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十五、初見鑫濤

那年,我二十五歲。整整一年,我發瘋一樣的寫作。

生活裡再也沒有什麼樂趣,我和慶筠,陷在彼此折磨的困境裡。我生活的重心,只有兩樣:小慶和寫作。

我在五月份,就開始寫「六個夢」。由於「六個夢」是中篇小說,我寫了前三個夢,就又馬不停蹄的開始寫「煙雨濛濛」。「煙雨濛濛」一完稿,我又接著去完成了「六個夢」。我會這樣拚了命去寫,完全和「窗外」有關。我要證明除了我自身的故事,我也有能力寫別的。「六個夢」首先在「皇冠」發表,「煙雨濛濛」接著在聯合報副刊發表,都是平鑫濤安排的,那時,他是皇冠的社長,也是「聯副」的主編。

那年冬天,我第一次和鑫濤見面。

會和他見面,是因為我到台北去接受「電視訪問」。那時候,電視還是很新鮮又很時髦的東西,能被「電視訪問」是件非常難得又非常光榮的事。我人在高雄,要離開小慶三天,去接受電視訪問,我很不願意。鑫濤又是信、又是電報,十萬火急的催我去台北,信中說:

「不要漠視大眾傳播的力量,也不要辜負電視公司善意的安排,更不要讓你的讀者失望,許多讀者,都想看看你的真面目,聽聽你的聲音……」

慶筠說他會帶小慶,叫我放心的去台北。他微笑的看著我,淡淡的說:

「反正,有個出名的太太,丈夫是要付代價的!」

我聽出他語氣中的落寞,卻感到無能為力。唉!我勸天下的夫妻,千萬不要走相同的路!

我到了台北,鑫濤親自到火車站來迎接我。我們素昧平生,但已通過數不清的信。我那天穿了一身黑衣服,瘦瘦小小,自覺平淡無奇。雜在一堆旅客中走下火車,很驚奇的發現鑫濤站在那兒,很肯定的注視著我說:

「你一定就是瓊瑤!」

鑫濤那年三十六歲。個子不高,方面大耳,站在那兒,卻頗有種凌人的氣勢。他如此年輕,雙鬢已經微斑,兩眼卻炯炯有神。看起來充滿了精力,神采奕奕。那第一次會面,我們誰也沒料到,日後我們竟會相知日深。命中注定,要共度一生。那時,我只是很驚奇,很驚奇他能在成群旅客中認出了我,我問:

「怎麼會認出我來?」

「從「窗外」裡認識的,從「六個夢」裡認識的,從「煙雨濛濛」裡認識的!」他笑著說,幫我拎起小旅行袋。「不止認識吧!是非常熟悉了!」

後來,我才知道,鑫濤是個相當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第一次見我,卻說了很多話。一直到今天,他都常常會問我:

「我們第一次在台北火車站相見的時候,你有沒有看到電光?」

「什麼電光?」今日的我回答。「我聽到雷響呢!轟隆隆,好大的雷,天搖地動。」

「不開玩笑,說真的!」

說真的,沒有電光,也沒雷響。二十五歲的我雖已結婚生子,又寫了好些篇小說,仍然涉世未深。鑫濤的身分地位對我來說,是個「大人物」。他主宰我小說的命運,他是一個大雜誌的社長,又是一家大報的副刊主編!還在廣播電台主播「熱門音樂」。(他是第一個把搖滾樂介紹到台灣來的人,他主播「熱門音樂」時,用的是藝名「費禮」,他還用這藝名,翻譯了「原野奇俠」和「麗秋表姐」。)他在我心目中,是個很奇怪的人。能編雜誌,能寫稿,能翻譯,能廣播,能懂「熱門音樂」……簡直是個「十項全能」!面對這樣一個「人物」,會讓我自覺「渺小」。我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仍然纏繞著我。我稱呼他「平先生」,對於他會親自跑到火車站來接我,深感「受寵若驚」。在這種情緒下,怎會有什麼電光石火呢?但是,當他笑著談「窗外」、「六個夢」、「煙雨濛濛」的時候,我卻感到十分親切,十分溫暖。雖然是第一次見面,卻全然沒有陌生感。

那天,因為有許多事要討論,他請我先去喝杯咖啡。在咖啡館裡,他告訴我訪問的內容,需注意的事項,和「窗外」發行的情形,讀者反應的情況……他說了很多,我只是靜靜的聽。那時,我有些著急,因為,這在台北停留的三天,我必須回父母家去住。而父母,對於我寫「窗外」,仍然餘怒未息。我真不敢回家去見父母,很想去住旅館,但我身上卻沒有住旅館的錢。(「窗外」一書的稿費,我用來買了一個冰箱,全部花光了。)我始終心不在焉,很想問一句:

