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舊邦新命,1067~1069 11、話題人物王安石

人算不如天算

人算不如天算,神宗用張方平來解決財政困境的想法還是落了空。

就在司馬光妥協就任翰林學士兩天之後,治平四年(1067)十月初四,張方平丁憂離職—他的父親去世了。神宗是極其不舍的,可是人子為父母服喪天經地義,便是皇帝也無法阻攔。張方平去後,神宗下令為他保留「參知政事」一職,虛位以待。大臣遭喪丁憂,若國事所需,是可以奉皇帝詔令提前結束哀悼,移孝為忠的,這叫做「奪情起複」。三個月之後,熙寧元年(1068)正月,神宗下詔張方平起複,遭到了拒絕。神宗又下令張方平在守孝期間可以享受較高的工資待遇,張方平也沒有接受。

司馬光說張方平貪婪猥瑣,朱熹也說張方平人品「不好」,一個人品不好、貪婪猥瑣的人會拒絕高官厚祿、甘心守孝,遊離於政治中心之外二十七個月嗎?我表示懷疑。在劉保衡的案子上,張方平的確有以權謀私的問題,這是事實;他為父親服滿了三年的喪期,這也是事實。而且,就像司馬光所說的,張方平的這些問題都發生在大赦以前。一個犯過錯誤的人,也是可以悔改的,對嗎?出於「道德潔癖」,司馬光抓住八年以前的錯誤不放,對張方平的能力視而不見,自己也因此損失了神宗的信任,實在得不償失。然而,司馬光的脾性卻恰恰是不計得失的,他所關心的只是是非—他所認定的是非。

熙寧三年(1070)正月,張方平服喪期滿恢複工作,出任陳州知州,此後直至元豐二年(1079)退休為止,始終未能再度回到中央工作。張方平於元祐六年(1091)去世,享年八十五歲。關於張方平服滿之後未能重回中央的原因,張方平的女婿王鞏、得意門生蘇軾都認為是王安石從中作梗。

毫無疑問,張方平才是神宗最初選定的政府首腦,神宗對張方平寄予了厚望。若論財政管理的經驗和能力,張方平堪稱首屈一指、獨步天下。如果張方平能繼續執政,還會有王安石變法以及後來的故事嗎?張方平會給神宗和宋朝國家帶來什麼呢?歷史沒有「如果」,可是對於這個問題,我還是充滿了好奇。

王安石的進與退

一身喪服的張方平悄然離去,王安石閃亮登場。

治平四年(1067)九月二十三日,神宗發出了徵召王安石入京擔任翰林學士的詔書,王安石此時尚在江寧府(今南京),要到第二年(熙寧元年,1068)四月才正式到京履職。儘管人還未到,王安石卻已經成了開封政壇的話題焦點。

司馬光調任翰林學士之後,御史中丞出缺,王安石曾經是熱門人選,終因張方平反對作罷。 張方平對王安石的「差評」源自他們早年間的一次共事經歷。慶曆六年(1046),張方平擔任科舉考官,有人向他推薦說王安石文學出眾,張方平於是請王安石參與閱卷。可是,王安石進入貢院之後,看見什麼都覺得不順眼,都想改,一副橫衝直撞的架勢,讓張方平很不痛快。到最後,張方平實在忍無可忍,乾脆「檄以出」,把王安石趕出了貢院。 這一年王安石二十六歲,進士及第四年,剛剛做滿一任地方小官,正在京里閑著,等候下一個任命。這是張方平和王安石第一次打交道,二人從此再無私交。

王安石與上司、前輩的關係似乎是不好的居多。前任宰相韓琦也不喜歡他。王安石第一次做官就是做韓琦的下屬。韓琦當時是以卸任樞密副使的身份知揚州,地位崇重,非尋常知州可比。跟著這樣的長官,一般人都會努力搞好關係,力圖留下好印象,以便獲得提攜。可是王安石的腦子裡卻似乎沒有這根弦。他忙於讀書寫作,天天熬通宵,熬到天快亮的時候才有時間打個盹兒,等他睜開眼睛,太陽都老高了,只好匆匆忙忙趕去上班,常常來不及洗漱,樣子煞是狼狽。韓琦疑心這下屬昨夜喝酒鬼混,好心提醒「年輕人別荒廢了讀書,千萬不要自暴自棄」。王安石當面並不解釋,只在背後感嘆「韓公不是我的知己」。

在韓琦、張方平的眼裡,王安石不是好下屬,他不善於主動跟上級溝通,不夠聽話,喜歡生事。然而,即使是不喜歡他的人也不能否認王安石的工作能力。跟司馬光正相反,王安石官僚生涯早年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地方工作,他做過鄞縣(今寧波)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和江東路的提點刑獄,所到之處,敢想敢幹、頗有政績。

當然,真正讓王安石蜚聲政壇的,卻是他做官的態度。傳統中國衡量個人道德水準的重要標準,是對待權力和地位的態度—「君子難進而易退,小人反是」。 用這個標準衡量,王安石一直都是高水準的君子。

