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父子君臣,1063~1067 6、把名字刻入石頭

司馬諫官逃跑了?

司馬光離開諫官崗位的起因,是一道提級命令。

治平二年(1065)十月初四,朝廷發布任命,把司馬光的級別從天章閣待制升到龍圖閣直學士, 他的職位則仍然是知諫院—專門負責批評的官。

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都是榮譽頭銜,沒有實際職權,但是無比榮耀,帶上這類頭銜就意味著成為皇帝的文學侍從,進入了高級文官的行列。這類頭銜只要帶上,除非犯嚴重錯誤,終身不摘,而大宋朝廷的很多重要職位,不帶這類頭銜,是沒有資格染指的。司馬光的父親司馬池生前就是天章閣待制。嘉祐七年(1062),司馬光初除天章閣待制, 進入皇帝侍從的行列,獲得了與父親同樣的職名,「名參侍從,身踐世職」,悲欣交集。而他當時的職務已經是諫官,不能請假還鄉,所以只得在開封寓所的小院里灑淚遙祭,面向涑水故園的方向,告慰父親的在天之靈:「甘旨之養,已無所展。忠直之風,庶幾不墜!」

如今,司馬光自天章閣待制遷龍圖閣直學士,在文學侍從的行列中排行更前了。他的天章閣待制是先帝給的,而龍圖閣直學士則是當今皇帝的恩典。既蒙先帝恩寵,又得今上眷顧,端的是前途無量!然而,司馬光對這個龍圖閣直學士的反應卻是相當冷淡,他上奏給英宗說:

我在諫官的崗位上已經幹了五年,是本朝任職時間最長的諫官。一直以來,我只知道竭忠報國,從不為自己考慮,所以立敵太多,常常擔心自己和子孫他日會沒有容身之地。現在朝廷又給我加官晉級,我怕受了這番恩寵待遇之後,更加無法離開諫官的崗位,而只要我在這個位置上,就免不了要得罪皇帝,招致殺身之禍。

在這封奏狀的最後,司馬光請求皇帝收回成命,讓自己離開首都,到老家附近去做一個地方官。英宗接到奏狀之後,並沒有收回龍圖閣直學士的頭銜,而是免去了司馬光的諫官職務。所以,我們最後看到的結果就是,在濮王的父親名義爭奪戰決戰之前的關鍵時刻,「皇伯派」的主筆、議論最有力、聲音最響亮的司馬光離開了諫官職位,退出了爭論!而且,辭諫官是司馬光的主動行為,他主動放棄了言職,放棄了高舉「皇伯派」旗幟,沖在最前面引領輿論的位置。若事實果真如此,那麼,司馬光就背棄了和他一起對抗皇帝私慾、宰相權勢的禮官侍從群體,這是中道變節、背信棄義!司馬光怎麼會做出這種事情?這不像是司馬光的作風。但不是嗎?他自己說的,做諫官已經得罪了太多的人,再做下去只怕會招致殺身之禍,所以他寧願到外地去做一個知州!這難道不是在主動請辭嗎?司馬光卸任諫官,真相究竟如何?

離職真相

常言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其實眼睛所見的,也未必都是事實。真實往往蘊含在細節之中,歷史必須細讀。與司馬光離開諫官崗位相關的,有三通文書,也就是他拒絕接受龍圖閣直學士恩寵的三通奏狀。 反覆誦讀這三通奏狀,仔細玩味司馬光的文中真意,司馬光離開諫官職位的全過程豁然展現。

十月四日,朝廷發布了給司馬光龍圖閣直學士的任命,同時得到龍圖閣直學士頭銜的還有同為天章閣待制的判太常寺(禮官)呂公著。這兩位都是皇伯派的核心人物。呂公著的態度和司馬光一樣強硬,有人想在濮王的「皇伯」後面加個「考」,把「皇伯」變成「皇伯父」,呂公著一句話就給徹底否決了。恩典突如其來,卻非毫無鋪墊,肯定有人私底下找司馬光和呂公著吹過風—當然,這類秘密遊說在文字上不會留下任何痕迹。英宗和宰相的意圖實在不難猜,他們想要用更高級的侍從頭銜來收買司馬光和呂公著。如果這兩位最強硬的皇伯派改變了態度,那麼,剩下的人就好辦了。

接到龍圖閣直學士的敕告(任命文書)之後,司馬光於十月六日上了第一狀,表示不能接受,請求皇帝收回成命,「所有除龍圖閣學士敕告,不敢祗受」。在這封奏狀之中,司馬光表示,自己不是一個合格的諫官,「曾無絲毫裨益聖德」,他為自己的失職表示不安,並請求外任。這是什麼意思?我做諫官,就要盡職,裨益聖德,勸說皇帝克己復禮;陛下可以把我調走,我不怕外任。換句話說,只要我在這裡,在諫官的位置上,濮王就只能是「皇伯」,沒商量。

