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獨宿春城燭炬殘 第五節 聞一多對劉文典一劍封喉

令劉文典沒有想到的是,他的磨黑之行,在西南聯大校園引起了波瀾。當時清華聘任委員會已召開會議,議決續聘劉為聯大文學院中國文學系教授。但清華中文系代主任聞一多對劉氏的磨黑之行大為不滿,認為此人的所作所為有失一位學者的操守,不足以為人師表,不但不寄發聘書,並以手中掌控的權力將劉氏解聘,欲革出清華。眾教員聞訊,覺得事關重大,儘管劉文典磨黑之行,無視頂頭上司、清華中文系代主任聞一多的存在,居然不打招呼,獨自出走,屬於典型的「犯上」,但並沒有「作亂」,因而罪不當革職並被掃地出門。眾人紛紛為劉氏講情,企圖挽救「國寶」於危難。據同為中文系教授的王力在《我所知道聞一多先生的幾件事》一文中回憶:「系裡一位老教授應滇南某土司的邀請為他做壽文,一去半年不返校。聞先生就把他解聘了。我們幾個同事去見聞先生,替那位老教授講情。我們說這位老教授於北京淪陷後隨校南遷,還是愛國的。聞先生髮怒說:『難道不當漢奸就可以擅離職守,不負教學責任嗎?』他終於把那位教授解聘了。」

劉文典被革職的消息傳到磨黑,劉氏在震驚之餘惶恐不安,顧不得吞雲吐霧,縹緲於蓬萊仙境駕鶴逍遙了,匆忙於7月25日寫長信向梅貽琦申辯,試圖挽回頹局。信函如下:

月涵先生校長道鑒:

敬啟者,典往歲浮海南奔,實抱有犧牲性命之決心,辛苦危險皆非所計。六七年來亦可謂備嘗艱苦矣!自前年寓所被炸,避居鄉村,每次入城徒行數里,苦況尤非褚墨之所能詳。兩兄既先後病歿湘西,先母又棄養於故里,典近年日在貧病交迫之中,無力以營喪葬。適滇南鹽商有慕典文名者,願以巨資請典為撰先人墓誌;又因普洱區素號瘴鄉,無人肯往任事,請典躬往考察,作一遊記,說明所謂瘴氣者,絕非水土空氣中有何毒質,不過瘧蚊為祟,現代醫學盡可預防。「瘴氣」之名倘能打破,則專門學者敢來,地方富源可以開發矣!典平日持論,亦謂唐宋文人對瘴氣誇張過甚。(王陽明大賢,其《瘞旅文》一篇,對歐陽修文瘴氣形容太過)實開發西南之大阻力,深願辭而辟之。故亦遂允其請。初擬在暑假中南遊,繼因雨季道途難行,加之深山中伏莽甚多,必結伴請兵護送,故遂以四月一日首途。動身之先,適在宋將軍席上遇校長與蔣夢麟先生、羅莘田先生,當即面請賜假,承囑以功課上事與羅先生商量,並承借薪一月治裝。典以諸事既稟命而行,絕不虞有他故。到磨黑後,尚在預備《玄奘法師傳》,妄想回校開班,與東西洋學者一較高下,意為祖國學術界爭光吐氣……不料五月遽受停薪之處分,以後得昆明友朋信,知校中對典竟有更進一步之事。典初尚不信,因自問並無大過,徒因道途險遠,登涉艱難未能早日返校耳。不意近得某君來「半官式」信,雲學校已解聘;又雲,縱有聘書,亦必須退還;又雲昆明物價漲十數倍(真有此事耶,米果實貴至萬元耶),切不可再回學校,長為磨黑鹽井人可也。其他離奇之語,令人百思不解。典此行給罪在不可赦,學校盡可正式解聘,既發聘書,何以又諷令退還。典常有信致校中同仁,均言雨季一過,必然趕回授課,且有下學年願多教兩小時,以為報塞之言。良以財力稍舒,可以專心全力教課也(此意似尚未向羅先生提及也)……典現正整理著作,預備在桂林付印,每日忙極(此間諸鹽商籌款巨萬,為典刊印著作,拙作前蒙校中特許列為清華大學整理國學叢書,不知現尚可用此名稱否,乞並示知)。今得此書,特抽暇寫此信,記莘田先生轉呈。先生有何訓示亦可告之莘田先生也。雨季一過,典即返昆明,良晤匪遙,不復多贅。總之典個人去留絕對不成問題,然典之心跡不可不自剖白,再者得地質系助教馬君杏垣函,知地質系諸先生有意來此研究,此間地主托典致意,願以全力相助,道中警衛,沿途各處食宿,到普洱後工作,均可效力,並願捐資補助費用,特以奉聞。忙極不另寫信矣。專此寸簡,敬請道安不一。

弟 劉文典再拜 七月二十五日兩天後的7月27日,劉文典再寫信給羅常培,與致梅函一併發出,文曰:

