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黃葉在烈風中,1085~1086 35、政治中的政策

章惇「說底卻是」

那麼,關於司馬光的役法改革方案,章惇到底說了些什麼?

章惇首先指出司馬光兩份役法札子存在前後矛盾之處,二月三日札子認為上戶(鄉村上等人戶)是免役法的受害者,二月十七日札子則說上戶是免役法的受益者,「十幾天之內,兩上札子,而所言上戶利害正好相反,如此自相矛盾,究竟是為了什麼?」章惇自問自答,「司馬光是至誠之人……必定是對役法的調查研究不到位,大概一說吧!」諸如此類的錯誤,在傳統時代的士大夫筆下並非罕見,同一事物從不同視角關照,可以有相反的判斷,是非跟隨筆意,只求文氣相合,不做嚴謹的概念界定和性質分析。只要不是大是大非,寫的人姑妄寫之,讀的人姑妄讀之,彼此心照,兩不追究,本無大礙。可是,經過章惇如此嚴格的比對分析,司馬光作為役法改革設計者的嚴肅性頓時便大打折扣了,「以此類推,司馬光設計變法的方式方法,恐怕是不能盡善盡美的了」。

在司馬光的想像中,役法改革很簡單,直接回到熙寧元年(1068)以前便好,「各色役種所需人數,一概依照熙寧元年以前舊制辦理……著刑部檢查熙寧元年所施行的差役條例,雕版印刷,下發諸州,照此辦理」。章惇則毫不留情地指出,這種說法「全然不可施行」。別的不說,單說役人數量,「熙寧元年的數額是過於龐大的,後來屢經裁剪,已經減掉了三分之一,如今怎麼可以完全按照熙寧元年的舊額辦理呢?!」而且,役是政府所需的服務,「如今的政務,與熙寧元年以前相比,不知發生了多少改變,今日之政務非昨日之政務,怎麼可以按照熙寧元年的條例施行呢?!」過去是回不去的!

過去之所以回不去,是因為部分是整體的部分,部分的調整不可能單獨實現。章惇說:「我揣度司馬光的想法,肯定是以為役法就是役法,無關其他,既然要回到差役法,那麼只需要把當時條例施行起來就可以了。殊不知,役法一事,牽涉上上下下各個有關部門,各級各類的各種制度條例,哪裡是單單施行一個差役條例就可以搞定的?」在章惇看來,司馬光的建議,處處流露出對於實際政務運作的無知與傲慢。司馬光說:「當初差役法的最大弊端是富戶因『衙前』役破產。可是後來『衙前』役中最害民的部分,比如:負責官府公務接待的廚酒庫、茶酒司,已經改派軍人管理;押送上京綱運物資,已經改為招募卸任官員或者武官、軍人押送;粗重、零星物資的押運,也改由軍人來管。因此,差役舊法中的『衙前』重役實際上已經消失。」改革「衙前」役、紓解富戶重壓,曾經是當初王安石改差為雇、實行免役法的最大動力。按照司馬光的說法,「衙前」重役已經消失,免役法也就失去了推行基礎。那麼,實際情況究竟是怎樣的呢?章惇冷笑著提醒太皇太后,司馬光所說的這些現象都是事實,但是,司馬光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不知道的是「管理官府公務接待的軍人需要按月發放錢糧,應召押送上京綱運的官員、武官以及他們的隨從,還有軍人,都需要路費。這些錢哪裡來呢?統統來自免役錢!」—司馬光所說的「衙前」重役的替代措施,其實是免役法的一部分,要靠免役法提供資金支持。「如果改行差役,那就沒錢可用了,還拿什麼去差派軍人、招募官員呢?」

章惇並不認為免役法沒有問題,但是,他反對司馬光對於免役法缺乏依據的指責。比如倉場錢物的管理、押運,差役法按照戶籍攤派,能夠攤到此類勞役的都是有田產的鄉村上戶;免役法改為收錢雇役,雇來的多半是「城裡人」。宋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為「城裡人」設置專屬戶籍的時代,「城裡人」被登記為「坊郭戶」。「坊郭戶」的特點是住在城市之中,靠經營工商業、出賣技藝和勞力為生—他們多半沒有田產,是所謂「浮浪之人」。傳統中國是農業文明,重農抑商,一貫對「浮浪之人」懷有偏見,視之為社會的不安定因素,認為他們「無恆產,因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 司馬光認為,免役法僱傭「四方浮浪之人」充役,造成了官倉錢物的更大損失。章惇指出,司馬光的說法缺乏事實依據,差役、雇役與官倉錢物損失之間的關係,尚有待查證。章惇建議,每路選取一個州,調取該州差役法施行最後三年和免役法施行前三年的數據,進行比對研究,數據應當包括侵佔、盜竊官物的人數、社會背景和罪行輕重情況;比對之後,再做結論。即便是今天看來,這個方法也是相當「科學」的,章惇真不愧是行政專家。

