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好雨知時節 三

5月22日21時。中雨。

新城市委于波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市委常委會。

于波見祁貴沒有到會,就問秘書長金璽:「祁副書記沒有通知?」

金璽回答說:「於書記,祁副書記要我代他向你請假,他心臟有點問題。」

于波噢了一聲,宣布開會。他說:「根據省委指示和我市實際情況,我建議市政府成立『引黃入新』工程總指揮部,程忠同志任總指揮,考慮到程市長還要主抓經濟,請各位醞釀一位同志任副總指揮,享受副地級待遇,親臨現場指揮實施工程。這是今晚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市上成立社會治安重案偵破領導小組,我和程市長任正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金安同志提出,最後討論通過。第三,為了加強市紀委工作力度,建議選拔一位年富力強、有實際工作能力的同志擔任市紀委常務副書記,主抓我市防腐倡廉工作。以上三件事,請大家抓緊時間商議。」

程忠代市長首先發言,他說,我堅決擁護於書記提出的三項建議,這也是我市眼下非做不可的大事。我意見提原市中區區長、原市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鍾祥同志任「引黃入新」工程副總指揮,該同志曾任過區水電局局長,有成熟的水利管理經驗。請各位常委審議。

鍾祥是個很有爭議的人物,大家討論得很激烈,一半常委認為,鍾祥同志工作能力強,水利經驗豐富,正縣級幹部已經當了六年,該提一提了;另一半常委認為,鍾祥調往開發區管委會以來,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到處亂講話。尤其是免去開發區管委會主任以來,更是不像話,是一個典型的二杆子。說什麼新城的天是沒日頭的天,新城的地是夜裡的地,好像洪洞縣裡沒一個好人了。這樣子的幹部怎麼能夠重用提拔呢?

程忠說,各位講的都是實情。鍾祥一度確實有點不像話,可是,大家想一想,鍾祥當區長時為什麼能夠嚴於律己呢?我認為他當區長五年是有政績的,是有功的。我們現在壓他一副重擔子,他會幹好的。

是呀!于波接上說,拿著人民的、吃著人民的,能為人民辦事,就是稱職的好乾部。鍾祥後來之所以變成了二杆子,是因為沒有給他事情干。開發區不是他幹得不好,是我們的某些執法機關有問題,如果電力公司不被法院查封,那是鍾祥的大政績嘛!

市長、書記這樣說了,其他常委也就沒話說了,鍾祥的任命通過了。

第二件事是金安提議的,金安為市社會治安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汪吉湟為副主任。這項提議大家一致通過了。

程代市長針對於波第三個意見談了自己的意見。他提出讓市委常委、區委書記汪強兼任市紀委常務副書記。軍人出身的汪強兼任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的提議又通過了。

當祁貴突然走進會場時,程代市長馬上想到于波提出三個意見時,金璽悄悄地溜出了會場,當時他就想,金璽給祁貴打電話去了。祁貴當然不會想到今晚的會跟人事安排有關係。要不然,打死罵死也不會請假的。見祁貴走進了會場,程忠朝于波微微一笑,于波不動聲色地看了程忠一眼,招呼祁貴入座。祁貴說,真是不巧,忙著到醫院看了個病。

程忠說,金秘書長已經給你請假了。于波說,你來了就知道一下會議決定的幾個事吧。祁貴強壓住心中的怒火,呆板地笑了笑。金璽把會議情況給祁貴說了一遍。

于波問:「對於這幾個決議,你沒有異議吧?」

祁貴在心裡罵了一句,嘴上卻說沒有、沒有。他本來要提提金璽當副市長的事,可又沒開口,他怕讓常委否決。再說,提副市長人選首先得通過程忠。這個狡猾的老狐狸!他心裡暗暗罵著程忠,這一切肯定是程忠和于波事先就商量好的。本來嘛,這一切他早就想到了,他萬萬沒有想到,這個于波剛上任一兩個小時會開人事安排方面的常委會,按市委的分工,人事組織過去歸楊棟管,今天人家沒給他通氣也說得過去,可畢竟這是不正常的事情呀。早知道會已經開完了,他就不來了。可是,于波急著任命紀委常務副書記的事應該給他這個紀委書記打聲招呼的。可是,在他這個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不在的情況下,給他決定了個市紀委常務副書記,還好話說了一大堆,說什麼這是為了減輕他這個紀委書記的擔子。于波這樣做究竟想幹什麼?難道他們發現了自己的什麼蛛絲馬跡不成?一轉念他又想,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他們這樣做分明是想整人嘛!

想到這裡,祁貴的血一下子涌到了脖子上。他說,不過,於書記,我請教一下,給紀委配個常務副書記有必要嗎?我的紀委副書記都沒事兒干,整天在辦公室一張報紙一杯茶的推日子,你這樣做是市委的意思,還是省委的意思?如果是市委的意思,我應該知道呀。如果是省委的意見我倒要去問問馬副書記了,難道說我這個紀委書記不稱職?

于波心平氣和地說,祁書記別上火,千萬別生氣,這是我的提議,交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的。……

于波講這些話時,祁貴後悔極了,一是他沒有按時參加會議,如果他在場,這會議的結果可能會出現某些轉機。二是他不該向于波提這個問題,人家輕輕鬆鬆,一句就把你打發了。你就去找了馬副書記又能怎麼樣。祁貴深深的感到了一點,那就是這個于波是自己的剋星。要想保住這來之不易的地位,那就只有一條路,就是鬥爭,跟姓於的鬥爭,跟姓於的堅決地斗下去……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