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紅杏不出牆,堅決拽出來。

第二天周末,睡到十點,我被蘇冽的電話吵起來。

她精神地說,快起來洗漱打扮一番,姐接了千尋就到你那裡。

我立刻像女超人一樣飛速起身,刷牙洗臉換衣服。

到酒店門口我才發現,那群妖孽穿得格外齊整。也許大家許久沒見了,所以以前的高中同學從Q群里得知消息後都趕來了,整個一同學聚會。

我也特別興奮,高中同學,大學同學,還有玩遊戲玩論壇認識的朋友,只要是米楚的朋友,沒一個我不認識的,誰讓我們是相親相愛的姐妹花呢。我端著酒杯,跟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交際名伶一樣,跟著米楚滿場飛,喝得面紅耳赤,興奮得跟我過生日似的。

蘇冽嫌棄我們是一群還沒畢業還未涉足社會的小青年,來給米楚送了個大禮包,酒也不喝就閃人了。

葫蘆摟著一個面容模糊的女生跟我們介紹,這是我女朋友。

說葫蘆的女朋友面容模糊,不是嫌她長得丑說得委婉,就是估計下次我們就見不著了,所以也沒仔細看。

雖然葫蘆換女朋友的速度比神七都快,但個個都是他從別的男生手裡搶過來的。他秉承的原則就是,紅杏不出牆,堅決拽出來。

但每個都是交往一周後,就又無情無義地甩掉。所以葫蘆介紹女朋友時就特肉麻,統一說這是我家寶貝,也免得我們費心傷神地記那麼多名字。每次看到那些女生聽到葫蘆這麼介紹時一臉的柔情蜜意,我就覺得她們特可憐。

唐琳琳和醜人男一起來了。舊日同學看到他們兩個時,臉上的表情都格外千變萬化。

但聽說兩個人快要訂婚時,也都挺虛偽地祝福了一番。其實我覺得,他們心裡肯定在想,兩個極品湊對,共同建造和諧的共產主義社會。

看來我低估了大家的承受力,醜人男看到米楚沒有癲狂,只是微笑地說了句生日快樂。而唐琳琳看到葫蘆,更是目不斜視。沒有熱鬧可看,我只得無趣地喝酒。

看著大家淡定的面孔,我邊喝邊獨自感慨道,時間過得真快。看到這些人彷彿還在高中校園,而那些一同經歷過的路程好像還是昨天。

千尋說給我和米楚一杯酒,整個場子都是我們的。

我特得意地說,那是那是。但整個場子轉下來,我的臉由白到紅,又由紅到黑。

因為以前的同學看到我,都特別熱情地問,林洛施,你家陸齊銘呢?

我知道他們是好意,但是如果我現在告訴他們陸齊銘和我分了,那絕對比讓他們看場電影還精彩。所以,我只能端著酒杯,樂呵呵地說,來,哥倆兒好,喝。不喝?你他媽是爺們兒不?喝!

起初我以為是米楚怕我心裡忌諱,而且這麼多高中同學在,怕我丟面子,所以沒叫他。

但喝到一半,葫蘆喝得有點高了,端著酒杯沖周圍的人銷魂地笑,還拉著身旁一男的喊,齊銘,來,我敬你一杯,一定要喝。

旁邊的男同學和他碰杯的同時,順口問道,對啦,齊銘去哪裡了?怎麼不見他!

葫蘆嘿嘿地笑道,指著他說,你?不是和張娜拉去旅行了嗎?你們倆搞得跟度蜜月似的。

雖然周圍吵吵嚷嚷,但葫蘆這句話卻如平地驚雷一樣反射到我耳朵里,我拿杯子的手突然就不可抑制地晃動起來。旁邊的米楚顯然也聽到了,她一步搶在我面前,端起桌上的茶水就潑到葫蘆臉上,你大爺的喝高了吧!