「平先生,能不能借給我一點錢?」

第一次見面,這句話始終問不出口。最後,公事都談完了,鑫濤送我回父母家。我站在那日式房子的門口,遲遲疑疑,就是不敢按門鈴。我等鑫濤走掉之後,還獃獃的站在那門口,想不出見了父母要說什麼?認錯?不,我不覺得我有錯。直到如今,我都不覺得我寫「窗外」有什麼錯。我呆站在那兒,冬天,天氣好冷,我就是不敢按門鈴。我在門外徘徊,走來走去,走去走來,足足磨到天色全黑,這才鼓勇按了門鈴。後來,鑫濤告訴我:

「你知道嗎?那天送你到家門口,你看起來好奇怪,所以我並沒有走,我在巷口偷偷看著你,想等你進門之後再走。那知道,一等就等了二十分鐘!真想跑過來問你,到底你有什麼為難之處,又覺得跑出來會太冒昧了!後來,好不容易看你進了門,我才放下心來。」隔了許多年,他又提起那天,他說:「你小小的個子,穿著一身黑衣服,在冬天的冷風底下,走來走去的。我覺得,好像有好重好重的壓力,壓在你的肩上,你那種『不勝負荷』的樣子,讓我終身難忘。」

原來,他那天目睹了我的徘徊。

但是,我還是進了父母的家門。父母畢竟是父母,不論他們對我多麼生氣,他們仍然沒有拒我於門外。我怯怯的看著他們,等著他們罵我。可是,他們只是對著我,輪流的嘆氣,什麼話都說不出來。我可憐的父母,當我一無所成的時候,他們失望傷心。當我終於寫作出書的時候,他們又害怕擔心:不知道我的筆下,對父母家庭,會不會造成傷害?看到他們這麼難過,我也難過極了。頓時體會到,「寫作」要付的代價,豈止是青春年華的默默消逝,它還會讓你「孤獨」。不止在寫作時的「孤獨」,還有寫作後的「孤獨」。瞧,我為了寫作,失去了慶筠的愛,又為了寫作,失去父母的愛!這代價真的太高了!

第二天,我接受了電視台非常隆重的訪問,第一次面對攝影機,第一次面對訪問的人,第一次用「現場直接播出」,我心裡好緊張。鑫濤始終在電視公司陪著我,訪問前,就一直給我打氣。訪問後,他說我講得很好,保證我並沒有失言或失態。那時還沒有錄影機,我自己無法看到自己在螢光幕上的樣子。電視訪問完了,我又接受了中廣的訪問。好忙碌的一天!

訪問都結束後,鑫濤請我去他家裡吃飯,於是,我見到他的妻子和三個小孩。鑫濤的妻子非常美麗,三個孩子活潑可愛,最小的一個兒子比小慶只大幾個月。我看到一幅幸福家庭的圖畫,心中深受感動。看著他的兒子,想著小慶,我自然而然的談起我的家庭,我的寫作,我的父母,我的兒子,和我為了「窗外」,所受到的種種壓力。我沒有強調什麼,只是淡淡的說。鑫濤這才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我並不知道他前一天曾目睹過我的徘徊,只感覺到,他聽得好認真。

然後,鑫濤也談起他自己,和他辦「皇冠」的經過:

「你知道嗎?我離開父母,一個人來台灣的時候,身上只有二兩黃金,是我全部的財產。那時剛剛大學畢業,台灣人生地不熟,舉目無親,只好在同學家裡打游擊!」

我聽得很入神,因為他來台的情況,和慶筠很相似。

「後來,在同學的介紹下,進入台肥六廠去當公務員。住在廠裡的單身宿舍裡。當時,有三個朋友和我志同道合,大家決定要辦一本綜合性的雜誌。於是,四個人聚資,拼拼湊湊,勉勉強強的出了第一期。那一期裡的翻譯稿、創作稿……大部分都是我們自己寫的,跑印刷廠、裝訂廠……都是自己去跑的。第一期印了三千冊,把我那間單身宿舍堆得滿滿的。我們四個人擠在小屋裡,人手一冊,自己欣賞自己的稿子。」

很親切的話題,我瞭解那種「自我陶醉」的滋味。

「然後,我們要設法把這些「皇冠」賣出去。我騎了腳踏車,載著「皇冠」,到一個個書攤去,請他們寄售,他們連寄售都不肯!有幾家勉強接受了,卻把「皇冠」丟在地上,用許多別的雜誌堆在它上面。這樣人家根本看不到「皇冠」,我就去把它從書堆理挖出來,請書攤老闆把它放在上面。老闆瞪了我一眼,生氣的說:『這種破雜誌,沒有人買的啦!』我聽了真傷心。一個月後結算,只賣掉五十七本!我們四個合作的人,合作不到三個月,賠得慘兮兮,三個都退出了,只有我堅持。每個月都騎著腳踏車自己發書,書太重了,騎到後來,大腿兩邊的淋巴腺都腫了起來!」

我聽了,實在非常震動,原來這本已十分成功的雜誌,是如此艱辛創辦的。假若沒有過人的熱情和毅力,大概早就收兵了吧!怪不得年紀尚輕的鑫濤,已經「早生華髮」了。然後,我們又談到「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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