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短腿拉里讓我心神不寧地等了一個下午,五點鐘時,我試著給他打電話,但他不在第三區分局,也不在「1121」 ,至少警察局總部是這麼說的。兇殺案調查組的秘書拒絕透露他的行蹤,也不肯幫我留言。到了六點,我幾乎認定被他耍了,可此時我的房門被敲響了。開門一看,正是他。

「嘿,傑克,」他沒有進屋,站在門口說道,「咱們出去兜個風。」

華盛頓把車停在專供酒店員工通行的車道上,放了塊「執行警務」的牌子在儀錶板上,所以沒惹出任何問題。我們上了車,離開了酒店。他開車駛過芝加哥河,向北駛進密歇根大道。一路上大雪沒有一點變小的跡象,道路兩旁滿是大堆大堆的積雪。路上見到的許多車子,表面上都積了三英寸高的雪霜。我坐在他的車裡,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氣——儘管車裡的暖風調在高擋位。

「我猜你們那兒也下大雪了吧,傑克。」

「是的。」

他只是找個話題閑聊。對於他到底打算說什麼,我其實還是挺心急的,但想了想最好還是等著他按自己的節奏決定什麼時候開口。如果有必要,我總會暫時摒棄記者那一套規範,稍後再提問也不遲。

他向西駛入迪威臣街,朝密歇根湖的反方向繼續前進。奇蹟之路購物區和黃金湖岸閃爍的霓虹燈很快消失在我們身後,兩側的建築也開始變得破敗,看起來很有修繕和維護的必要。我猜我們的目的地可能是波比·斯馬瑟斯失蹤時所在的小學,但他始終不提。

此時天色已經全黑下來了。我們在高架鐵路下面穿行,不久便駛過一所學校。他指了指那學校。「那裡就是那孩子上學的地方,就是那個院子。就像其他孩子說的那樣,他一下子就失蹤了。」他打了個響指,「我昨天在這兒守了整整一天。你知道,一周年嘛。我守在這兒就是為了以防萬一,說不定就會發生什麼事,比如那傢伙,那個兇手,這時候會回來轉轉。」

「有什麼發現嗎?」

華盛頓搖了搖頭,陷入沉思。

他依舊沒有停車。如果華盛頓是想帶我來看看這所學校,車子就不會飛快地駛過了。我們繼續向西,最終,眼前出現了一排排林立的紅磚塔樓,不知怎的,看上去竟像這座城市的遺棄之地。我當然知道這是哪兒——政府為低收入者建的供給房,芝加哥的貧民窟。墨藍色的天空下,一棟棟塔樓看上去就像暗淡而麻木的石頭山,它們如實地呈現了住在這些房子里的居民的面貌。好一片冰冷和絕望的樓群,無望的貧民徘徊在城市的邊緣。

「我們到這兒來幹什麼?」我問道。

「你知道這兒是什麼地方嗎?」

「當然,我可是在這裡上學的——我的意思是說在芝加哥。加布里尼——格林貧民區誰都知道。帶我來這裡做什麼?」

「我是在這裡長大的。狂人約翰也是。」

那一瞬間,我想到了奇蹟。一是因為,他們竟然能在這樣的地方活下來;二是因為,他們不僅活了下來,還成了警察。

「這裡是黑人貧民的隔離區,每一棟塔樓都是。我和約翰過去常常說,你在這兒唯一有機會在電梯里按下『上』的按鈕的機會,就是你下地獄的時候。」

我能做的只有點頭,我從來沒有這樣的生活經歷。

「而且,還得是電梯沒壞的情況下。」他補充道。

我意識到自己從未設想過布魯克斯是個黑人。列印出來的資料里沒有他的照片,相關報道也沒有必要提及他的膚色,我就自然而然地認定他是個白人。為什麼我會做出這種預設?稍後我得好好想想才行,但現在我還得努力琢磨華盛頓把我帶到這兒來究竟想說明什麼。

華盛頓駛進一棟塔樓旁邊的停車場。這兒放著幾個大垃圾箱,外壁上是積攢了幾十年的塗鴉和口號。這裡還有個銹跡斑斑的籃球架,但籃圈早就不見了,只剩後擋板。他停下了車,但沒有關閉引擎。我不知道他是為了讓車內暖風一直開著,還是為了保證我們在必要時可以迅速開走。我看到一群穿長大衣的少年,臉色就像天空那樣陰沉。他們從離我們最近的一棟樓里衝出來,穿過結冰的庭院,蜂擁跑進另一棟樓。

