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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特和大導演的「蜜月期」沒有持續多久。他們去了一趟紐約,隔年這段親密關係就告吹了。在紐約期間,班特想盡辦法逃離導演的掌握,充分、深度地體驗了當地的同性戀文化,簡直夜夜笙歌,徹夜狂歡。每當他早上醉醺醺地回到旅館房間,妒火中燒的大導演就變成了愚蠢的老媽子,直接對班特放話:旅費、食宿、酒錢,還有你這副天殺的臭皮囊,都是老子付的錢,你最好放尊重點!

最後,班特徹底厭倦了。他吼著,叫導演直接下地獄,然後二話不說搬出了旅館房間。兩人直到返回瑞典前才在機場碰面。

導演對班特說,回瑞典以後馬上從他家滾出去。

班特非但沒有夾著尾巴、像喪家之犬一樣逃回漢瑪灘媽媽的懷抱,反而變本加厲,直接殺到中央車站破落的特種行業地段,在克拉拉教堂北街一帶瞎混。那裡有一堆老傢伙,一邊開車一圈又一圈地繞,一邊挑選秀色可餐的年輕人搭訕,只要是一拍即合的立刻上車載走。

來自耶姆特蘭省、笨手笨腳的青澀少年班特,搖身一變成了「湯瑪斯」,在這條遍布黃色書報攤與娘炮的大街上,他是有史以來條件最優、也最有自信的!

這就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場秀,是他所扮演的第一個角色,而色眯眯的「中年紳士」就是他的第一批觀眾。

在克拉拉教堂北街混了沒幾個月,班特的通信錄上就多了一堆「中年紳士」。班特隨時可以打電話給他們,予取予求,讓他在「可供過夜的小屋」借住個幾晚,或是幫他繳幾晚旅館的賬單;只要悉數照辦,這些老男人就可以和班特玩玩。

只要付了賬單,他們真的可以想幹嗎幹嗎。

一踏上克拉拉教堂北街,班特就有一種回家的自在,感覺一點都不像真實世界,反而像在演電影,而他正是男主角。

攝影機鏡頭在克拉拉教堂北街轉啊轉。

凜冽刺骨的寒風中,一個年輕人站在人行道上,一輛車停了下來。年輕人臉上帶著令人戰慄的冷漠,大大咧咧地晃到車前。

車窗搖下,一個老頭探出頭來。

兩人一陣交談。

年輕人打開車門,一上車,車子馬上駛離。

接到下一個鏡頭。

兩人坐進包廂,老頭開口問美少年的芳名。

從班特小學起,他最要好的朋友就是湯瑪斯。整個漢瑪灘也只有湯瑪斯知道,班特是貨真價實的同性戀。兩人的共同偶像是英國男星大衛·鮑威 ,而大衛·鮑威也是同性戀;兩人互相告訴對方,自己就是同性戀。

不管是哪個老頭,每次總是這樣問:「你叫什麼名字?」

年輕人的回答千篇一律:「我叫湯瑪斯。」

老頭再問:「你是哪裡人?」

美少男將頭伸向前方,眼神穿過擋風玻璃,眯著眼瞧著外面,然後大聲說:「我就是在這裡出生的。」

霎時間,燈光全部暗下來。

每次被問到自己是哪裡人,班特總會回答:我就是在這裡出生的。

此話不假。

他感覺自己在回答的一瞬間便從此處誕生。

踏上一處神秘的王國,自己就是神秘的王子,最俊秀、最年輕、最性感的王子!

對17歲的班特來說,克拉拉教堂北街是他的聖壇。他在那裡宛如天神下凡,接受眾人景仰膜拜。

這些臭男人、老不修,全都是他呼之即來、揮之即去踩在腳下的賤奴。他們覺得是他們選擇了他,事實卻是他在選擇他們,玩弄他們。

到底是誰在玩弄誰,還很難說呢!

他用力地捏了一下自己的眼皮。

該死,該死,該死,該死!他感到一陣作嘔,感到無以名狀的恥辱。然而,卻空無一物。

他完全認不出眼前所發生的一切。

他們自掏腰包請他抽煙喝酒,給他搭計程車、買食物、買衣服的零用錢,然後是更多的酒、更多的香煙,有時甚至直接將大鈔塞給他。他對這一切來者不拒。

他們想擺闊,提供他吃喝玩樂,他只是被動接受而已。這樣有錯嗎?

反正,他只是從這些臭老頭身上取得他當下需要的東西,其他什麼都不知道,他不在乎,也不需要在乎。

他的夢想很簡單:他渴望被愛,渴望被追求、被崇拜。

萬事起頭難。對班特而言,這些往事就是一切的開端。

他有一個夢。

總有一天,他要直視生命而不感到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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