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傍晚,拉斯穆斯與本傑明吃著晚餐,兩人一語不發。

本傑明注意到拉斯穆斯手上有個東西,好像是一處臟跡。

「那是什麼?」他問拉斯穆斯,朝他的手指了指。對方一時還沒會過意來。

「什麼?」

「你手上是什麼東西?」

拉斯穆斯伸開手掌,瞧了瞧。手掌上寫著:吉爾,416702。

「哦,你說這個啊?沒什麼,一個電話號碼而已。」

拉斯穆斯聳聳肩。

「是誰的號碼?」

「不就是吉爾的號碼嗎?只是我遇見的一個男生,他希望我之後打給他。」

「你把它寫在手上?」

他們繼續用餐,一語不發。本傑明頓時覺得食不下咽,嘴裡飯越塞越多。實在不應該變成這樣的。

所有人都到齊了:保羅、班特、賽爾波、拉許歐克、拉斯穆斯與本傑明。他們先是在提米夜總會喝酒,然後轉進一家男同志迪斯科舞廳。這家舞廳的名字叫「五彩碎花」,位於格雷夫·圖勒街,東礦廣場附近一條較陰暗破落的小巷內。

歐克伯父一如往常坐在內房角落,手裡的酒杯哐當響著。穿著也一如往常,西裝筆挺,內搭背心。他習慣稱他們是「小朋友」,看他們進來就友好地點點頭。

保羅與賽爾波都迎上前去,熱情地擁抱他,讓他喜滋滋的。保羅心想,大家窩在這裡也好幾年了,總該問候一下、打打招呼吧。

本傑明剛問過大家想不想買點喝的,現在已經擠到吧台前排隊。

他們都注意到,酒吧里其他的人都色眯眯地打量著班特。他們想必已經看過或聽聞過他主演的電視劇,一眼就認出他了。

這使班特更顯得特別。畢竟,沒幾個出現在電視上或廣播電台的名人會以行動證明,自己是同性戀。

楊·哈瑪倫德算是一個例子。那位曾經主演著名電視劇《回家》 、一炮而紅的卡爾英瓦·尼爾森也算一個例子。除了他們以外……還有誰呢?

雅各·達林曾經接受《革命》的專訪,照片中的他戴著一頂怪帽子,活像裝新鮮水果用的紙箱。不過,從來沒有直接證據顯示他也是同志。

其他已被確認屬於同性戀「大家庭」的名人還包括伊娃·達爾格林與雷納·史汪恩,不過他們可是低調得不得了。賽爾波說伊娃·達爾格林有點怪異:多年前,她曾在解放運動的慶功宴上獻唱一曲,但之後又好像把自己鎖回衣櫃里了。

更不用說克利絲特·琳達羅絲 這個被譽為「全瑞典最美麗的女人」的傢伙了。

要是你問他,是不是同性戀,他可不會理你。

因此,像班特這樣已經在電視、電影圈小有名氣的人,會大大方方出現在提米夜總會,真令人大開眼界。這其實也沒那麼奇怪,他在一炮而紅以前就是提米的常客了。

「對了,他們打算把南站旁邊那個大洞填補起來,整頓整頓。你們聽說過沒有?」

拉許歐克堪稱斯德哥爾摩的萬事通,他興緻勃勃地問大家。

「你說那個垃圾坑啊?」

「對啊,差不多。他們說,要把那裡變成斯德哥爾摩的曼哈頓。」

「老——天——爺!」保羅喊道,「我也看到了,聽說會有摩天大樓,還有一堆店呢!那裡以後會很漂亮哦!」

「真的?」

「看來會是三十層的大樓。」拉許歐克說。

「是,是,是,」保羅漫不經心地應著,「會很漂亮哦!」

提米夜總會位於南島區的公民廣場與馬利亞廣場之間,斯德哥爾摩南站也在這附近。長期以來,這區一直是都市計畫中的燙手山芋。

這個街區里有好幾個垃圾坑,夜幕一降臨,成群野狗就圍在這裡覓食。道路甚至沒鋪柏油,更別說照明設備了。整個車站活像一座橫跨鐵軌的天橋,直通月台的階梯相當醜陋,彷彿蜘蛛細長的腳,只有通勤區間車會在月台停留。