這封奏狀,讓英宗領教了司馬光的強硬。然而,他仍然不死心。對於司馬光不接受任命文書的做法,英宗乾脆採取了不予理睬的態度。於是,司馬光又上了第二狀,這一狀引用了真宗時候一則有關諫官職責的詔書,詔書規定:「諫官任職滿三年,如果公認不能稱職,則要予以降級處分,調任地方基層小官。」司馬光說:「我從嘉祐六年七月進入諫院供職,到現在已進入第五個年頭……(我幹得極不好)現在給我處分都算晚的了,沒想到陛下竟然還要提拔我,讓我帶著更崇高的侍從頭銜繼續做諫官。我自己想想都慚愧,更不要說別人怎麼看了。所以,如果朝廷寬大,不肯依據真宗年間的規定處罰我,那麼,就請讓我去外地當個知州吧。」這第二狀的結尾,仍然是那句「所有除龍圖閣學士敕告,不敢祗受」。

連著兩狀上去,再不理睬,未免說不過去。英宗只好授意中書,讓宰相出面,下了一道札子(文書)通知司馬光,「聖上有旨,龍圖閣直學士任命不許辭免,相關文書,即命接收」。皇帝都說了「不許」,司馬光還能怎樣?照辭不誤!司馬光又上了第三狀。這第三狀同樣以「所有除龍圖閣學士敕告,不敢祗受」結尾。第三狀最核心的內容,前面已經引過,讓我們把它回放到司馬光當時的心境當中,再看一遍,細心體味其中真意。司馬光寫道:

我在諫官的崗位上已經幹了五年,是本朝任職時間最長的諫官。一直以來,我只知道竭忠報國,從不為自己考慮,所以立敵太多,常常擔心自己和子孫他日會沒有容身之地。現在朝廷又給我加官晉級,我怕受了這番恩寵待遇之後,更加無法離開諫官的崗位,而只要我在這個位置上,就免不了要得罪皇帝,招致殺身之禍。

這是什麼意思?司馬光想要傳達給皇帝的,究竟是怎樣的信息?「只要我在諫官的位置上,就一定不會退縮,即使陛下要治我的罪、砍我的頭,我的立場絕不改變,濮王只能是『皇伯』!」

話說到這個份上,司馬光堅持不退,英宗就只能自己退了,不能讓諫官司馬光改變立場為自己代言,那就只能把司馬光調離諫官的崗位!這才是司馬光離開諫官崗位的真相。司馬諫官沒有逃跑,是他的皇帝把他推開了。

「臣有事業,君不信任之,則不能成。」 這是司馬光十七歲時寫下的文字。沒有皇帝的支持,臣下想做什麼都不可能。關於君臣關係,司馬光早已勘破。當然,作為臣子,卻還可以有最後一招—轉身離去。只是,英宗皇帝畢竟還沒到昏庸暴虐的地步,合作是可行的,也是必須的。除此之外,作為諫官,司馬光還有一個秘密武器—豁出去在朝堂上公開叫板,跟皇帝和宰相當面理論。這樣的諫官,宋朝不是沒有先例的。祖宗家法,不殺大臣不殺言事官,提意見再尖銳也不犯死罪,而那些敢於當面頂撞皇帝、公開跟宰相叫板的言官,往往會贏得不畏強權、勇于堅持真理的美名,為自己積攢下豐厚的政治資本,縱然當時遭到貶黜,後來卻往往官至高位。只是這樣的公開叫板卻並不真正解決問題,一個或者一群言官站出來高調挑戰皇帝、宰相的權威,老鼠要跟大象比賽拳擊,這場面本身就極富刺激性,它會轉移人們的注意力,讓人們忘記言官是為了什麼站起來的,忘記真正的問題,轉而看起熱鬧來。然而熱鬧和看熱鬧都於事無補。這樣的做法不符合司馬光的理想。所以,他寧可冒著被誤解的危險,默默接受升任龍圖閣直學士的命令,離開了諫院。

把名字刻入石頭

聲震朝野的諫院,其實規模很小,小小的院子,樸素的辦公室,當時只有兩名諫官—司馬光、傅堯俞,以及一塊石頭。這塊石頭就是「諫院題名碑」。碑是四年多之前司馬光初任諫官時親自主持樹立的。碑文的最前面是司馬光親手寫下的一段文字:

……居是官者,當志其大,舍其細,先其急,後其緩,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彼汲汲於名者,猶汲汲於利也。其間相去何遠哉!

做諫官的人,應當抓大事,先急務,一切行為以國家利益為指歸,不計個人得失。汲汲於求名,與汲汲於求利,二者看似不同,其實並無本質區別。這就是司馬光對諫官職責的理解。諫官肩負著發現問題的責任,所以,一個諫官必須時刻保持清醒和敏銳,堅持國家利益至上,諫官應當審慎地對待名聲,「彼汲汲於名者,猶汲汲於利也」。這段話,司馬光絕對是有感而發的。在進入諫院以前,他耳聞目睹了某些台諫官員為了自己出名、專攻宰相大臣隱私的做法,他的恩師龐籍(988~1063)就是因為此類攻訐跌下宰相高位的。對於受過良好儒家教育、有著崇高理想的士大夫而言,安貧樂道、拒絕金錢的誘惑也許並不難,難的是拒絕名聲的誘惑。好名聲,本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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