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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症已經牢牢攫住了他們。

1982年2月,《今日新聞》第一次針對同性戀者充滿神秘色彩的新癌症進行了報道。該報聲稱,那些染病的丹麥年輕男性免疫系統有缺陷,原因在於「從事性行為時的衛生習慣不良,男同性戀者更易遭到惡性病毒感染」。

也許,跟其他人相比,男同性戀者並沒有特別骯髒。

但他們還是怕得要死。

他們害怕接受陌生醫生的診斷,不只被要求檢查陰莖,還有口腔、直腸,最後不得不承認——對,就是承認,像犯人對警方認罪那樣——承認他們就是同性戀者。

他們有各式各樣的理由感到害怕。

同性戀者受到的待遇極差,遭人輕蔑,也得不到好的醫療看護,有時甚至得不到看護。

整個社會也感受到,這全新的、前所未見的傳染病是非比尋常的嚴重威脅。

不只是同性戀者,所有人都有可能感染。要是沒能及時控制病源並徹底隔離起來,疫情將一觸即發。

假如只有死娘炮、愛用針筒的癮君子或娼妓被傳染,那倒還無所謂。只要無辜的大眾安全無虞,就沒有什麼好顧慮的。但是,《快捷報》在1985年5月21日的標題,可謂一針見血。

《下一個就是你!》

你,就是你,還在看報紙。

你只是個平凡的瑞典人,沒有怪異的性癖好,沒有嗑藥,更不是非洲人。你可能只是偶爾上一下窯子,找找妓女,然後就……中鏢了。

這些正常而平凡的瑞典人當中也流傳著傳染源!但大家卻彷彿視而不見,等到病入膏肓,則為時晚矣。

1985年11月26日,《哥特堡郵報》刊登一篇報道,指出一對夫婦(丈夫是警員,太太是護士)非常害怕會在工作時感染HTLV-Ⅲ型病毒。它的標題寫著:「我們一被感染,就只能拋家棄子。」

直到1985年秋天,大眾其實已經慢慢了解到病毒傳染的主要途徑,但報道卻隻字未提。這對夫妻的恐懼其實毫無醫學根據可言。記者試圖將此疾病描繪成對居住在郊區別墅,樸實、無辜的瑞典中產階級家庭最可怕的威脅,還不忘添油加醋,來點煽情的描述:別墅中,小臘腸狗還高興地蹦蹦跳跳,咖啡壺還在爐上冒著熱氣,小尤漢還在爸爸腿上爬上爬下,直到……直到「黑死病」爆發。

要怎樣才能發現?要怎樣才能保護自己?

歷史學家卡琳·尤漢遜(Karin Johannisson)在《醫學眼》一書中,講述人類歷史上對疾病各種不同的成見與定見。即使對追蹤生物性病原的科技與知識日新月異,這些定見仍然牢不可破。

最常見的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乃是「疾病本身就是一種懲罰」。《舊約》多次提到,上帝決意懲罰不遵守戒律的人民,針對個人或整個民族降下各種瘟疫與麻風病。他還一度讓以色列全境陷入瘟疫,只為懲罰大衛王本人的一意孤行。

大眾應該要唾棄並遠離那不潔、有罪的病人,否則,上帝立刻會遷怒到所有人身上……

疾病、罪孽與不潔的關聯相當緊密。罪孽直接導致疾病,進而使人不潔。要想回到潔凈之身,唯有康復一途。想要康復,就必須獲得饒恕;想獲得饒恕,就必須洗心革面,改過向善。

或像那位來自哥特堡的本特·畢格森牧師在《晚報新聞》訪談中所說的:「如果艾滋病是針對同性戀者,使他們生病,讓他們覺醒、回頭,那艾滋病不失為一項福音。……

「罹患艾滋病的同性戀者,如果能夠徹底覺悟,了解到身為同性戀者是最大的罪過,那麼我們可以這麼說,艾滋病完成了一項使命,它傳達了上帝的信息。」

拉斯穆斯在班特畢業公演上義憤填膺、高聲朗讀的正是這段文字。

即使在宗教影響力日漸式微的今天,「疾病就是天譴」的成見仍以各種不同的形式持續出現。得病,代表自作孽,不可活!

疾病,就是個人生活的寫照。

因此,病人應該被視為罪有應得,所有苦痛都是自作自受。或者如卡琳·尤漢遜所寫的:「疾病總是被賦予道德含義,象徵著失敗、衰退,甚至背棄。」

最後還可以被視為大自然撥亂反正、穩定秩序的手段。

上述所有觀點,完全適用於20世紀80年代艾滋病爆發時的輿論。

《瑞典日報》一篇社論的作者憂慮不安地問,基督徒行聖餐禮時,會不會被傳染啊?

