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掉名字

宗璞,原名馮鍾璞,這是我簡歷的開場白。原名馮鍾璞,就應該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怎麼又編出一個宗璞來?原因只有一條:我不喜歡「鍾」的簡體字,它和鐘錶的「鍾」(這個字總讓我想起雙鈴馬蹄表)的簡體字變成了一個字。鍾天地之靈秀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成了一回事,令人不悅。我曾很反對簡體字,比如「瀟湘」這兩個字,看上去,聽起來和引起的聯想,都很美。一度曾把它們簡化為「肖相」,一切意境都沒有了。想想看「瀟湘館」成了「肖相館」豈不大煞風景。好在後來那一批簡化字沒有通行。當然有些過於繁雜的字,簡化了確也方便,不過一切都需要規範。

再說「鍾」字。「鍾」字是我們家族的排行,到我這一輩人的名字都有個「鍾」,鍾字輩的堂兄弟姊妹共有三十六人。既然它已變成和尚撞的鐘,我無論如何也要換一換。那時寫文章要個名字,就想了一個和「鍾」字讀音相近的「宗」作筆名。稀里糊塗地寫在筆下,戴在頭上幾十年。但是我有職業,有單位,有身份證,那上面的本名是生長在那裡的。若真是文名大到如雷貫耳,婦孺皆知,原名或可留待專家考證,考證出幾個名字來也是不足奇的,一個字多種多樣也可以奉為經典。幸而我這輩子也到不了那步田地。在正式場合,筆名是無效的,需要用本名。我則總寫繁體字的「鍾」。以示鄭重。後來又因常有人誤認為我姓宗,便又在宗璞前加了我的本姓。不料名字問題給我帶來很多麻煩。首先是「鍾」和「宗」,馮鍾璞和宗璞、馮宗璞,是不是一個人,常常受到質疑,於是設法在戶口本上寫上曾用名等等。鍾、宗的問題,可謂自找,誰叫你編造新名字。以後的問題,就屬於簡化字的規範問題了。

「鍾」字和「宗」字的糾纏,差不多平息了,可是「鍾」字本身麻煩更大。面對事實我只好承認自己的弱小,漸漸承認簡化,使用「鍾」字,但是問題仍不能解決。我們只承認「鍾」,不承認「鍾」。海外只有「鍾」,沒有這個簡化了的「鍾」。有一位名字中也有「鍾」字的難友訴苦說,在往郵局、銀行辦事時,遇到各種關卡,無非是繞許多圈子,來證明這兩個字是一個字。我們談起來大有同病相憐之感。一次台灣某書局編書時收了我的文章,寄來三十元稿費,可是為了這個「鍾」字,纏夾不清,只好棄而不顧。好在只有三十元,再多一點時,就沒有那麼慷慨,名字出了問題,就要弄清。派出所說,這兩個字不是一個字,不能證明你是同一個人。好容易弄清這兩個字是同一個字時,又因是同一個字,不能同時寫在戶口本上,也就不能證明馮鍾璞和馮鍾璞是一個人。因為在一個地方住得久了,大家採取以人為本的態度,一般都可通融。形勢好轉時,偏偏又出現一個偏旁簡化的「鍾」。字典上沒有這個字,只統一說明,這個偏旁就是「金」的簡化,那麼「鍾」就應該等於「鍾」。這看來很清楚,但辦事人員以高度認真負責的精神,不肯承認這是一個字。若是電腦中也沒有這個字也就罷了,可是電腦中又偏偏打出了這個字,要和「鍾」「鍾」分庭抗禮,真是教人怎能不頭暈。

幾經周折,幾個字仍未得到統一,我這個人也好像分成好幾個了。哭笑不得之餘,我想給自己改一個名字,叫做馮一一(挺可愛的,不是嗎?),這好像沒有什麼出錯的機會了。可是不行,有人一見便說這不是破折號嗎,建議乾脆叫作馮一好了。又馬上得知,改名字的手續極為煩瑣,要兩個鄰居證明、單位證明、街道證明、派出所證明等等。這信息可能是胡謅,很不可靠。但不管怎樣,名字肯定是改不了的。

我想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名字里那無理取鬧的「鍾」,連同它的上家和下家,遠遠地扔進那春秋不變、水旱不知的大海,做一個「無名」之輩。自己則御風而行,飄然會同了北海若,轉往藐姑射之山,大談一通相對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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