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長安不見使人愁,1071~1085 24、新法得失

在熙寧七年(1074)的奏狀中,司馬光對王安石的新法進行了措辭尖銳的激烈批評,他說:

方今朝之闕政,其大者有六而已:一曰廣散青苗錢,使民復負債日重,而縣官實無所得;二曰免上戶之役,斂下戶之錢,以養浮浪之人;三曰置市易司,與細民爭利,而實耗散官物;四曰中國未治而侵擾四夷,得少失多;五曰結保甲、教習兇器,以疲擾農民;六曰信狂狡之人,妄興水利,勞民費財。

這六項「朝之闕政」,第一是青苗法,第二是免役法,第三是市易法,第四是西北用兵,第五是保甲法,第六是農田水利法。西北用兵帶來的財政壓力,是真真切切存在的。那麼,司馬光對於其他各項新法的批評,究竟是對真實情況負責任的反映,還是帶著有色眼鏡的著意歪曲?

應當說,基本符合事實,但卻未必能夠事事切中肯綮。比如,司馬光對青苗法的評價是兩敗俱傷,既造成了民間的貧困,「使民復負債日重」,又沒給朝廷帶來什麼好處,「而縣官實無所得」,「縣官」指中央政府。這句話,前半是對的,後半則未免「想當然爾」。根據現代學者的研究,「政府得到了不少的好處。單以熙寧六年為例,青苗利息就達到了二百九十二萬貫,為數是頗為可觀的。這對青苗法法令上所標榜的,『皆以為民,而公家無所利其入』來說,不能說不是一個諷刺」。 市易法也讓嚴肅的現代研究者得出了類似的結論:「雖然立法時表現出摧抑兼并的外貌,但是,政策規定只是它陽宣的一面,財政考慮才是其陰伏的本質。」

關於免役法,司馬光認為它免去了富裕地主的勞役,向貧下農民斂錢,來養活所謂「浮浪之人」,也就是城市平民。這個評價反映了傳統農業社會對城市平民的高度不信任,但卻沒有擊中役法實施中的核心問題。宋代役法實施中最核心的問題,可以歸結為兩個「適用性」:一是地區適用性,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情況,應當因地制宜;二是役種適用性,有的役種適合輪差,有的役種適合雇役,應當因役制宜。王安石實行免役法,用的是一刀切,解決了一些問題,比如「衙前」役造成富裕平民破產的問題;但也造成了一些新問題,比如,貧下農民有力而無錢,也要被迫出錢免役。後來司馬光推翻免役,復用差役,仍然是一刀切,問題叢生。這是後話,且容後文再敘。

淤田辯護強為辭

司馬光的批評是否準確,對於宋朝國家來說,可能並不那麼重要;真正重要的,是王安石對待新法與批評意見的態度。而他為淤田法辯護的方式,簡直可以說是強詞奪理。

淤田法是農田水利法的一種,具體做法是把河道挖開一個口子,讓河水把淤泥衝出來,以達改良土壤、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的目的。這等於是人造的尼羅河泛濫,不能說不聰明。然而,人去模仿大自然的行為,卻多半難以周全。反對派抱怨說「淤田如餅薄」。神宗於是派人去取了一方土,有一尺多厚,像塊麵餅。取樣的人報告說「還有比這更厚的」。反對派的抱怨有以偏概全的嫌疑,而神宗的對策則是赤裸裸的選擇性抽樣,都不合乎理性。接下來的討論就變成了小孩兒吵嘴,一方說「還是有薄的地方」,另一方說「反正不是都像餅一樣薄」,完全不講道理了。最後,還是王安石發聲,結束了這種無謂的爭論。王安石說:「薄的地方如果水能到,那就讓他們明年再淤好了,又有什麼妨礙?」

關於淤田法,類似的爭論還有,淤田軍人的逃亡問題,告狀的人大約是為了聳動皇帝的耳目,說原本應該有五百人的一個指揮(軍隊單位名稱)最後只回來了五名下級軍官。而王安石直接拿來花名冊追根究底,發現淤田士兵逃走、死亡比例最多的也只達到了三厘,也就是百分之三。

在士兵逃亡和淤田厚度這兩個問題上,王安石的態度可圈可點,比其他人都高明。但是,在接下來一個更關鍵的問題上,我們卻看見了他的真實意圖。

淤田靠的是人造洪水,洪水所淹之地,並不都是不毛之地、無主荒田,還有老百姓的田廬冢墓。因此,衡量淤田是否成功,既要算經濟效益賬,看淤田的投入產出比;也要算社會效益賬,看它對當地老百姓的田地、房屋、墳墓等財產是否構成侵害。真州知州響應朝廷號召,要開鑿新河,大興水利。真州下屬的六合知縣朱定國(1011~1089)認為,此舉「將會大量破壞民田屋舍,耗費人力物力,而最終所能帶來的好處卻不會太多」。朱定國一個小小的知縣,因為算了經濟賬又算了社會效益賬,決心抗命到底,情願調離,最後乾脆提前退休。 那麼,王安石的賬是怎麼算的呢?