報紙標題擬得相當曖昧,而且意有所指——「無辜的基督徒,也可能會感染艾滋病」。

除了《瑞典日報》外,其他媒體也不遺餘力,非將病患分為「有罪的」與「無辜的」兩大類不可。

其實,他們一直在這樣做。

一名孩童接受輸血時感染艾滋病,其中一家晚報指稱:「現在,不該發生的事發生了:艾滋病又奪走了一條無辜的小生命!」

由基督教會主辦的《每日時報》更是搶先一步,將整件事蓋棺論定,而且斬釘截鐵,絕不讓步:「撇開因為輸血、生產,或合法夫妻關係所導致的艾滋病病例,我們其實可以發現,每一個艾滋病患的行為舉止,都是罪孽深重、不可饒恕的。」

要怎樣才能保護自己?要怎樣才能把瘟疫範圍限制在那些人身上?

就是那些罪孽深重的人身上。

否則,下一個就是你了。

《快捷報》在描述病因時,選擇刊出一對擁吻中異性戀年輕夫妻的照片,場景相當浪漫,綺麗而引人遐思。照片旁的附註是:「額頭上輕輕一吻,不會有傷害的。」然後該報選擇用一個禿頭、盯著色情海報的老頭的背影象徵同性戀者,附註是:「輕率的匿名同志性行為,將導致罹病風險大增。」

還有其他正本清源的辦法嗎?一定要想辦法阻止那些同志無法進行所謂的「同志性行為」才行!

非常不幸地,不得不採取與法律保障個人自由相抵觸的緊急措施——強制檢驗、列表管制、監控、隔離——但這一切都是為了社會大眾的福祉著想。

包括韓寧·謝斯壯與雷夫·希爾博斯基等法學泰斗都知道,這種呼聲嚴重抵觸大眾對司法的見解。但他們還是順水推舟,將強制檢驗合法化,並制定嚴刑峻法。

「此處雖有明顯的利益抵觸,」雷夫·希爾博斯基不痛不癢地說,「我們不得不選擇相對錯誤較少的措施並予以執行。」

他的同事韓寧·謝斯壯則表示:「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放棄對這個人的保護,以保護全體社會大眾免受他所帶原的絕症傳染。」

那些進行所謂「同志性行為」的同性戀,他們居然沒有染病!而且他們還是帶原者!太可怕了!要是這些帶原的鼠輩還能自由自在,到處亂跑,要不了多久,整個社會就會被疾病瓦解了。

不,不能信賴他們。

報紙雜誌上,一篇辯論文章的作者故意用反詰法質問:「我們為什麼需要將這五千個帶原者全部隔離起來?」隨後又自答:「因為我們不能保證,這些人都能潔身自愛,不亂搞不安全的性行為,不再傳染給別人……同性戀者對性行為的依賴恐怕比異性戀者還要難控制!很難相信這些人的性行為是以『感情』為基礎。想想看,每個同性戀者每年都有成打的性伴侶,所以我們不能假設他們會安分守己……」

染病的人,居然還要分為「有罪的」與「無辜的」兩類。

有人被傳染,有人負責傳染給別人。

《晚報新聞》專訪市中心諾曼區警局的警員漢斯·史特倫德,該警局目前正全力掃蕩轄區內的同志性愛夜店。專訪標題一語道破——「傳播艾滋病的人,就是兇手」。

總之,那些被傳染的同性戀者不算受害者。

他們是兇手。

不要對兇手太仁慈,不必對他們溫柔。我們要保護自己不受傷害,這是天經地義、與生俱來的權利。

讓我們再度引用史學家卡琳·尤漢遜的說法:「首先,所有疾病史都證明,所有病因詮釋與相同的『代罪羔羊』症候群,都為放逐、強制隔離與管制等措施提供了道德依據。」

現在的情況正是如此。

徹底分裂的社會。

包括政治人物、公務員、醫生與警方在內的眾多政府機構人員,都要求對傳染源採取嚴厲的檢驗措施——先站穩腳跟,把帶原者通通揪出來,藉此保護社會上眾多無辜的小市民,將病菌徹底殲滅。1986年,醫生莉塔·提柏林與托畢揚·雷汀在《瑞典日報》辯論文章中提出建議,設置艾滋病社區,強制隔離病人,任他們自生自滅,就像中世紀處理黑死病患的辦法一樣。

約拿·伯格倫德是隆德市急診醫院病毒學家與主治醫師,他認為應該對全瑞典人口進行強制檢驗,將帶原者列表管制。他甚至沉重而嚴肅地建議,在病人身上刺上刺青,使他們無所遁形,就像希特勒統治下德國境內的猶太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得在胸前配上大衛星標誌,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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