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想要延期。」

「什麼?」

「你必須把審判往後推,去跟法官說。」

「你他媽的在說什麼,博斯?」

博斯和貝爾克坐在被告席上,等待星期四上午的審判開庭。兩人在大聲地耳語,貝爾克罵人時有些裝腔作勢,像個企圖混入八年級團體的六年級小子。

「我是說昨天那個證人維喬雷克說對了。」

「什麼對了?」

「不在場證明,貝爾克。沒殺第十一名死者的證明是真的,丘奇沒有——」

貝爾克吼道:「等一下!」然後低聲說:「你要向我承認殺錯了人,我可不想聽,博斯。不是時候,太晚了。」他轉過頭去看拍紙簿。

「貝爾克,你他媽的聽我說,我什麼都沒承認,我沒弄錯人,可我們漏掉了另一個傢伙,兇手有兩個。丘奇殺了九個人——我們比對化妝品確認他殺了九個。另外兩個,還有前幾天在混凝土裡找到的那個是別人殺的。你必須申請讓審判暫停,讓我們先查清楚到底怎麼回事。要是在法庭上泄露相關消息,就會打草驚蛇,那個模仿犯就知道快要查到他頭上了。」

貝爾克把鋼筆往拍紙簿上一扔,筆從桌子上彈起,掉在了地上。他沒有起身去撿。「我告訴你怎麼辦,博斯,我們不會申請暫停審判。哪怕我想停可能也停不了——法官和錢德勒穿一條褲子。只要她反對就一定不可能,沒法延期,我根本提都不會提。博斯,有件事你必須搞清楚,這是一場審判,你的人生全由它掌控,而不是你掌控它。你不能指望每次要換個說法,法院就為你休庭……」

「你說完了嗎?」

「是的,說完了。」

「貝爾克,你說的我都懂,但我們必須為調查著想,還有個傢伙在外面殺人。要是錢德勒把我或者埃德加請上證人席,問我們問題,兇手就會得知我們查到的所有線索,我們就再也抓不到他了。這是你想要的嗎?」

「博斯,我的職責就是打官司。按你說的做,對你不利——」

「話雖如此,可你難道不想知道真相嗎,貝爾克?我們已經很接近真相了。推遲到下個星期,到時候我們一起來這兒,把財迷錢德勒打得落花流水。」

博斯靠向椅背,遠離貝爾克。他已經不想爭吵了。

「博斯,你當警察多少年了?」貝爾克看都沒看他,「二十年?」

差不多是二十年,不過博斯沒有理會他,他知道貝爾克想說什麼。「你想坐這兒給我講真相?上一次你看到一份真實的警方報告是什麼時候?上一次你不摻水分照實填寫搜查申請是什麼時候?你想要真相,就去找牧師或者別的什麼人,我也不知道該找誰,但別來這兒。幹了二十年的警察,你應該懂,在這兒發生的事跟真相沒有一丁點關係,跟正義也沒有關係,這是我以前在法學書上讀到的話。」貝爾克轉過頭去,從襯衣口袋裡掏出另一支鋼筆。

「好吧,貝爾克,你說了算。但我還是要告訴你調查情報會怎樣泄露,它會一點一點地被盤問出來,過程難堪。這正是錢德勒的專長,她會讓大家以為我殺錯了人。」

貝爾克沒有理會博斯,繼續在黃色拍紙簿上寫東西。

「你個笨蛋,她會把我們問得體無完膚。你一直詆毀她,說她和法官搞不正當關係,可你我心裡都清楚,其實是你技不如人。我再說最後一遍,申請延期。」

貝爾克起身繞過桌子去撿剛才掉落的鋼筆。直起身子後,他整了整領帶和袖口,又坐了下來。他湊近拍紙簿,看都沒看博斯,說:「你是怕她,對吧,博斯?你不想上證人席,接受那個婊子的訊問。害怕她的問題會揭露你的真面目:一個嗜殺成性的警察。」說完,貝爾克轉過臉看著博斯。「可惜太晚了。輪到你出場了,別退縮,沒有延期,好好演。」

博斯站起來,俯身瞪著肥胖的貝爾克。「去你的,貝爾克。我要出去。」

「很好。」貝爾克說,「我說,你們這些傢伙都一個德行。你幹掉了一個傢伙,然後來到這兒,還以為自己戴著警徽就有某種特權,能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以為警徽是你了不得的令牌。」

