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已經到了下午四點,我一邊急匆匆地穿過希爾頓酒店的大堂,一邊想像格雷格·格倫從辦公桌後面起身踱向城市版新聞會議室,參加每日新聞編輯會的樣子。我得趕快跟他通話,我知道,要是沒能搶先攔下他,他就會被那個會絆住。今天是星期五,周末的會議一開,接下來的兩個小時都泡湯了。

我走向電梯,只見一個女人正邁進一部開著門的電梯,我忙快走幾步跟在她後面進去。她已經按下了十二層的按鈕。我移步到電梯里靠後的位置,再一次看了看手錶。我估摸著應該來得及打給格倫,編輯會從來不會按時召開。

那女人挪到了電梯右側,我們之間陷入有點尷尬的沉默,素不相識的陌生人被關在密閉的電梯里時總會這樣。從電梯門拋光的黃銅鑲邊上,我可以看到她的臉龐。她正看向門上方的上行指示燈。她長得迷人極了,我發現自己的視線很難從那張臉的映像上移開,雖然我有些害怕,因為只要她目光一轉,就能發現我在窺視。我安慰自己她知道我正在注視她。我向來相信這樣一個說法,那些美麗的女人知道並且能夠理解,她們總是成為別人注目的對象這一事實。

電梯抵達十二層,門開了。我禮讓她先出電梯,她向左一拐,沿著走廊往前走去。我轉身右拐朝房間走去,中途還忍不住駐足,回望了一眼她的背影。等我走到房間門口,從襯衫口袋裡掏出房卡時,聽到身後傳來腳踩在地毯上發出的輕微聲音。我轉身一看,竟是她。她微笑道:「我拐錯彎了。」

「是啊,」我笑著回應,「過不了多久,你就會發現這兒簡直就是個迷宮。」

這樣說真蠢,我一邊打開房門一邊埋怨自己,而她從我身後走了過去。正當我要踏進房間時,一隻手突然揪住我的外套後領,將我推進了屋子,與此同時,另一隻手伸進我的外套,拽住我的腰帶,再一推,我便臉朝下地砸到床上。我只來得及護住了電腦包,這台價值兩千美元的設備可不能有任何閃失,但隨即它就被粗魯地從我手裡一把抓走。

「聯邦調查局!你被捕了!不許動!」來人一隻手仍然摁住我的後頸,壓著不讓我抬頭,另一隻手拍著我的身體迅速搜檢了一番。

「這他媽的是怎麼回事?」我終於在被床墊蒙住口鼻的狀態下掙扎著發出了聲。

兩隻手鬆開了我的身體,就跟它們抓過來時同樣突然。「好了,起來。給我過去。」

我轉過來,支撐起身體,坐到床上,抬頭一看,竟是電梯里的那個女人。我吃驚得微張開嘴,部分原因是我居然就這麼輕易地被她制服了,而且她還是一個人,這令我格外惱火,憤怒如潮水般湧上來,我的臉漲得通紅。

「別在意,我制服過比你更強壯更兇狠的男人。」

「你最好有警官證,要不然你就需要找個律師了。」

她從上衣口袋裡掏出皮夾,在我面前快速翻開。「需要律師的那個人是你。現在,我要你把桌子邊的這把椅子搬到牆角坐下,我要搜查這個地方,用不了多少時間。」

證件上印著聯邦調查局的徽章和警號名牌,看上去像是真的,上面寫著「探員蕾切爾·沃林」。我一看到這個名字,便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快點起來,現在你得去角落老實待著。」

「讓我瞧瞧搜查令。」

「你可以二選一,」她嚴厲地說道,「自己去牆角坐著,或者我押你進衛生間,把你銬在洗漱台下面的排水管上。自己選吧。」

我站起來,拖著那把椅子走到角落裡坐下。「我還是要求你出示那張該死的搜查令。」

「你有沒有意識到,你的這句髒話不過是為了體現作為男性的優越感,可惜你失敗了。」

「老天!你有沒有意識到你在滿嘴胡說八道,搜查令在哪兒?」

「我不需要搜查令。你邀請我進屋,允許我作一番搜查,然後我搜出了被盜的財物,便逮捕了你。」她一步步退到門口,盯著我,沖我眨眨眼。

「我壓根沒有邀請你進來。你要是跟我來這套可笑的把戲,會引火燒身的。難道你覺得會有哪個法官相信我會傻到邀請一個探員來搜查我的屋子,如果我真的偷了東西還藏在這兒的話?」

她瞅著我,隨即故作甜美地笑了。「麥克沃伊先生,我身高只有五英尺五英寸,體重一百一十五磅,這還是算上配槍的重量。你覺得會有哪個法官相信你描述的版本嗎?還是你真的願意在法庭上公開講述我剛才是如何放倒你的?」