作為經驗老道的行政專家,章惇對於官僚群體的脾性了如指掌。經司馬光建議的「役法改革詔」中有這樣一條:「各縣在施行過程中,倘若發現問題,限於詔書下達五日之內,將情況上報本州;本州匯聚整理下屬各縣的報告,限於詔書下達一月之內,將情況上報轉運司;轉運司匯聚整理下屬各州的報告,限於詔書下達一季之內,將情況上報到中央。」這一條本來是「役法改革詔」預留的改善後門。章惇卻一針見血地指出,此條全無誠意,「乃是空文」:第一,五日限期太短了,各縣根本沒時間認真考察差役法的實施給本縣可能帶來的問題。第二,五日之限已經透露出急如星火的意思,轉運司和州看到這一條,必然會認定朝廷的意圖就是迅速推行,根本不想讓人說三道四。第三,為了配合中央,他們一定會立定期限,逼迫敦促各縣立即推行差役法。「望風承旨,只求讓上邊滿意,以速為能,哪肯還讓底下人再提意見?!」

司馬光曆數了免役法的諸多弊端,章惇只承認其中的兩條:第一,在差役法之下,鄉村下戶(貧困人口)並不承擔「衙前」等重役,受害不多;而在免役法之下,他們也要交納「助役錢」。窮人不缺力氣和時間,缺的是錢,免役法的確損害了這一部分人的利益。第二,錢這個東西是官府鑄造的,莊稼地里不長銅錢,老百姓必須把糧食賣了,才能換成錢來滿足官府的需要。官府逼著收錢,老百姓急著售糧,糧食就越發的不值錢,這一點對所有老百姓都構成了傷害。這兩條,章惇認為,的確擊中了免役法的要害。但是,章惇辯解說,這兩條並非免役法自身所固有的屬性,而是因為當時推行免役法令的人,一心想要出政績,一味地貪多圖快,這才導致「新法推行之後,差役法的舊害雖然盡數除去,免役法的新害卻又悄然滋生」。

制度改革,最怕的就是「急就章」,想法再好,推得太猛,也難以穩當。王安石變法,「以雇代差,推得太快,才導致了今天這些弊端。如今以差代雇,必須詳議熟講,才有可能成功」。 那麼,怎樣才能做到「詳議熟講」呢?章惇也給出了解決方案:

首先要調動地方官員的積極性,讓他們結合本地實際,講求役法利弊,思考設計適合本地情況的具體役法。第二,先拿出京東、京西兩個路來搞試點。由朝廷選拔公正強明、通達政事的官員充當役法改革專使,給與充分的信任和權力,讓他們到地方上去,與路級主管官員一起,逐州逐縣實地走訪調查,究竟什麼樣的人戶願意出錢免役,什麼樣的人戶願意親身服役;什麼樣的役種適合差派,什麼樣的役種適合僱傭;什麼樣的人戶雖然不情願但還是出得起役錢;有哪些役種繁重難耐,應當酌減;有哪些役種優厚清閑,可以適當增加。上述情況,「州州縣縣不同」,必須逐一調查,才能制定出適合本地情況的役法改革方案。役法改革專使的工作,就是聚合一路地方官員的智慧,拿出各州各縣的具體方案來,然後再報中央批准,下詔施行。第三,逐步推向全國。京東、京西兩路搞完之後,經驗出來,人才也訓練出來了。以這些經驗和人才為基礎,就可以向其他各路逐漸推廣了。

以上就是章惇《駁司馬光論役法札子》 的主要內容,觀點明確,邏輯清晰,能破能立,反駁有理有據,建議實際可行。毫不誇張地說,這篇札子體現了王安石時代所培養出來的官僚的最高行政水準。

一百多年以後,朱熹給學生講本朝史,講到了這一節,他說:「章惇和司馬光爭論役法,章惇悖慢無禮,諸公爭相攻擊他。然而,我看章惇『說底卻是』。司馬光的說法,自己前後無法照應的,被他一一捉住病痛,敲點出來。諸公想要維護司馬光,所以排擠他出去。再說,章惇又是個不好的人,所以人們都樂於看他被趕出去。」

政策分歧讓位於「政治正確」

說上面這一大段話的時候,朱熹曾經仰頭長嘆了多少次呢?他的眼角是否有淚滴?明明章惇「說底卻是」,可是「章惇又是個不好的人,所以人們都樂於看他被趕出去」。朱熹的這番話,無奈地道出了人性的真實。在太多的關鍵時刻,推動人們做出選擇的,是情感而非理性。

在役法改革問題上,司馬光的追隨者—或者更準確地說,王安石的反對派意見並不一致,有人傾向於免役法,有人支持差役法。但即便是那些支持恢複差役法的人,也一致認為,司馬光的役法改革方案,至少是有瑕疵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的。

作為司馬光最親密的朋友,范純仁在上奏之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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