博斯走出審判室,來到公用電話前,撥通了埃德加的辦公號碼。鈴響一聲埃德加就接了起來。

「昨晚上的信息我收到了。」

「好的,呃,我要說的都說了,案子不歸我管了。搶劫兇殺調查處的人早上來拿走了我的材料,他們還在你那兒翻了翻,不過沒拿東西。」

「誰去的?」

「希恩和奧佩爾特,你認識嗎?」

「認識,他們還不錯。你接到傳喚要出庭作證吧?」

「是的,我十點過去。」

博斯看見第四審判室的門開了,一位法警探出頭來示意博斯過去。「我得掛了。」

回到審判室,錢德勒站在講台上,法官正在說些什麼,陪審員還未入席。「其他傳票的情況呢?」法官問。

「法官大人,今天早上我們事務所正在通知相關人員,取消傳喚。」

「非常好。那麼,貝爾克先生,你準備好了嗎?」

博斯走進大門,貝爾克與他擦肩而過,走上講台,看都沒看他一眼。「法官大人,因為事出突然,我想申請半個小時的休庭,好和委託人商量一下。我們會在半小時後準備就緒。」

「非常好,我們就這麼辦,休庭半小時,半小時後你們雙方都回這兒來。博斯先生,我希望你別到處跑,下次我出來宣布開庭,希望你能在場。我不想再派法警去走廊里找你,被告應該知道自己的位置,知道何時應該出現在何地。」

博斯沒有回話。

「抱歉,法官大人。」貝爾克替他道了歉。

法官離開了座席,他們還站在原地。貝爾克說:「走吧,我們去走廊那頭的會議室。」

「出什麼事了?」

「走吧,去大廳對面。」

他們正要走出審判室的大門,布雷默剛好進來,手裡拿著筆和本子。「嘿,出什麼事了?」

「我不知道。」博斯說,「休庭半小時。」

「哈里,我有話要跟你說。」

「過會兒吧。」

「很重要。」

走廊盡頭的衛生間旁有幾間小會議室,跟好萊塢分局的審訊室差不多大。博斯和貝爾克走進一間,在一張灰色的桌子兩側坐下。

「怎麼了?」

「你那個女英雄要放棄傳喚。」

「錢德勒還沒有訊問我就要放棄傳喚?」博斯覺得難以理解,「她這是幹嗎?」

「她精明到家了,這是很高明的一招。」

「為什麼?」

「你看這個案子,她現在佔上風,如果今天就結束審判,交給陪審團裁決,誰會贏?她會贏。你看,她知道你在證人席上要為自己的行為辯解,就像我那天跟你說的,是輸是贏全靠你自己。你也許能把她駁得體無完膚,也許會搞砸。她知道如果請你作證,她會先提問,然後我會針對她的問題再向你提問——把她的論點一一駁倒。現在她把順序顛倒了,我只有兩種選擇:要麼不傳你作證,然後輸掉官司;要麼傳你作證,把進攻的主動權交到她手裡。真夠精的。」

「那我們怎麼辦?」

「傳你作證。」

「不延期嗎?」

「什麼延期?」

博斯點點頭。貝爾克還是沒改變計畫,不會延期了。他才意識到自己和貝爾克打交道的方式不對,他本該盡量讓貝爾克自己提出延期,那樣也許能成功。博斯開始感到緊張——一種一步步靠近未知事件的忐忑。這種感覺他以前也有過,那是在越南,在他第一次鑽進地道時,他知道那是恐懼感,就像綻放在胸口的一朵黑色薔薇。

「我們有二十五分鐘,」貝爾克說,「別再說什麼延期了,我們過一遍你的證詞。我提問引導你,陪審員會跟著我們走。但是記住了,你必須慢慢說,否則他們跟不上,好嗎?」

「我們有二十分鐘。」博斯糾正了他,「上證人席之前,我得出去抽根煙。」

貝爾克只當沒聽見,接著說:「記住,博斯,官司輸了可能要賠好幾百萬。可能花的不是你的錢,但你的事業會徹底完蛋。」

「什麼事業?」

二十分鐘後,博斯走出會議室,布雷默等在門口。

「全聽見了?」他和布雷默擦肩而過,走向自動扶梯。

布雷默跟了上來。「沒有,老兄,我沒偷聽,我是在等你。新案子有什麼進展?埃德加什麼都不告訴我。你們到底查到死者身份了沒有?」

「查到身份了。」

「她是誰?」

「不是我的案子,夥計,不能透露。再說,我一告訴你,你轉身就跑去告訴財迷錢德勒,對吧?」

布雷默停下了腳步。「什麼?你說什麼?」他連忙跑到博斯身邊,低聲說,「聽我說,哈里,你也是我的線人,我不會這樣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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