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黃葉在烈風中,1085~1086 北宋 (1063~1086)大事記

英宗(1063~1067)

嘉祐八年(1063)

正月,范鎮主持科舉省試,王安石、司馬光同為副主考;范祖禹中進士甲科。

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駕崩,四月一日,趙宗實(已改名趙曙)即位,尊曹氏為皇太后。趙曙廟號英宗。

四月五日,英宗突發疾病,曹太后垂簾聽政。

八月,王安石丁母憂,扶柩歸金陵。

治平元年(1064)

四月二十八日,英宗首次出宮祈雨,表現了「君臨天下」的能力。

五月二十九日,宰相韓琦強撤簾,次日,曹太后還政。

帝後生隙,身為諫官的司馬光多次上書調解。

十一月,司馬光六次上言請罷陝西義勇,與宰相韓琦激辯於中書。

治平二年(1065)

四月,英宗命群臣議崇奉其生父濮王趙允讓典禮,「濮議」之爭起。韓琦、歐陽修等慶曆一代政治家(除富弼)主張稱濮王為「皇考」,中生代政治家司馬光、王珪、范鎮、呂公著、呂誨等主張稱「皇伯」。

十月初四,司馬光、呂公著除龍圖閣直學士;司馬光免諫職,專任經筵侍講,重心轉向編撰《通志》(即後來的《資治通鑒》)。

十一月,南郊大典。知雜侍御史呂誨彈劾韓琦專政。

治平三年(1066)

正月,范鎮罷翰林學士,外放知陳州。呂誨集合范純仁、呂大防,集全台之力,對以韓琦為首的宰相府提出全面彈劾。

在宰相的斡旋下,曹太后出面下詔,命尊濮王為「皇考」,呂誨等爭之愈激,皆罷職出京。

司馬光多次上書,稱「皇考」為非禮虛名,營救「皇伯派」,且請同受降責,英宗不予理會。

三月,出使契丹的台諫官傅堯俞、趙鼎、趙瞻回京,與呂誨等同進退,自請罷言職。

三月起,英宗將注意力轉向國事,頒布多項改革措施。

四月,司馬光將《通志》八卷進呈英宗,英宗命續修為「歷代君臣事迹」,特命專設書局。劉攽、劉恕入書局。

神宗(1067~1085)

治平四年(1067)

正月初八,英宗駕崩,皇長子趙頊嗣位,史稱神宗。二十五日,司馬光主持科舉省試,韓維、邵亢為副主考,至三月二十二日放榜,三人在貢院中度過了神宗即位初的兩個月。

三月,參知政事歐陽修罷政,出知亳州。

三月底,司馬光被任命為翰林學士;四月,新任御史中臣王陶對宰相府發起攻訐,外放陳州,司馬光轉任御史中丞。

四至九月,司馬光先後彈劾王廣淵、高居簡、王中正;反對神宗招納西夏叛將,主張先勤內治。

九月,神宗下詔召王安石自知江寧府入京,為翰林學士。

九月二十六日,神宗罷免首相韓琦、參知政事吳奎,任命張方平、趙抃為參知政事;任命樞密副使呂公弼為樞密使,罷免樞密副使陳升之,任命韓絳、邵亢為樞密副使。司馬光極力反對張方平任參知政事。

九月二十八日,司馬光罷台職,任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

十月初,張方平丁父憂離職;熙寧三年正月,張方平服喪期滿,出任陳州知州。

十月初四,神宗「開經筵」,命司馬光講《通志》,九日,神宗為《通志》作序,賜名《資治通鑒》。

熙寧元年(1068)

四月初四,剛剛抵京的王安石奉詔「越次入對」,神宗、王安石君臣初會。

夏末,阿雲殺夫案引發司法大討論。允許在謀殺罪中適用自首減刑原則,成為司法新規。

八月,神宗在延和殿召見群臣討論南郊賞賜方案,司馬光和王安石意見分歧。

熙寧二年(1069)

二月,王安石任參知政事,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相繼頒均輸法、青苗法,開始實行變法。滕甫、鄭獬、呂誨、范純仁、蘇轍、富弼等,先後以反對新法而罷職出京。

三月二十九日,副宰相唐介去世。

熙寧三年(1070)