「眼下你大概正想著,我們他媽的為什麼跑這兒來,」這時華盛頓開口了,「沒關係,我理解,像你這樣的白人小夥子大概都會這麼想。」

我還是沉默著,想讓他把話說完。

「看那棟樓,你右手邊的第三棟。那就是我們當時住的地方。我跟著姑婆住在十四樓,約翰和他媽媽住十二樓,就在我們的下一層。這裡是不設十三樓的,畢竟運氣已經壞到家了。我們倆都沒有父親,至少沒有露過面的父親。」

我覺得他希望我說點什麼,但我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我實在想像不到這兩個朋友當年究竟付出了多麼巨大的努力,才得以逃出他剛剛指給我看的那棟墳墓般的塔樓。我只能繼續沉默。

「我們是一生的朋友。見鬼,他最後娶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埃德娜。然後我們進了警察局,都分在兇殺案調查組;我們跟著高級警探幹了幾年後,就向上級申請組成搭檔。真他媽爽,我們的申請通過了。我們倆的故事有一回還上了《芝加哥太陽報》。他們把我們分到第三區分局,因為第三區分局的管轄範圍就包括這個貧民窟,他們覺得處理這裡的事該是我們的專長。很多發生在這裡的案子都劃歸我們負責,不過,當然也還是有輪值這回事。所以,當那件案子發生的時候——那孩子,屍體被發現了,缺了手指頭——恰好輪到我倆的班。該死的,那電話打進來的時候,剛剛好八點整。要是早十分鐘,這案子就落到值夜班的同事肩上了。」

他沉默了片刻,很可能在想如果是別人接到報警,這案子又會發生什麼變化。

「有時候,我們倆辦案子或者執行監視任務之類直到深夜,交了班就會開著車跑到這兒來,停在現在停車的地方,我們什麼都不做,就只是看著這兒。」

我突然明白他要傳達的信息是什麼。短腿拉里知道狂人約翰不會對著自己扣下扳機,因為他清清楚楚地知道,為了逃出這樣的地方,布魯克斯經歷了多麼艱難的奮鬥。布魯克斯從地獄中打拚出了一條路,他絕不可能親手把自己重新送回地獄,這就是華盛頓要告訴我的信息。

「這就是你相信他不可能自殺的原因,對不對?」

他望著我,點了一下頭。「這只是眾多原因中的一個,但有這條就夠了。他絕不可能自殺。我把這些話告訴重案組的人,但他們只惦記著儘快把這個案子了結掉,好抽身出來。」

「所以你憑藉的只是自己的直覺。這個案子沒有其他蹊蹺的地方嗎?」

「有一個疑點,但光憑這一點並不能說服他們。我的意思是,他們有他手寫的遺書、他在心理醫生那兒留下的病歷,全在那兒擺著,一切都那麼符合他們的假定。他就這樣被認定為自殺了,在他們拉上屍袋拉鏈把他抬走之前,就已經認定了。」

「你說的疑點是什麼?」

「有兩槍。」

「什麼意思?」

「我們先離開這兒吧,吃點東西去。」

他發動汽車,在停車場拐了個很大的彎,隨即拐上了大街。我們一路向北開去,駛過的街道全是我從未走過的,但我還是大致知道我們在往哪兒走。上路五分鐘後,我便等不及要聽故事的下一段。

「有兩槍是怎麼回事?」

「他開了兩槍,你知道嗎?」

「真的?報紙上可沒寫這一點。」

「不管什麼案子,警方都不會向外界披露全部細節,但是有兩槍是千真萬確的,我在他家裡看到了。埃德娜發現他的屍體後馬上給我打了電話,我在重案組到達之前就抵達了現場。現場有一槍打在地板上,另一槍正中咽喉。官方的解釋是,第一槍大概是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下得了手,就像練習一樣,先給自己打打氣,之後的第二槍才是他真正了結的時候。但這根本說不通,至少不能說服我。」

「為什麼?那對於這兩槍你是怎麼認為的?」

「我認為第一槍就打進了嘴裡,第二槍是為了留下射擊殘留物。那個兇手包住約翰的手,再拿起槍,對著地板開了一槍,這樣約翰的手上就能留下射擊殘留物。於是案子被定為自殺,就這麼結了。」

「但沒有人同意你的看法。」

「一個都沒有,直到今天,直到你帶著這套埃德加·愛倫·坡的推論出現。我去了重案組,把你的情報和推論都告訴了他們。我鄭重提醒他們,這個案子被定為自殺是有問題的。現在他們準備重啟這個案子,重新調查。明天早上我們就會在1121召開案件啟動會。重案組的頭兒打算抽調我過去,讓我參與調查。」

「這可真是太好了!」

我望著窗外,好半天說不出話。我太興奮了,事情正按部就班地順利推進。現在我已經把這兩樁發生在兩個不同的城市、之前都被認定為自殺的警察死亡案綁在一起了,我推動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