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奇幻:絕境迷宮 第三十二章 越獄

「嘿!兄弟,你這樣下去真的會被那兔精靈給折磨死的。【地下庄】的消息,哪有自己命重要啊。」

裝睡的稻草青年,重新貼在了鐵柱旁邊,滿臉不解。

「你不懂……如果你也是【地下庄】的一員,就絕對不會背叛【地下庄】。」

不懂,真的不懂。

這分明就是洗腦傳銷吧,哪有什麼組織會比自己性命重要。

看著蛇皮十指的指甲都已經被剝掉,雙手血淋淋的,卻還能硬氣的拒絕合作,誓死不從,是真的服了。

反正換成他,肯定做不到。

NPPC,死腦筋。

「還能動嗎?幫我一下,我開個洞,我們就能一起越獄出去。」

蛇皮猶豫了下,還是強撐著傷勢站了起來。

「……好!我幫你!不過你一個人越獄就行了,我現在這狀態,跟著你一起走,只會扯後腿而已。」

「說什麼呢,要走一起走。」

「可是……」

「沒什麼可是的。我的越獄方法,只有兩人配合才行,沒你幫忙,我也逃不走。我不是那種過河拆橋的人,要走,我們就一起走!」

蛇皮愣愣地看著稻草青年,心中生氣暖意。

「你叫什麼?」

「米爾。」

「米爾,如果我們能逃出去,以後你就是我兄弟!」

米爾笑了下,壓低聲音講述自己的越獄方法,和需要蛇皮配合的地方。

……

十分鐘後。

嗚嗚嗚嗚!

巡邏局,響起了刺耳的鳴笛聲。

「老大,A級牢房,有兩名犯人越獄逃跑了!」

砰!

五米黑兔重重一拍桌子,木質桌子當場碎裂。

「逃犯信息確認了嗎?」

「確認了……一名是柏莎隊長昨晚抓回來的【地下庄】重要人物,蛇皮。另外一位是A級囚犯:米爾!」

咔擦咔擦!

五米黑兔拳頭逐漸握緊。

「蛇皮,米爾,都是柏莎負責的……給我把柏莎叫過來!」

「這……」

幾人面面相覷。

「十八分隊的柏莎隊長,在逃犯越獄前,就出去執行巡邏任務了。」

「偏偏這個時候?」

五米黑兔怒瞪過來,嚇得報告的人冷汗直流。

「算了,我親自帶隊出去追捕,有他們的行蹤,第一時間彙報給我。」

「是!」

五米黑兔風厲雷行的帶隊出去巡查逃犯的下落。

整個巡邏局,都忙碌了起來。

而此時此刻,柏莎隊長,正帶隊,跟著暗號,一路尾隨。

與巡邏局的其他人不同,柏莎隊長目標很明確,緊緊咬住了逃亡的兩人。

在柏莎隊長小隊的更前方。

米爾撐著蛇皮,一路逃亡。

可在蛇皮不注意時,卻會留下一些特定的暗號。

蛇皮的入獄,對米爾而言是個轉折。

在見到蛇皮之前,他就已經先和柏莎隊長談過了。

討好蛇皮,建立交情,最後幫助越獄。

一切都如計畫的那樣,有條不紊的進行著。

現在,就差最後一步。

那就是讓蛇皮帶頭,找到【地下庄】的入口,親口說出暗號。

然後……他就可以背刺蛇皮,獨享秘密。

最後以【地下庄】的入口和【暗號】為條件,和柏莎隊長談談條件了。

難得逃出來恢複自由之身。

他可不想立下功勞,就又被關回牢房。

通過蛇皮之口,他已經明白兔精靈是這場副本的大勢。

那麼……柏莎隊長手中的赦免令,就必須搞到了。

「到,到了,這裡就是【地下庄】的入口!我用暗號把人叫出來,米爾兄弟,你幫我把下風。」

「我來吧,你太虛弱了,急需休息。你教我怎麼做,我照著做就是。」

「這……也行。」

他們所處的是一間閑置的民房。

三室一廳,適合一家三口居住。

兩人所處的位置,是嬰兒房。

在蛇皮的指導下,米爾開始摸索著位置。

很快找到了定位點——一塊毫不起眼的瓷磚。

仔細記下蛇皮的暗號細節。

他開始有節奏的敲擊起來。

「敲完暗號後,很快會有人出來接應的。記住,不要敲錯了,否則這個入口點就會立刻作廢。我先眯一會,下午被折磨的太狠,感覺有點扛不住了。」

狡兔三窟。

地下庄能在城裡肆虐這麼久還不被連鍋端起,靠的就是嚴格的保密措施。

出於對米爾的放心。

蛇皮說完,沉重的眼皮,便開始緩緩合併。

然而……他預想中的敲擊聲,反而是一道陰影,緩緩靠近了他。

呲!

「啊!!」

劇烈的痛楚讓蛇皮猛地睜開了眼。

而他的腦袋,已經插入了一把鋒利的匕首。

持著匕首的人,赫然是他剛認的兄弟,米爾!

伴隨著米爾手腕一動。

腦子內部直接被匕首攪碎,兩眼翻白,蛇皮顫抖著身子,緩緩倒下。

但他染血的右手,卻死死地抓著米爾的褲腳。

「為……為什麼……」

「對不起,我想做個兔民。」

看著窗外,下面的柏莎小隊已經在朝這邊接近,米爾打開了燈,如主人般,坐在了客廳靜靜等待。

……

地下庄,一樓。

「你要我當副隊長?」

方義驚訝地指著自己。

在他的面前,是剛剛成為隊伍首領的小英子。

「嗯,陌夢前輩實力強大,能留在隊伍,已經是我的榮幸,又怎麼能讓你受委屈呢。」

之前還看不出來,原來這傢伙挺會說話的。

收攏人心,很有一套。

不過也是因為方義確實根基單薄,沒有靠山。

不然即使小英子主動邀請,方義也不會加入。

現在的話,自然先把這細腿抱著,渡過地下庄的平穩期,了解地下庄的情況後,再考慮跳槽的事情。

「既然你都這麼看得起我了,老頭子我再推脫,那就不妥了。好!我答應你,做小隊的副隊長,不過大事還是小英子你做主。只有在你不在隊伍里的時候,我才代為接管,進行指揮。」

方義見識過那麼多大風大浪,作為一個外來者,空降隊伍的二把手,該怎麼說話還是很清楚。

當然,說是一回事。

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反正說的比唱的好聽,那就行了。

如果有機會奪權,又符合自身利益的話,方義保證第一時間捅死小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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