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黃葉在烈風中,1085~1086 38、人間最是寬容難

台諫復仇理舊賬

這種猜測並非空穴來風—就在范純仁力圖謀求和解的同時,台諫官正在積極清理舊賬。

首先遭到清算的是神宗的親信張誠一和王安石的幹將李定。這兩位,按照當時的道德規範,的確都夠得上是混蛋。張誠一的父親張耆,從真宗還是皇子的時候就服侍左右,真宗最心愛的女人—後來的劉皇后、劉太后被太宗嫌棄的時候,就藏嬌在張耆府上。這樣的靠山,奠定了張耆一生的榮華富貴。作為張耆的小兒子,張誠一靠恩蔭起家,做到神宗的樞密都承旨—樞密院的第三把手,深得信任。可這個張誠一,卻是個徹頭徹尾的不孝子—生母過世,他明明有條件,卻不肯及時營葬。這還不算,更離譜的是,張耆的墓遭盜掘未遂,張誠一趕去安撫亡魂,發現老爹的犀角腰帶漂亮,竟然就取出來修整一番,洋洋得意地扎在自己腰上到處顯擺;又是這廝,還趁機把嫡母身上的陪葬首飾洗劫一空,拿回家來「子孫永保用」了。李定也是個不孝子。他是王安石當政之初破格提拔的御史,後來一直做到御史中丞,蘇軾「烏台詩案」就是他的「傑作」。跟張誠一相比,李定的劣跡略輕一些—他只是拒絕承認自己的生身庶母,以此來避免服喪。但是,李定是科舉出身的文官士大夫,在宋朝的政治文化中,理應遵循更高的道德標準。想當初,王安石提拔李定的時候,就遭到了台諫等一眾官員的強烈抵制,而王安石力排眾議,誰反對就拿掉誰,硬是把李定推了上去。張誠一、李定都是混蛋。但是,他們的混蛋事迹已經過去很多年了,此時翻出來重加處分,還是讓人覺得有政治報復的味道,很多人感到了強烈的不安,前任參知政事呂惠卿就是其中之一。

呂惠卿(1032~1111)是王安石一手提拔起來的幹將,對新法「投入的心計和力量最多」。 熙寧七年(1074)四月,王安石第一次罷相離朝前,為保新法推行不輟,力薦呂惠卿為參知政事,號稱「護法善神」。呂惠卿長於吏干,精於算計,然而格局褊小,人品低劣,掌政之後,野心膨脹,以權謀私,失去了神宗的信任,熙寧八年十月,罷政外放,從此徘徊地方,至今已十年有餘。 哲宗即位時,他正擔任太原知府兼任河東路軍政長官,負責整個河東戰區的邊境防禦。呂惠卿是姦邪小人,這一點,好像從王安石變法一開始就已經成為定論—司馬光就曾經預言「顛覆王安石的,一定是呂惠卿」。可是,這姦邪小人外放已久,遠在河東,而且遭到王安石和司馬光兩大陣營的唾棄,對中央政治已經毫無影響力。按道理講,不應該再有人去找他的麻煩,呂惠卿是安全的。可是,呂惠卿的舊賬還是被翻了出來。

認真說起來,暴露了目標的,倒是呂惠卿自己。

太原春晚,三月桃花始開。在乾冷的空氣中,呂惠卿一遍又一遍讀著從開封來的邸報,認真咂摸著中央人事變動的消息,感到了徹骨的寒冷和強烈的危機。思來想去,呂惠卿決定靠邊站,主動上疏朝廷,請領宮觀閑職—這是宋朝官員特有的福利,掛一個「主管某某宮或者某某觀」的虛銜,有工資可領,「官齡」也可以連續計算,卻不必管事。比如,司馬光在洛陽就掛過「主管嵩山崇福宮」。

呂惠卿請領宮觀的報告打到開封,台諫官就像獵人忽然發現了獵物一樣,興奮得鼻翼抽動、目光灼灼。第一個發現目標的,仍然是蘇轍。蘇轍對呂惠卿的定性是非常駭人的,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像這種小人,天生邪惡,安於不義,性本陰賊,尤喜害人。若不死亡,終必為患。」 可是,蘇轍的彈劾似乎並未打動太皇太后—五月十九日,蘇轍發起彈劾,而太皇太后直到六月中旬才有所反應。

原因其實是不難想見的。蘇轍所指稱的呂惠卿罪名,比如助成青苗等惡法、排擠忠良引用邪黨、主動對西夏發起挑釁、背叛陷害王安石等等,都是前朝舊賬,因此很難觸發太皇太后的警覺。真正觸動了太皇太后的是「呂惠卿違赦出兵事」。其大致情節如下:元豐八年(1085)三月六日,哲宗發布登極赦書,嚴令緣邊守將不得侵擾外界,保持邊境和平。三月中旬,登極赦書已經抵達太原,皇帝和太皇太后的旨意,呂惠卿不容不知。然而,就在四月十七日,呂惠卿卻發動幾萬大軍入侵西夏,挑起戰端。五月,夏人發起反攻,宋朝損兵折將。「違赦出兵」性質惡劣,是對皇帝和太皇太后權威的悍然挑釁,「勞師動眾,謊報功勛,挑起邊境爭端,這些都還無所謂。公然違反詔令擅自發兵,內心深處已經毫無人臣之禮,如此罪行是不可以不懲處的!」 「像這樣的強臣,廢詔出兵都敢做,還有什麼事是他不敢做的?!」 「正當先帝駕崩之際,臣子理應哀悼,呂惠卿卻猖狂發兵,這是大不孝!正當陛下登極之時,大臣應當禮敬,呂惠卿卻傲慢違令,這是大不忠!」 如此不忠不孝的「強臣」,竟然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還夢想著請領宮觀,悠遊山野,頤養天年,君臣之大義何在?!本朝之綱紀何在?!

