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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不敢相信她竟然對瑪德琳說出那個人的名字——薩克森·班克斯,彷彿薩克森·班克斯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

「你願意告訴我嗎?」瑪德琳說,「不想說也沒關係。」

她顯然很好奇,但不像簡的朋友那麼八卦,事發隔天她們不停起鬨逼問:「快說嘛,簡,快說!我們想聽精彩好料!」瑪德琳滿懷同情,但又不會因為母愛而太過沉重,如果她媽媽聽她說出真相,一定會傷心欲絕。

「其實沒什麼。」簡說。

瑪德琳回到原本的座位,拿下手腕上的兩個手繪木寬鐲,小心翼翼相疊放在桌面上,然後將家譜樹推到一旁。

「好。」她知道這件事絕對非同小可。

簡清清嗓子,拿起放在桌上的口香糖,取出一片。

「那天我們去酒吧玩。」她說。

柴克和她分手才剛過三個星期。

分手帶給她很大的衝擊,好比當頭澆了一桶冰水,她一直以為他們很快就會訂婚、買房子。

她心碎了,碎得很徹底,但她知道遲早會痊癒。她利用失戀的機會小小放縱,一如感冒的時候小小使性子。她盡情沉溺於悲傷,看著她和柴克的合照大哭好幾個小時,然後擦乾眼淚,出門買件小禮服,因為她值得,因為她心碎了。「你們在一起感覺那麼好!他瘋了!他一定會後悔!」大家聽到時震驚又同情的反應,讓她覺得很安慰。

她心裡有種感覺,這只是度過失戀必經的過程。一部分的她已經開始以超然的態度看這段時光——第一次心碎的時光,另一部分的她則很好奇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她的人生原本朝一個方向穩定前進,但是忽然一個晴天霹靂,道路大轉彎。真有趣!或許等她畢業之後也可以學柴克去旅遊一年,或許她會和截然不同的男人交往,抑鬱的音樂家、計算機宅男……世上有數不清的男生等她去發掘。

「你需要伏特加!」她的朋友蓋兒說,「你需要跳舞!」

她們去市區一家大飯店的酒吧,港景飯店。那是個溫暖春夜,她花粉症發作,眼睛很癢,喉嚨也很癢。春天總會引發花粉症,但也帶來一種機會無窮的感覺,精彩夏季即將來臨的可能。

隔壁桌坐著幾名稍微年長的男子,可能三十齣頭,感覺像精英上班族。他們請她們喝酒,昂貴、濃烈的大杯雞尾酒,簡和蓋兒一杯接一杯猛喝,像喝奶昔一樣。

那幾個男人是從其他州來的,投宿在這家飯店,其中一個人對簡大獻殷勤。

「我叫薩克森·班克斯。」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手比她大很多。

「你是班克斯先生,」簡對他說,「『歡樂滿人間』里的爸爸 。」

「我比較像那個掃煙囪的窮小子。」薩克森說。他注視她的雙眼,唱起電影主題曲。

他不但比較年長,且身懷美國運通金卡,下頜更是有如雕刻般,而她只是個醉醺醺的十九歲小丫頭,要不神魂顛倒也難。眼神接觸,輕聲歌唱,沒有走音,簡簡單單,小妞上鉤。

好友蓋兒在她耳邊慫恿:「去吧,有什麼不好?」

她也想不出有什麼不好。

他沒戴婚戒,很可能在老家有女友,但簡沒資格做背景調查,反正她又不打算和他談戀愛,這只是一夜情。她從來沒有過這種經驗,她的作風向來比較保守,但現在是拋開拘謹的時候,大好青春,她可以享受自由,有點瘋狂也無妨,就像去外地度假,決定放膽嘗試高空彈跳一樣。而且這樣的一夜情多有格調啊,在五星級飯店和五星級男人共度春宵,她絕不會後悔。柴克想去旅遊就去吧,老套透頂地和女生在巴士后座摸來摸去。

薩克森風趣、性感,是事業有成的地產開發商,他並沒有說出「事業有成」這句話,但言談間感覺得出來。玻璃球電梯沿著飯店中央緩緩上升,他們不停歡笑,鋪著地毯的走廊寂靜無聲,他將房卡插進門鎖,綠燈立刻亮起開鎖。

她並非爛醉,只是微醺,快樂得不得了。有什麼不好?她一直對自己說。蹦極有什麼不好?放膽縱身跳進無底深淵有什麼不好?稍微使壞有什麼不好?多有趣,多奇妙啊。享受人生,就像柴克想搭巴士環遊歐洲、攀登巴黎鐵塔一樣是在享受人生。

