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父子君臣,1063~1067 5、濮議:父親名義戰

難產的報告

治平二年(1065)四月九日,一場討論在太常禮院舉行。主持討論的是翰林學士王珪,參與討論的二十幾位,除了太常禮院的禮官,就是皇帝的文學侍從官,都是飽學之士。 討論進行得很順利,一番引經據典的論證之後,很快便就中心議題達成一致。按照事先約定,討論結果將會形成報告,以文字形式呈送給皇帝,以供決策參考。照理,起草報告的責任屬於翰林學士,輪不到旁人。書吏磨好了墨,鋪開了紙。寬敞的大廳里漸漸安靜下來,眾人的目光集中到幾位翰林學士的身上。然而,翰林學士王珪、范鎮等人卻是面面相覷,無人開口,更無人動筆。大廳里的氣氛迅速降到冰點,跟討論時的熱火朝天形成了鮮明對照。就在這個時候,司馬光奮然起立,穩步急行,走向桌前,拿起了那桿無人敢動的千鈞之筆。他走過的時候,在旁的人分明感到了一陣凜然之氣。

他們討論的究竟是什麼問題,又達成了怎樣的一致?既然意見一致,卻又為何無人敢執筆立議?

討論的中心議題是,應當給皇帝的生父濮王怎樣的名分和禮遇。問題是宰相韓琦提出來的,韓琦說:「禮不忘本,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所宜尊禮。」 根據韓琦的提議,英宗下令,禮官、文學侍從集體討論,以便達成共識,為濮王尋求合乎禮義與感情的名分待遇。

司馬光一直懸著的擔心終於重重地落到了實處,他不幸言中了。作為一個過繼子,英宗有兩重父母,生父母濮王和他的夫人們,過繼父母仁宗和曹太后。按照禮制,旁支既已入繼大統,就是嫡系長房的兒子,應當用侍奉父母的禮儀侍奉過繼父母,對於親生父母,就要降低崇奉規格—這是大義、公道,是儒家所主張的倫理秩序。然而,誰不愛自己的親生父母?旁支之子,一旦登上帝位,大權在握,則難免想要尊崇親生父母—這是私心。人人都有私心,唯有克制私心,服從大義,秩序才能得到維護。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然而克己復禮,談何容易?!想當年,仁宗無子,克己復禮,為天下安危計,選立宗室是唯一的出路。可是,在私心與公義之間,仁宗硬是掙扎了七年多,到死都不肯給英宗皇太子的名義。如今英宗歷盡委屈,「備胎皇子」終於獲得了最高權力,原本極度壓抑的私心獲得了舒展、伸張、膨脹的機會,克己復禮,只怕是更大的難題。

自從英宗即位以來,司馬光就把防止皇帝以私害公作為自己的責任,時刻盯防,一毫也不肯放鬆。

兩年以前,嘉祐八年(1063)四月二十七日,英宗第一次病休剛剛結束,司馬光就曾經上疏討論此事。他為皇帝列舉了歷史上從旁支入繼大統的兩種做法:一種,比如在漢昭帝之後即位的漢宣帝,是漢武帝的曾孫,但是,他的祖父衛太子、父親史皇孫都沒有當過皇帝,宣帝雖然愛自己的祖父和父親,卻始終不敢為他們加上任何過分的尊號。另一種,比如兩漢的哀、安、桓、靈四帝,也是自旁支入繼大統的,卻都給自己明明沒有當過皇帝的父親加上了「某某皇」的頭銜。這兩種做法,司馬光說,前一種符合大義和公道,「當時歸美,後世頌聖」,後一種侵禮犯義,「取譏當時,見非後世」。他希望英宗以後者為鑒,杜絕過度追尊親生父母的想法。在那封奏疏的最後,司馬光表達了深切的擔憂:

(臣)誠懼不幸有諂諛之臣,不識大體,妄有關說,自求容媚。陛下萬一誤加聽從,聖言一出,布聞於外,則足以傷陛下之義,虧海內之望。

司馬光的擔心,就當時的形勢而言,為時尚早,其時,太后尚在垂簾,皇帝立足未穩,縱有其心,亦無其力。然而,此後英宗的表現卻讓司馬光的心始終無法放鬆。

不管有過怎樣的前情往事,對於皇太后和仁宗,英宗實在是孝道有缺的。

英宗不虞司馬怒

讓司馬光最感痛心的一件事,是英宗拒絕親自主持仁宗的虞祭典禮。

什麼叫虞祭?就是對死者木主也就是牌位的祭祀儀式。「虞,安也」,通過對木主的祭祀來安慰死者的靈魂。《禮記》說:「送形而往,迎精而反。」 按照華夏族的葬禮,將死者遺體送到墓地安葬之後,還要將死者的靈魂迎回家中。承載著死者靈魂的木主在墓地製作,運回家中供奉。一路之上,「孝子為防其彷徨,三祭以安之」, 需要每天祭祀,以安其神。宋朝皇室的墓地在河南府永安縣(鞏縣),從鞏縣到開封,路途遙遠,再加上皇家禮儀以繁複為高貴,所以,從木主離開墓地到進入太廟,一共要舉行九次虞祭。

仁宗是十月二十七日在鞏縣的永昭陵下葬的,五天之後,也就是十一月初二,他的木主抵達開封。在此之前的五次虞祭,因為是在路上,所以都是由官員代行其禮。十一月初三,「木主已達京師,近在內殿」,明明就已經跟皇帝的居所近在咫尺了,可是,英宗竟然還是沒有親行其禮,仍然派宗正卿代勞!