宋朝官場有兩樁美事,第一是入館閣,第二是進京做官。對這兩樁美事,人人趨之若鶩,王安石只作尋常,看得極淡。館閣是宋朝中央的文官高級人才庫,得入館閣為館職,就等於上了升遷高速路。士大夫們哪個不嚮往?慶曆八年(1048)司馬光初入館閣,便激動得「涕泗橫集」。 王安石是慶曆二年(1042)的進士第四名,屬於高科及第,按照制度,做滿一任地方官回來就可以申請參加館職考試,可是王安石既不主動申請,也不接受別人的推薦。帝制時代,中央集權,皇帝和中央之所在聚集著權力和財富,是功名利祿的源泉,人潮洶湧奔向首都、奔向中央,王安石卻是逆潮流而動。他熱衷於在地方工作,以近乎排斥的態度對待進京入中央。1042年中進士之後,王安石在地方上工作了十二年才不情不願地奉召入京,在首都工作兩年之後又主動要求外任,1059年,他再度入京工作,直到1063年因母親去世才離開。不愛館職、樂做地方官,單憑這兩點,就足以使王安石成為道德標兵、時代楷模。

至和元年(1054),群牧判官出缺,想做的人很多,而朝廷把這個職位給了王安石。當時王安石還沒有帶上館職。有人不服,跑去跟宰相陳執中(990~1059)當面抗議說:「我帶上館職已經很久了,多次請求擔任群牧判官都沒能得償所願。王安石不帶館職,資歷又比我淺,憑什麼用他?!」陳執中回答說:「王安石之所以不帶館職,不是因為他不行,而是因為他多次拒絕了朝廷的招考。正因如此,朝廷才要在職位上給他特別優待,哪裡還需要斤斤計較什麼資格級別呢?朝廷設置館職,本來就是用來收攏天下人才的,從來論的也不是資歷官位。您好歹是學問之士,竟然好意思來爭權奪位,您的臉皮,實在比王安石厚太多。」 聽到這話,來人只好灰溜溜地走了。旁人哭著喊著都搶不到的職位,竟然會自動落到王安石的頭上。為什麼?物以稀為貴!宰相文彥博就覺得這個年輕人「恬退」,淡泊名利,應當破格提拔,來刺激那些一天到晚想陞官的傢伙,端正官場風氣。

王安石本人對於自己甘心做地方官的解釋很簡單也很直白:於私,他有一大家子人要照顧,需要用錢的地方多,而地方官工資較高;於公,他希望「得因吏事之力,少施其所學」, 用轄區做試驗田,將自己治國安邦的想法付諸實施。這種念頭,放在高官成群的開封城,是想都不要想的。

這兩條,哪一條跟「恬退」都沒有關係。「恬退」只是別人眼中的王安石,或者說是時代有意在王安石身上凸顯的品質。不管怎麼說,「恬退」成了王安石的標誌性作風。因此,當王安石不「恬退」的時候,圍觀的人們便淡定不起來了。而王安石在神宗即位之後的表現卻是一而再地不「恬退」。

王安石的第一次不「恬退」發生在治平四年(1067)閏三月。嘉祐八年(1063)八月,王安石護送母親的靈柩歸葬江寧(今南京),丁憂守孝。治平二年十月,王安石喪服期剛滿,英宗就曾召他回京復職。詔書屢下而王安石屢拒。就這樣,在英宗統治的四年里,王安石一直都在江寧,收徒講學、從事著述,過著恬淡的隱居生活。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位。閏三月間,神宗下詔,命王安石出知江寧府,「人人都說王安石一定會推辭」。這一任命,出自韓維的大力推薦。就連韓維本人都預計王安石一定不會接受,因此,他在得知任命發出之後即向神宗上疏表示:「我今天聽說任命王安石知江寧府……私心以為這不是招置王安石應有的安排。為什麼?……王安石長期抱病,不能回朝,如今若才得了大州長官,就起來辦公,那就是王安石傲視皇帝命令,以圖自己方便。我就知道安石絕不肯這樣做。」照韓維的想法,神宗應當拿出更重要的職位、更大的誠意來招徠王安石。可是誰都沒有想到,詔書一到江寧,王安石就到府衙里辦公去了。王安石的表現,簡直看傻了開封政壇。韓維再去看自己那封奏札的草稿,覺得簡直就是自打嘴巴。南宋歷史學家李燾發現了韓維的奏札,鄭重其事地抄錄在《續資治通鑒長編》里,並且發表議論說,韓維這麼說,足以表明王安石「進退失據」。 我們可以在這後面再補上一句,李燾之所以留下這筆記載,足以表明以他為代表的宋朝的人們是多麼在乎王安石的不推辭。王安石辭都不辭就知了江寧府,這條「新聞」讓開封城裡的觀察家們熱熱鬧鬧地過足了嚼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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