是客廳。他又查看了天花板,檢查有沒有運動探測器的指示燈。如他所料,沒有任何安防措施。所有警察都知道,最好的防護就是一把好鎖或一條惡犬,或者兩個都要。

他走到門前,從衣兜里取出小手電筒。手電筒的一頭纏著一圈黑色絕緣膠布,打開之後只會發出很細的一束光。他蹲下來檢查門鎖,莫拉在門上裝了個嵌鎖和一個普通的帶鎖門把手。博斯把小手電筒含在嘴裡,把光束對準嵌鎖,拿出兩根細鐵扦、一把扭力扳手和一個鐵鉤開始工作。這是一把有十二道齒的好鎖,不是美迪高牌的,是個便宜一些的仿製品,博斯花了十分鐘才把它轉動。汗水從髮際滾落,流進眼睛,讓他感到刺痛。

他從褲子里扯出襯衣下擺擦了擦臉,也擦了擦鐵扦,沾了汗水的鐵扦變得很滑。博斯又回頭看了看街對面的房子,好像沒什麼變化,沒任何不對勁的地方,二樓的電視還開著。他接著把手電筒照向門把手,忽然聽見車開過來的聲音,於是馬上熄滅手電筒,躲到門廊的欄杆後面,直到車開過去。

回到門前,他握住門把手,正要把鐵鉤伸進鎖眼,驀然發現門把手是松的。他擰了一下,門開了,根本就沒鎖。博斯明白莫拉不鎖門自有道理,嵌鎖已經能起到威懾作用,賊明白這一點,自然會知難而退。而帶鎖的門把手只是個擺設,鎖不鎖都一樣。

他站在漆黑的門口一動不動,讓眼睛適應黑暗。他在越南鑽地道時,眼睛在十五秒內就能適應,如今他需要更久的時間。他心想也許是好久沒練了,也許是老了。他在門口站了將近一分鐘,當眼前浮現出輪廓和黑影,他喊道:「喂!雷?你在家嗎?你忘了鎖門,在家嗎?」

沒人回答。他知道莫拉沒有養狗,按警察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會有精力養狗。

博斯往屋裡走了幾步,環視客廳里傢具的黑影。他曾經潛入過別的地方,甚至也進過警察的家,但是每一次潛入的感覺都是全新的,混合著興奮、心虛和恐慌。感覺就像全身的重心下墜,還有一種難以名狀的奇怪力量。電光石火之間,一陣恐懼感陡然襲來,打亂了他的所思所感。他的眼前彷彿閃過一行報刊頭條標題——受審警察入室行竊被捕——他馬上跳過這個念頭,不再去想。擔心失敗就會招致失敗。他看見一道樓梯,於是馬上朝那兒走去。他相信莫拉要麼把他的戰利品放在卧室,要麼放在電視機旁,而且很有可能就放在卧室的電視機旁,所以他想先找到卧室,從那兒開始搜查。

二樓有兩間卧室,中間是衛生間。右邊的卧室被改造成了健身房,鋪著地毯,裡邊放著一組鍍鉻器材、一台划船機、一輛健身車、一台博斯不認識的器械,還有一個掛著杠鈴片的架子和一個帶有橫杠的卧推架。房間有一整面牆都是鏡子,鏡子中部和人臉差不多高的地方碎了,裂紋像蛛網一樣輻射開。博斯打量了一會兒鏡中那個破碎的自己,想莫拉是否曾站在這兒觀察自己的臉。

博斯看了看錶。莫拉已經進了劇院三十分鐘。他掏出對講機。「第一組,他在幹嗎?」

「他還在裡面。你在幹嗎?」

「還在待著,需要我就叫我。」

「電視里有什麼有趣的東西嗎?」

「還沒有。」

羅倫伯格的聲音出現了。「第一組,六號,別瞎鬧。無線電只能用來聯絡工作。我是組長,完畢。」

博斯和希恩都沒有回覆他。

博斯穿過走廊,來到另一間卧室,這是莫拉睡覺的地方。床上亂糟糟的,沒有整理,窗戶邊的椅背上搭著衣服。博斯把手電筒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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