我把目光從她身上移開,投向窗外。整理房間的女服務員之前拉開了窗帘,天色正開始暗下去。

「我不認為你會這麼做,」她繼續說道,「現在,你願意讓我節省點時間嗎?你複印的那些材料在哪兒?」

「在我的電腦包里。我拿到這些材料的過程中沒有使用任何非法手段,單單擁有這些材料並不構成犯罪。」

我必須得謹慎措辭,斟酌要說的每句話。我不知道邁克爾·沃倫是不是已經暴露了。她開始搜查我的電腦包,翻出了愛倫·坡的文集,疑惑地看了看,然後扔到床上。然後,她掏出我的記事本和那疊複印的材料。沃倫是對的,她是一個漂亮的女人,雖然鐵石心腸、行事強硬,但絲毫無損她的美貌。她跟我差不多年紀,或許比我大一兩歲,一頭褐發幾近及肩,一雙綠色的眼眸投出銳利的目光,渾身上下散發出強烈的自信——這是她身上最有吸引力的地方。

「破門侵入他人住宅或辦公室就是犯罪,」她說,「現在已證明被盜文件屬於聯邦調查局,這件事就歸我管轄了。」

「我沒有破門侵入任何地方,也沒有盜竊任何文件,你現在做的根本就是騷擾平民。我以前就總是聽說你們聯邦調查局的人別的本事沒有,可一旦別人好心幫你們做了該做的工作,你們就氣得上躥下跳,今天我可算見識了。」

她把那些材料攤在床上,彎下腰一張張翻閱著。聽了我說的話,她直起身,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透明的塑料證物袋,裡面只裝著一張紙。她把證物袋舉到我面前,以便讓我看清楚。我認出這張紙是從一個記事本里撕下的,上面用黑色墨水筆寫著六行字:

佩納:

他的手?

在那之後——是多久?

韋克斯勒/斯卡拉里:

車?

暖風?

鎖?

賴莉:

手套?

我認出這是我自己的筆記,終於明白了一切。那天晚上,基金會的檔案室里,沃倫從我的記事本中撕下十幾張紙,插入我們抽出檔案的地方以作標記。他當時撕下了一張寫有筆記的紙,最後放文件時又把它落在那兒了。沃林一定從我臉上看出了我的想法。

「這活兒幹得可真夠馬虎的。待我們做完筆跡的分析比對,我覺得肯定會是一記本壘打。你覺得呢?」

這次我甚至連一句「去你媽的」都沒力氣說了。

「我要收繳你的電腦、這本書和你的記事本,作為可能的證物。要是有任何用不上的,就會還給你。好了,我們現在得出發了,我的車就停在酒店大堂門口。為了表明我沒那麼刻薄,我願意做件好事,帶你下去時不銬著你。我們得開很長一段路程,前往弗吉尼亞,不過如果我們現在就動身,也許能搶在晚高峰之前出城。你願意守規矩嗎?只要一步行錯,就像他們常說的,我就會把你的雙手扭到背後銬上,銬得比結婚戒指還緊。」

我只能點著頭站起來。我這會兒有點茫然,不敢與她對視,垂著頭朝門口走去。

「嘿,你的回答呢?」她沖我嚷道。

我嘟噥著說了聲「謝謝」,然後聽到身後響起了她的輕笑。

她錯了,我們還是趕上了晚高峰。因為今天是周五,星期五的傍晚,趕路出城的人會比任何一個傍晚都多得多。我們穿過城區駛上城際高速,同其他人一起被堵在了路上,隨著車流蜿蜒前行。整整半個小時,我們倆都一言不發,除了她偶爾因交通癱瘓或是遇上紅燈而爆出咒罵。我坐在副駕駛座上,思忖了一路。我必須儘快給格倫打個電話,他得給我找個律師了,而且還得是個業務精湛的好手。我目前能看到的唯一出路就是供出一個線人,雖然我之前已經向線人保證過絕不會泄露他的身份。我開始考慮給沃倫打電話,看有沒有可能讓他現身稱我並未擅自闖入基金會,但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我已經跟他達成了約定,我必須維護紳士的榮譽,信守承諾。

我們終於挪到了喬治城南,交通暢通了一點,她看上去也放鬆了些,或者說,至少記起我也在車裡。她伸手夠到煙灰缸,從後面抽出一張白色卡片,又打開頂燈,把卡片摁在方向盤上,這樣她就能一邊看卡片一邊開車。

「你有鋼筆嗎?」

「什麼?」

「筆,我覺得所有記者都會隨身帶著筆。」

「哦,我帶著。」

「很好,我正準備宣讀你的憲法權利。」

「還有權利?你已經侵犯了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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