宦官程昉(?~1076)在河北淤田,提舉河北路常平等事韓宗師(?~1098)彈劾他「堤壞水溢,廣害民稼」「欺瞞朝廷」等罪狀。「欺瞞朝廷」的主要情節,指的是:程昉向朝廷上奏說「百姓乞淤田」,而韓宗師的調查卻表明「百姓元不曾乞淤田」。程昉的自辯材料承認,他派去實地勘察的官員拿到了「諸縣乞淤田狀,但不曾戶戶取狀」。換句話說,程昉的確沒有拿到老百姓的「乞淤田狀」。因此,他向朝廷聲稱「百姓乞淤田」,的確犯有欺瞞皇帝、誤導朝廷的錯誤。

韓宗師狀告程昉的報告抵達御前,聽到「但不曾戶戶取狀」這句話後,神宗的臉色頓時嚴峻起來,他抬頭望向王安石說:「也就是說,沒有民戶的同意狀?」

程昉未獲民戶同意便行淤田,欺瞞朝廷,又「廣害民稼」,損害了朝廷的形象和新法的聲譽。作為新法的設計者和最高領導人,王安石是否會為自己的失察感到慚愧呢?

王安石絲毫沒有迴避神宗那帶有強烈責備意味的注視,他理直氣壯地答道:

淤田得到朝廷派出官吏和各縣官員的請求狀,這就夠了,哪裡用得著挨家挨戶取得同意?程昉上奏說百姓請求淤田,既然沒有狀子,也就難以分辨虛實。但是,他為朝廷出力,淤田數量達到了四千頃。就算他上奏聲稱「民戶請求淤田」這句話不實,也沒有可以怪罪的道理啊!陛下對那些邪惡奸佞的小人尚且能夠包容涵納,為什麼碰到這些為國出力的人,卻不惦記他們的功勞,反而抓著一句半句的錯話,就要治罪?!

這四句話,一句一個招式,招招凌厲。首先,王安石否定淤田必須取得民戶同意,因此,程昉有沒有取得民戶的「乞淤田狀」就變得無關緊要了。其次,他承認程昉沒有取得民戶的「乞淤田狀」,但認為,沒有狀不等於百姓不同意,「難以分辨虛實」,就這樣虛晃一槍,把韓宗師對程昉的欺罔指責模糊過去了。接下來,他徹底拋開了「乞淤田狀」之有無這樣的細節,正告神宗,程昉淤田四千頃,是對朝廷做出了實實在在貢獻的。最後,王安石對神宗提出指責,指責他對為新法做出貢獻的人不公平,傷害了實幹家的感情。言外之意是,長此以往,還會有誰為陛下儘力?陛下開疆拓土、大展宏圖的理想,又靠誰去支持?

果然,神宗立刻就軟了下來,說:「如果淤田確有實利,縱然有小小差失,又怎麼能加罪呢?只是不知道淤田的效果究竟如何啊?」神宗最關心的,還是淤田能不能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這一點,王安石再清楚不過了。

這話問的,讓王安石既好氣又好笑。然而,皇帝畢竟是皇帝。王安石還是認認真真地答道:「經實地調查檢定,程昉在河北清查出好田一萬頃,又淤水新造好田四千多頃。如果陛下還要說不知道淤田的效果如何,那我就糊塗了,實在不明白陛下說的是什麼!」 說完,王安石望向神宗,眼神中除了一如既往的剛毅果決,還有掩飾不住的傷心失望。

這下,輪到神宗感到尷尬局促了。

就這樣,韓宗師狀告程昉淤田「欺瞞朝廷」一節,在神宗略帶羞愧的笑容中煙消雲散了。至於程昉的淤田,是否「廣害民稼」,是否會侵犯老百姓的田廬冢墓,同那一萬四千頃好田所帶來的收益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用收得的錢、辟得的田來「沖抵」政府的不義,這樣赤裸裸的言論,在王安石,不是第一次。熙寧三年(1070),京東轉運使王廣淵強制推行青苗貸款,王安石就是用廣淵在京東的斂財實績來為他辯護的。

「謝表」真偽豈不知

為了證明程昉對河北農田水利的貢獻,王安石告訴神宗,漳河流域的老百姓曾經跑到開封來上謝表,感謝朝廷派程昉到河北來,消除了困擾了老百姓二三十年的水患。

這件事情,李燾記在了《續資治通鑒長編》的正文里。同時,李燾還附註了另外一件事:鄭州原武縣的老百姓因為淤田浸壞廬舍墳墓,又妨礙秋天播種,相約去開封告狀。淤田使者急忙責令當地縣令去把人追回來。追回之後,「將杖之」。老百姓怕打,謊稱「我們是要到朝廷去上謝表的」。於是,使者就真的替百姓寫了一封《謝淤田表》,派小吏送到開封的登聞鼓院—這是宋朝接待上訪的機構。在謝表上署名的有二百多號人,但到了開封的,只有兩個小吏。收到謝表,「王安石大喜,神宗也不知道其中的虛妄」。李燾最後加了按語說:「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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