二月初五,韓琦狀告青苗法,神宗動搖,王安石「告病」。

二月十一日,神宗擢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司馬光連上六道扎子,堅辭不就。二十八日,神宗收回成命,令司馬光重回翰林學士院供職。

二月二十一日,王安石結束病假,重回宰相府,開始對反對派進行嚴厲打擊:范鎮、李常、呂公著、程顥、趙抃、陳襄等先後被罷職出京。

三月,因與王安石爭論青苗法不勝,宰相曾公亮、陳升之告病。

八月,司馬光提出武舉省試改革方案,被否。

八月,韓絳以副宰相身份出征,任陝西路宣撫使;十一月,改任陝西、河東宣撫使;十二月十一日,即軍中拜相,排名在王安石之上。

九月二十六日,司馬光自請離京,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今西安),臨去三札,為永興軍百姓請命。

十二月十一日,王安石拜相,始行免役法、保甲法。王珪參政。

是年,范祖禹入《資治通鑒》書局,成為司馬光助手。

熙寧四年(1071)

二月,西夏攻陷宋撫寧堡,主帥韓絳被貶,調任鄧州知州。在王安石的支持下,王韶開始主持西北戰事。

四月,司馬光以端明殿學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自此閑居洛陽十五年,轉向《資治通鑒》。

朝廷全面推行免役法,立太學三舍法。反對新法者黜罷略盡。

是年,岳父張存過世,司馬光為作墓志銘,流露出強烈的憂國之情;呂誨病故,司馬光以筆為槍,討伐王安石。

熙寧五年(1072)

朝廷推行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

《資治通鑒》書局由開封遷往洛陽。

八月,歐陽修卒。

熙寧六年(1073)

三月,置經義局,由王安石主持修撰《詩經》《尚書》《周禮》義(即《三經新義》),呂惠卿及安石之子雱參修。

司馬康入書局,負責校檢文字。

熙寧七年(1074)

三月二十六日,監安上門鄭俠進「流民圖」。

三月二十八日,頒布「求言詔」。旱災、財政困難、契丹的威脅讓神宗發生動搖,神宗與王安石分歧加深。

四月,太皇太后曹氏、皇太后高氏向神宗哭訴 「王安石亂天下」。

四月十八日,司馬光應詔上疏,指斥朝政缺失,批評新法。

四月十九日,王安石罷相,出知江寧府。韓絳繼任首相,呂惠卿參知政事。

熙寧八年(1075)

二月,王安石復相。

六月,王安石所撰《三經新義》頒於學官。

七月,神宗「命韓縝如河東割地」。宋遼地界交涉持續四年,神宗退讓,最終導致宋朝失地七百里。

十月,呂惠卿罷政,出知陳州。

熙寧九年(1076)

十月,王安石第二次罷相,出判江寧府。吳充、王珪並相。

熙寧十年(1077)

七月,黃河決口,在澶州曹村,向東匯入梁山泊。分為二道:南入淮,北入海,淹四十五縣。

元豐元年(1078)

正月,王安石受封舒國公。

四月,曹村黃河新堤築成。

元豐二年(1079)

五月,蔡確參知政事。

十月,仁宗曹後崩。

「烏台詩案」: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亶羅織罪名,誣陷蘇軾作詩誹謗,蘇軾八月入獄,十二月定罪,流放黃州。受其牽連,蘇轍等三人責降,司馬光、張方平等二十二人罰銅。

元豐三年(1080)

二月,章惇參知政事。

九月,宋神宗開始推行官制改革,史稱「元豐改制」。首先推行的是文官品位制度改革。王安石改封荊國公。

元豐四年(1081)

三月,章惇罷政,出知蔡州。張璪參政。

十一月,宋五路出師,攻打西夏靈州,大敗。

元豐五年(1082)

正月三十日,司馬光夫人張氏去世。

四月,「元豐改制」推行至中樞機構,宰相府一分為三: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議,尚書省下達政令,監督推行。王珪與蔡確並相。

九月,西夏攻陷永樂城(今陝西米脂西),宋軍再度遭遇慘敗。

是年秋,司馬光預作《遺表》,請罷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法,禁約邊將貪功危國,防止宦官握兵生亂。

元豐六年(1083)

自春至夏,西夏屢次進攻蘭州。

閏六月,富弼卒。應西夏請求,宋夏開始和平談判。

元豐七年(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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