薩克森為她斟上一杯香檳,他們一起分享,欣賞著夜景,然後他輕輕將杯子由她手中取走,放在床頭柜上,有如她看過幾百次的電影場景,只是這次她身在其中,她內心甚至有一個部分覺得這種矯情的熟練圓滑很可笑。

他一手按住她的腦後,將她攬進懷中,有如完美的舞蹈動作。他親吻她,一手牢牢扣住她的後腰,他的古龍水有金錢的香氣。

她來這裡是為了和他上床,她沒有改變主意,她沒有說不要,這絕對不是強暴。他除去她的衣物時,她甚至主動幫忙。她像白痴一樣不停傻笑,和他一起躺在床上。只是有一刻,當他們裸體相對望見他毛茸茸的陌生胸膛時,她忽然極度懷念柴克的身體與氣味,熟悉的感覺多麼美好。不過沒關係,她完全準備好了,她要做到最後。

「保險套?」她在適當的時機,以適當的沙啞嗓音輕聲提醒,她以為他已經戴上了,他的作風是那麼體貼不張揚,他用的保險套肯定也是她沒試過的高級品。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他雙手握住她的脖子問:「有沒有試過這種玩法?」

她感覺他的手用力扼緊。

「很好玩,你一定會喜歡,快感非常強烈,就像吸食可卡因。」

「不要。」她急忙抓住他的手想制止。她受不了無法呼吸這件事,她甚至不喜歡潛到水裡游泳。

他使勁一捏,凝視她的雙眼,他咧嘴而笑,彷彿只是在搔她癢,而不是掐她脖子。

他放手。

「我不喜歡!」她喘著氣說。

「對不起,習慣就會喜歡了,」他說,「簡,放鬆一點,不要這麼拘謹,來嘛。」

「不要,拜託。」

但他又做了一次,她聽見自己發出噁心、可恥的乾嘔聲,她覺得快嘔吐了,渾身冒冷汗。

「還是不要?」他舉起雙手。

他微笑,眼神變得無情,很可能他的眼神一直這麼無情。

「拜託不要,求你不要再掐我。」

「你是個不懂找樂子的小婊子,對吧?只想被上,你來這裡就是為了這個吧?」

他壓在她身上,一舉挺進她體內,彷彿只是在進行基本的機械操作,當他抽送時,嘴巴貼在她耳邊說話,一長串沒完沒了的隨意羞辱,那些話語鑽進她的腦袋,像蟲一樣蜷縮隱匿。

你只是個又肥又丑的小丫頭,不是嗎?戴著廉價首飾,穿著俗氣禮服。對了,你的嘴很臭,你最好學學怎麼保持口腔清潔。老天,你這輩子沒半點自己的想法,對吧?我就好心教教你,你得學會尊重自己。看在該死的老天分上,去減肥吧,加入健身房會員,不要吃垃圾食物。你永遠不會變美女,但至少不會是肥豬。

她完全沒有抵抗,她望著天花板,投射燈有如討厭的眼睛,觀察一切,看見一切,附和他所說的每句話。他翻身離開之後,她躺著沒動,感覺身體好像不再屬於她自己,有如打了麻醉藥。

「要不要看電視?」他拿起遙控器,床尾的電視機打開。這個頻道正在播放電影《終極警探》,他不停轉檯。

她穿上曾經心愛的小禮服——她從來沒有買過這麼貴的衣服,動作緩慢、僵硬。幾天之後她的手腳、腹部和頸子才浮現瘀血。穿衣服時她並沒有遮掩,因為他就像醫生,動手術切除了她身上某個噁心的東西,既然他已經知道她的身體多令人反感,何必費心遮掩?

她穿好衣服之後,他問:「你要走了?」

「對,拜拜。」她的語氣活像弱智的十二歲少女。

她永遠不明白,為什麼她覺得有必要說「拜拜」,有時候她會因此厭惡自己,為了那句愚蠢魯鈍的「拜拜」。為什麼?為什麼她要說那句話?她沒說出「謝謝」還真是奇蹟。

「下次見!」他好像在努力憋笑,他覺得她很可笑,噁心又可笑,她這個人噁心又可笑。

她搭乘玻璃球電梯下樓。

門房問:「要幫你叫計程車嗎?」她知道他只是在強忍厭惡:衣衫不整的爛醉淫蕩肥妞要回家。

從此之後,她的世界走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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