聞知此事,司馬光震驚之餘,當即上疏,提醒英宗「虞者孝子之事」,是不能找別人代替的。從初四到初六,還有三虞,「慾望自來日以後,陛下親行其禮」。 英宗收到奏疏,立即下令禮官準備皇帝親虞的儀仗。這讓司馬光感到十分安慰。

可是,結果又怎樣呢?

第二天早晨,按照儀式要求,文武百官都穿著祭服,在殿庭里列隊肅立,準備侍奉皇帝親虞。然而,時辰已過,英宗卻仍然不見蹤影。最終,宮中還是傳來了令人沮喪的消息:「皇帝病情突然加劇,出不來了。今日虞祭,仍命宗正卿代行!」

消息傳開,所有人都呆住了,很多人在搖頭,發出無聲的嘆息。司馬光則簡直要怒髮上沖冠。皇帝究竟意欲何為?!勉強跟隨宗正卿行了虞祭之禮,司馬光回到諫院,憤然上疏,質問英宗:「如果說之前有關部門沒有為陛下設置親祭之禮,那還可以說是有關部門的錯。可是今天的事情,您已經答應親祭了,有關部門也按照親祭準備儀仗了,那又該誰來承擔責任呢?這都是因為我愚蠢,非要建議陛下親祭,結果反而彰顯了陛下的過失,我的罪過太大了,請陛下裁處!」

這樣激烈的言辭,在以溫和理性著稱的司馬氏奏疏中,實屬罕見。司馬光心中的憤怒,可以想見。

只可惜,司馬光的憤怒對於英宗並不奏效。英宗「竟以疾故,迄九虞不能出也」。

奮筆立議,當仁不讓

英宗不虞的本質,就是拒絕履行一個孝子應盡的義務。明眼人都看得出,正如從前仁宗在內心深處拒絕承認英宗這個兒子一樣,英宗在內心深處也拒絕承認仁宗這個父親。這一對幽冥永隔的過繼父子,積怨太深了。

不願意承認過繼父親,則必然過度尊崇生父。思前想後,司馬光憂心殷殷。他擔心,一旦皇太后撤簾,英宗完全掌握最高權力之後,會越過禮法的束縛,做出違背禮法的事情。他更擔心,朝中會有諂媚之臣拿此事做文章,慫恿英宗。果真如此,權勢壓倒禮義,必然人心大壞,實非江山社稷之福。所以,一有機會,司馬光就勸說英宗、提醒英宗。他提醒英宗「治身莫先於孝,治國莫先於公」。 對於英宗而言,做仁宗和曹太后的孝子,既是修身之道,也是治國之要,是公義;而過度尊崇親生父母則是私愛,有悖公義。

讓司馬光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尊崇英宗生父的提議竟然來自他素來尊敬的老一輩政治家韓琦;更讓他想不到的是,韓琦首建此議的時間竟然是在治平元年(1064)五月太后撤簾之後。這便等於是前腳用詐計逼迫曹太后撤簾,後腳便教唆皇帝倚仗權勢敗壞禮義,對先帝的皇后步步緊逼,對在位的皇帝阿諛諂媚,韓琦是何居心?!司馬光當時的憤怒是難以言表的。幸好,英宗不算太糊塗,把韓琦的提議壓了下來,批示說:「等過了仁宗的大祥再討論。」 大祥,也就是兩周年祭典。

治平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大祥。第二天,司馬光就和諫院同事傅堯俞(1024~1091)一起前往中書,面見韓琦、曾公亮、歐陽修、趙概等四位宰相,申明「為人後者不得顧私親之意」(過繼子不得過度尊崇親生父母)。 四位宰相當時不置可否。一個月之後,韓琦還是再度拋出了這個問題,而英宗也順水推舟,隨即下令侍從、禮官集議,討論濮王的尊崇問題,於是,就有了本章開頭所描述那一場討論。

英宗與諸位宰相的意圖,是不言自明的。他們當然希望這場討論能達成對英宗的生父濮王更為有利的結論。可是,在司馬光等人的主導下,二十幾位侍從、禮官幾乎沒費什麼周折,就達成了一致:維護仁宗的宗法地位,反對過度尊崇濮王。這種意見合乎禮制的精神,有利於秩序的穩定,然而,它不符合英宗的私心,也悖逆了宰相的意思。如何措辭,煞是為難。臨到落筆,眾人面面相覷,無人敢動。這中間甚至包括了司馬光最為尊重的老同年、當時主管禮院的翰林學士范鎮。

子曰:「當仁不讓於師。」關鍵時刻,司馬光毅然提筆,略加思索,便成就了一篇辭明理暢、言簡意賅的奏議。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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