旁邊的男同學見這陣勢,再看米楚身後一臉諱莫如深的我,瞬間就明白了。葫蘆的酒意卻沒醒,只是拉著米楚說,哈,米楚,生日快樂,喝酒,喝酒,高興。

旁邊的同學接到米楚的暗示,扯著葫蘆把他拉遠了。

米楚轉過頭看了我一眼,說,我沒叫陸齊銘,你別聽葫蘆瞎說。

我不著痕迹地晃了晃手裡的酒杯,笑嘻嘻地拍著米楚的肩膀說,你忘了嗎?我們早分手了。

說這話的時候,我和陸齊銘高二那年的那場私奔卻不由自主地浮現在了眼前。

那時我和陸齊銘偷偷摸摸地談戀愛,在學校里牽手都怕撞到老師,卻大膽包天地策划了一場私奔。

其實那時候陸齊銘可聽話了,他沒這個膽量,是我威脅的。現在想來,我從一開始就很有先見之明。我想方設法佔盡陸齊銘的第一次,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擁抱,第一次親吻,第一次過情人節,第一次買玫瑰花,就差初夜了。

陸齊銘聽到我說私奔後,笑得特別奸詐,他說,林洛施你別這麼急啊,我早晚都是你的。

我臉一紅,一掌拍在他的腦袋上,胡思亂想什麼呢。

那場私奔,佔用了我們兩天的周末假,其實頂多算次小旅行。

我家裡還算家教嚴的,我長這麼大沒在外邊過過夜,而且家人也不允許。但為了兩個人的第一次私奔,我心一橫,留了張字條給我媽,說我跟同學約好出去玩了,不同意也得同意。不知道我媽看了那張字條時是什麼反應。

反正我回去後,她沒怎麼答理我。後來我才知道,陸齊銘的媽找不到他,開始給他的朋友挨個打電話,不曉得從哪裡知道了陸齊銘可能跟他的小女友,也就是我在一起,便一個電話打到了我家。

是我媽接的電話。陸齊銘的媽問,是林洛施家嗎?

我媽流暢地應答,你是哪位?

陸齊銘的媽絕對是一人精,從打電話就看得出來,她特別平靜地說,我是洛施的同學,她在家嗎?

我媽說,她跟朋友一起出去玩了,要過兩天才回來。

陸齊銘的媽說,這樣啊,那謝謝你了。說完掛了電話,心裡有了底,便不再著急了。

我和陸齊銘在開封古城玩了兩天。每天早上,陸齊銘都躺在旁邊的床上伸腳踹我,叫我起床。我說你怎麼不起。他說你先起。

這就導致後來當我在網上看到「兩隻像挺屍一樣躺在地上的企鵝互相叫彼此起床,一隻企鵝打另一隻企鵝說,起床了。另一隻企鵝說,你先起」時,就覺得這是以我倆為藍本設計的。

那時兩個人脫離家人老師的視線,圍著包公湖跑得跟瘋子似的,跑累了就找地方吃飯。因為身上的零花錢有限,所以我們進的都是小店。

很久之後的我,住豪華酒店,吃可口美食,可是,卻再也找不到那時兩人分吃一碗泡麵的美味了。

我這個人從小就特矯情,喜歡吃水餃,卻又不吃裡面的餡兒,非要別人把餡兒吃掉,把麵皮留給我吃。米楚不止一次打擊我,長得挺人模狗樣,吃東西怎麼這麼飛禽走獸。我就一巴掌拍過去。

可是陸齊銘一點都不介意,他溫柔地吃著水餃餡兒,看我吃麵皮。

那時我就想,別說上天入地,斗轉星移,就算出動警力,世界末日,跟著陸齊銘,我也願意。因為,我覺得他是我這輩子最愛,下輩子也要愛的人。

我們坐在古城裡到處拉客的腳踏三輪車上,跑遍了所有的景點。有一次我讓車夫和我一起坐,指示著陸齊銘去前面騎車。看著陸齊銘那小身板能把三輪車蹬得虎虎生風,我笑得格外開心。那個車夫與我並排坐著,邊拿帽子扇臉上的汗水邊說,你們小倆口剛結婚吧,感情可真好。我的臉「噌」的一下就紅了。陸齊銘在前面蹬著車,笑得特別溫柔地回車夫,想結婚,可年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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