莘田學長左右,頃上梅校長一書,乞為轉呈。弟絕對不戀此棧,但表心跡而已。個人去留小事,是非則不可不明耳。順請道安不一弟 文典再拜  七月二十七日劉文典在致梅貽琦信中所說的「某君」即聞一多。此時聞氏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和強硬口氣,對這位老同事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已看不出有半點情意存在。而劉氏的申述信一併寄給羅常培轉交梅貽琦,顯然劉想讓羅在梅跟前替其說情,拉兄弟一把。當時聯大雖屬三校合在一起上課,但又各自保持獨立的健制。聘任制度是:先由三校聘委會分別聘請,再由聯大出面聘任,也就是說,劉文典必須在清華中文系聘請之後,才能由聯大中文系聘用。若清華不聘,聯大亦不能聘,所謂不能隔著鍋台上炕是也。羅常培當時是聯大中文系主任,雖比聞一多高一個級別,但在清華方面決定不聘的情況下,他不能以聯大的名義蹲在炕上指揮鍋台下的灶吏聘請劉文典為上賓。如此一來,羅若想拉劉一把,所做的只能是再把信轉給梅貽琦,而後趁機為其進言,開脫過失,借梅的力量扭轉乾坤。羅與梅相見後如何表現,又如何說辭不得而知,但後來的結果卻大為不妙。梅貽琦接信後,一改往常平和的態度,於9月10日手書一封,口氣頗為生硬地對劉文典道:

日前得羅莘田先生轉來尊函,敬悉種切。關於下年聘約一節,蓋自琦三月下旬赴渝,六月中方得返昆,始知尊駕亦已於春間離校,則上學期聯大課業不無困難。且聞磨黑往來亦殊非易,故為調整下年計畫以便系中處理計,尊處暫未致聘。事非得已,想承鑒原。

梅氏的一封信,算是徹底定了劉文典不能回返聯大的命運。清華大學校史研究者黃延復認為,素以「愛才如命」見聞於全校上下的梅貽琦,如無特殊困難和考慮,是絕不肯輕易從自己手裡放走像劉文典這樣蜚聲中外的大師的。梅所說的「事非得已」,除了劉氏在操守方面有失檢點的原因,更主要的是他嚴重地違犯了清華和聯大的規章制度,加之聞一多堅辭的態度,梅貽琦只能「揮淚斬馬謖」了。

另有人謂,當時劉文典還有一個可能翻盤的機會,這就是請自己尊敬且關係密切的聯大文學院院長馮友蘭,向梅與聞二人施加影響與居中調和。遺憾的是,馮此時正在美國講學未在聯大,終致劉文典回天乏術,徒嘆奈何。1938年畢業於清華社會學系的鯤西,在後來談到劉文典被解聘一事時說:「據我所聽到的緣由是劉先生長期曠課。劉先生確也曾在雲南土司家為上客。但解聘的事也正是發生在文學院院長馮芝生先生去美國講學期間。馮先生若在,以馮先生的地位和持重,不會同意發生這樣的事。所以積怨正是乘這樣一個空當發難的。」據鯤西所了解的內情,聞劉二人之積怨,發生於一次課間休息之時,在教授休息室內,劉文典直指聞一多讀錯了古音,當時在學界引起了較大反應。而「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種令人難堪的羞辱。由羞辱而積怨,終於導致報復,賢者在所不免」。

鯤西所言並非空穴來風。劉文典之張狂和目中無人在聯大眾人皆知,他不僅大罵沈從文「該死的」與「四塊錢也不值」,還曾不止一次地公開宣稱聯大文學院只有三個教授,即「陳寅恪先生是一個,馮友蘭是一個,唐蘭先生算半個,我算半個」。什麼聞一多,朱自清、羅常培、羅庸、金岳霖、鄭天挺、姚從吾、吳宓,連同小一號的吳晗等輩,在他眼裡皆不值一提,與沈從文一樣連「四塊錢」也不值。既然在他心目中學美術出身的聞一多連個教授都不配,自然看輕,對其偶爾念錯古字古音不分場合地指責批評也就成為一種可能。而聞一多藉此機會反戟一擊,也是男子漢尤其是詩人型的熱血男人所為,即毛澤東所謂「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或魯迅所堅持的「一個都不寬恕」是也。馮友蘭在撰寫西南聯合大學紀念碑碑文時,如果不是親身體驗,難有「文人相輕,自古而然,昔人所言,今有同慨」之慨嘆。當然,如此感慨者並非僅馮氏一人,西南聯大組建時,中文系主任由清華教授朱自清擔任。1939年底,朱由於身體健康原因辭職,中文系主任改由北大的羅常培繼任。1943年12月22日,朱在給老友俞平伯的信中,曾這樣披露自己的心境:「在此只教書不管行政。然爾來風氣,不在位即同下僚,時有憂讒畏譏之感,幸弟尚能看開。在此大時代中,更不應論此等小事,只埋首研讀盡其在我而已。」教授之間確也不能免俗,而在西南聯大時期猶甚,處於激烈競爭的學界,相互攻訐排擠亦不是什麼新鮮之事。當劉文典被聞一多強行解聘,欲逐出清華之際,與其友善的外文系教授吳宓挺身而出,為其大鳴不平,並以悲天憫人的情懷四處奔走呼號,同時致函陳寅恪,請其予以設法挽救。當時陳氏逃出香港尚在桂林,正準備轉赴成都燕大任教。得到吳宓的求救信後,權衡再三,感到大局已不可挽回,乃快函雲大校長熊慶來,力薦劉文典轉雲大任教,以挽狂瀾於既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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