六月二日,右正言王覿首言「呂惠卿違赦出兵事」。八日,御史中丞劉摯、左司諫王岩叟各自上疏彈劾呂惠卿,攻擊的目標卻一致集中在「違赦出兵事」上。如果說他們事先不曾有所溝通,那實在也太過巧合了。右司諫蘇轍暫時保持了獨立的姿態,沒有加入到聲討「違赦出兵」的行列中去。他於八日再上彈疏,提醒太皇太后「近歲姦邪,惠卿稱首」,必須誅殺。 透過太皇太后,來自台諫官的輿論壓力不斷傳遞到宰相府,十八日,朝廷發布命令,褫奪呂惠卿文臣榮譽職銜,連降四級,發往蘇州,監視居住。對於這一處理結果,台諫官十分不滿。二十日,四名諫官全員出動,採取了集體行動。左司諫王岩叟、左正言朱光庭、右司諫蘇轍、右正言王覿在太平興國寺戒壇集會,聯名上疏,重申呂惠卿罪在不赦,要求太皇太后「特賜裁斷」,「為國去凶」。 接獲奏札之後,太皇太后當即批示:「呂惠卿罪惡貫盈,目前的處分太輕,諫官意見極大。要流放到更偏遠荒涼的地方,以平息公論。」諫官的集體奏札、太皇太后的批示與十八日的「呂惠卿蘇州監視居住令」一起,被送到了宰相府。就在司馬光、呂公著等人還在商討之際,二十二日,御史台全台出動,聲討呂惠卿違赦出兵,無父無君之罪,請求太皇太后「要毫不遲疑地清除姦邪,賜呂惠卿一死,以安天下!」 喊殺之聲,甚囂塵上。

太皇太后的批示,呂公著在宰相辦公會上反反覆復讀了三遍,最後總結說,太皇太后的意思,只是要把呂惠卿貶到更偏遠的地方,以示警戒。二十三日,經宰相府集體討論,上報太皇太后和小皇帝批准,朝廷公布了對呂惠卿的新處分—貶往條件更差的建州監視居住,官階降為建寧軍節度副使,不得簽書公事,這與蘇軾被貶黃州的情形差相彷彿。

呂惠卿的貶官制書同樣出自蘇軾的手筆。這一次,蘇軾絲毫沒有掩飾復仇的快感,他以小皇帝哲宗的口吻,這樣寫道:「凶人在位,民不安居。懲罰不當,士有異論。滔天罪惡,必須嚴加懲處,才能垂範後世。……我即位之初,首先發布的就是安邊詔令,而呂惠卿假稱號令,肆行奸謀。王者發令,譬如出汗,汗出不返,令行禁止,卻沒想到會被奸賊利用。如此禍國無道的行為,自古罕聞。孔子治魯七日即殺亂臣少正卯;舜帝英明仁武,對奸臣賊子流放的流放,殺戮的殺戮。朕初即位,心懷寬宥,對呂惠卿只薄示懲戒。」換句話說,論罪行,有三個呂惠卿也不夠殺;不殺他,只是因為太皇太后和皇帝的仁義。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太皇太后怎麼可能想到發布和解詔書?

范呂決意示寬仁

呂惠卿固然有罪,然罪不至死,眼下尤其不是窮追猛打的時候。司馬光、呂公著、范純仁不約而同地想起了晁仲約的故事。那還是在仁宗朝,范仲淹與富弼主持新政,晁仲約為高郵知軍,賊來無兵可擋,為保一方平安,竟然以地方長官的身份親自出面號召富戶出錢來犒勞土匪,土匪拿了錢物,果然就繞道他往了。晁仲約的荒唐事迹報到開封,富弼勃然大怒,誓必殺之,以為不殺不足以明朝廷之尊嚴、正官場之風氣。范仲淹卻堅持認為事出有因,二人在仁宗面前發生了激烈爭論,富弼乃至面紅耳赤、怒髮衝冠。終於,在范仲淹的堅持下,晁仲約的腦袋保住了。富弼當時極度不服。范仲淹說:「本朝不殺大臣,這是非常仁厚的好傳統。你今天攛掇皇帝殺死一個晁仲約不要緊,萬一他殺得手滑了,早晚有一天會殺到你我頭上啊!」

沒有任何人、任何機構和制度可以硬性約束皇帝,而皇帝卻掌握著每個人生殺予奪的大權。這便是秦始皇建立帝制以來華夏政治的最大秘密。本朝以仁厚立國,「與士大夫共天下」,不殺大臣,不殺言事官,這才有了一百二十年的清明政治。台諫官與大臣同在「不殺」之列,同樣是被「祖宗之法」的寬容滋養著的。而如今這群台諫官卻殺聲震天,這樣下去,本朝的仁和之氣必將消失殆盡。必須尋找機會,重提和解議題,恢複本朝和氣。這是司馬光、呂公著、范純仁的共識。

重申和解的機會被呂公著找到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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