本傑明端著一票人的啤酒走來,將酒杯、酒瓶與托盤放在桌上。

「你們在聊什麼?」

「南站啊!」班特插嘴,「嘿,我16歲的時候就在那裡被老頭搭上過,代價是50克朗。」

「恭喜!」保羅反應很快。

所有人哈哈大笑,唯有本傑明嘆了一口氣,愁眉苦臉。

「喂,你現在是怎麼啦?」拉斯穆斯火冒三丈。

他推了本傑明一下。

「不要推啦!」本傑明杯中的啤酒灑在自己的牛仔褲上,火冒三丈地頂回去。

「我還是青少年的時候就在克拉拉教堂北街混了。」班特繼續吹噓自己輝煌的歷史。

「就是啊,」保羅打斷班特的話,對拉斯穆斯眨眨眼,彷彿另有深意,「世界這麼大,還真有那麼個維姆蘭小子,恰巧在那裡被我碰上!呵呵!」

本傑明呻吟一聲。

「好了,不要再說啦!」

「行,行,行,」保羅不耐煩地搖搖手,「可愛的本傑明小弟弟,我只是要告訴你,拉斯穆斯和你結婚時,絕對不是處男身就是了。」

這並不好笑,但大家還是哈哈大笑。

就是這樣。保羅動動嘴巴,所有人跟著哈哈大笑。他玩的,不過就是用那些萬年老梗挖苦別人,一次又一次地使用同樣的招數。

本傑明徹底厭倦了這群人,以及他們千篇一律的笑聲。每次都要高呼「解放運動萬歲」,假清高個屁啊!

他現在竟然跟這群人鬼混,竟然選擇放棄進入永生殿堂的機會。爸媽要是看到他現在這副鬼樣子,保證將他碎屍萬段。他想都不敢想。

「各位!我說,各位!」班特又躁動不安起來,「讓我把故事說完嘛!有天晚上,警察來了,殺到克拉拉教堂北街。要死了!我馬上跳進其中一輛車,直接就說:『快開啊!我要你!我好想要你,快開車啊!』」

他努力模仿嬌嗔的娘娘腔,大家好像事先說好的一樣,又大笑起來。

「然後,我抬頭一看——天哪,不看還好,一看竟然是個臟老頭,至少有60歲吧!干!」

班特又爆笑開來,笑到岔氣,可是每個人都看得出來,他笑得很緊張,很不自然。

但他就是控制不住。他的身體邊笑邊搖晃,讓他頓時變得非常沒吸引力。

「好了,各位,聽我說,」本傑明好不容易插上嘴,努力和顏悅色,保持輕鬆的語氣,讓自己不要大發雷霆,「我實在不太想聽這些東西,能不能請你們……」

班特正說得興起,繼續高談闊論,哪管本傑明抗議。

「不知為什麼,這次我記得特別清楚!我坐著抽煙,朝窗外瞧,老頭把車子停在南站旁邊,直接佔有了我!」

然後大家又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整天只會講這些,佔有他人又被他人佔有,然後像傻子一樣哈哈哈。性交的經驗越骯髒、越噁心,他們就笑得越大聲。這樣很好玩嗎?

「喂!」本傑明大吼道,聲音震耳欲聾,「閉嘴!拜託,閉嘴!一定要這麼噁心嗎?一定非要佔有不可嗎?」

所有人頓時陷入一片死寂,瞧著臉紅得像西紅柿的本傑明。然後,保羅輕佻的一句話,就將他的抗議化為烏有。

「沒錯,我的小心肝,我們就愛那樣,不然你想怎樣?」所有人再度哄堂大笑。

拉斯穆斯氣急敗壞地對著本傑明耳語:「不要跟老太婆一樣亂說話好不好!很掃興啊!」

班特邊笑邊繼續講自己的豐功偉業。本傑明不屑地瞧著這位朋友,覺得他笑起來真是難看死了,活像一匹嘶叫個不停的駑馬。但是下一秒,班特變臉比翻書還快,他失去控制,聲音一沉,竟像要號啕大哭起來。

「反正,我記得,那時我只是坐著,望著熊園街的出租公寓,一樓公寓的其中一扇窗戶,裡頭燈亮著,我的初戀情人就住在那裡,他當時就在那裡,我應該去找他的!可是我只是坐著,被噁心的糟老頭佔有,還真荒唐!你們說,是不是很荒唐?我真的,真的……好不甘心……」

班特沉默下來,緊抿著下唇。一切突然變得不好玩了。不應該這樣的,他最初開口就是為了搞搞笑,噹噹小丑,不是來這裡哭喪著臉的。但有時情況就是會變成這樣。

其他人交換了一下眼神。大家都習慣了,也都能感同身受。

就像玩平衡木一樣,難免會踏空、跌倒、摔跤……

拉許歐克抓起班特的酒杯,聲音平靜異常:「我想,我們的明日之星今晚不會想再喝酒了吧。」

班特突然挺直了腰桿,雙手合十,面露喜色。

「大樓里還有一家精神科醫院,還有狼狗在外面看守!」他眼神一亮,愉悅地嘆息一聲,美好回憶歷歷在目,「我幾乎要忘了……」

忽然,他轉向本傑明,口吻簡直不可理喻,是要挑釁,還是要獻殷勤?是挑逗,還是只為了告訴本傑明,自己也受得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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