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和元稹:去他的 三

輝煌的唐代長安城在清晨五點依然保持著她一貫壯麗的面貌。

一條橫貫南北的朱雀大街把城市分為東、西兩個部分。屬於皇族的宮殿與官衙,以及圍繞著他們的高官顯貴佔據著城市的中心與東北部高檔社區。

城中心的鼓樓掌握著城市的生息。每到日落鼓響八百聲,在鼓聲停止前,城裡被分割成方塊的一百多個居住區關門歇業,行人回家,再不許有人在街上行走。直到第二天五更天剛破曉的時候,宮內的曉鼓響起,坊門才能開啟。

在年輕的下級官員白居易眼裡,隱沒在暗昧夜色中那些象徵帝國氣派的寬闊道路,面目並不親切。白居易總是在整個城市熟睡的黑暗裡,穿戴整齊,悄悄打開坊門,騎著馬向北邊宮城出發。他要在宮內曉鼓聲響前,到達城市北邊的宮城,等著黎明時皇宮城門打開,朝拜君主。

長安城北高南低,從白居易家裡進宮,十里北行。在冬天,北風呼嘯,上坡路滑,照路的蠟燭半路就被狂風吹滅,耳朵被呲出凍瘡。哪怕到了宮城門外,宰相們可以去太僕寺車坊暖和暖和,白居易卻還需要在毫無遮擋的風雪中等著開門,一邊盤算著向君主賀雪的句子。等到宮門打開時,等著讚美這場雪的白居易卻已經是「須鬢凍生冰,衣裳冷如水」。

白居易在長安住了十多年,搬了五六次家。從長樂里、宣平里,到昭國里、新昌里,卻越搬越往南,做校書郎時租的第一套房在長樂里,反而是他住過離上班最近的一個地方。

但年輕的白居易對未來有一種火熱的信心。

白居易考上「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的這一年,也是唐憲宗李純登基的第一年。這一年,王叔文、劉禹錫「永貞革新」失敗,朝廷里當權的高官大多在這次與宦官的權力鬥爭中失敗,被趕了出去。憲宗需要一些年輕新鮮、對他忠誠不貳的面孔。

他看見了白居易的詩。一個光明的未來就這樣掉到了白居易頭上:他先去做了京畿周至縣的縣尉,沒過幾個月就被借調入朝中做了集賢校理。元和二年(807年),白居易以縣尉成為翰林學士,為皇帝起草詔令,做機要秘書。

隔三岔五,皇帝就邀請他參加宴會,他以「內相」的親密姿態坐在皇帝身邊,百官之上。至於宮裡送他茶果梨脯、絹帛,甚至傢具、御用車馬更是平常的事情。白居易在日後為自己編訂《白氏長慶集》時,特別收錄了所有他為皇帝寫的任命詔書,成《中書制誥》與《翰林制誥》兩編,以為無上光榮。

轉過年去,白居易被再次提拔,做了左拾遺。雖然官品只有從八品上,卻是不經吏部由皇帝親自考核的近臣。工資自然是漲了不少,他甚至有錢買了兩個健壯的婢女照顧母親,防止她神志不清時自傷自毀。

家庭的負擔一時鬆動,事業一片光明。在無親無靠的京城裡,忽然靠上了那個最大的靠山,心情激動的白居易給皇帝寫了一封信,表達了他受寵若驚,寧願肝腦塗地的心情:

拾遺雖然是小官,但供奉諷諫,天下發生任何不恰當的事情,都該由拾遺提出來,或是上書,或是廷諍。高官們顧慮身份地位不敢說的話,只好由拾遺這樣的小官來說。但這正是我願意去做的事情。您對我這樣好,讓我食不知味,寢不遑安,只能粉身碎骨來報答您。可惜我現在還沒有得到一個粉身碎骨的機會!您放心,但凡天下的官員做事有一點兒不合規矩的,您下的詔令,有任何不妥的,我一定竭盡愚誠,向您密陳!

為了證明自己所言不虛,他寫了《新樂府》五十篇,「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他拿著放大鏡努力找到了王朝每一個地方的問題:《賣炭翁》寫官市欺壓小民,《陰山道》寫貪官,《杏為梁》寫居住的奢侈,《紫毫筆》寫失職,《官牛》寫自私的丞相……但同時,他在開篇便寫了《七德舞》《法曲》,又寫了《牡丹芳》——也沒有忘記歌頌聖人與皇帝——萬方有罪,都是地痞、惡霸、朝臣的錯。

作為諫官,他唯恐自己須臾閑置了手上的諫紙。中唐以後,要想在朝廷上出人頭地,不投靠宦官,就得投靠節度使。但白居易,把兩邊都得罪了。

淮南節度使王鍔(è)很有錢,到處送禮,給皇帝送,給皇帝身邊的宦官送,想做宰相。白居易跳出來對皇帝說:做宰相的人首先要有賢德。這人在節度使任上搜刮您的子民,把搜刮來的財富再送給您,以後人人想當宰相就跟他學,這天下還會好嗎?

平盧淄青節度使李師道拉攏魏徵的玄孫魏稠,想替他把當年唐太宗賜給他太爺爺魏徵的房子贖還。皇帝同意了,讓白居易草擬一個詔書。白居易卻又不同意,說這種激勵勸勉前代功臣後代的好事,當然要公家來做,李師道是什麼東西,能以他自己的名義來做這樣的事情?還是您出錢比較好。

成德節度使王士真死了之後,他的兒子王承宗按著慣例自己繼位為節度使,向朝廷先斬後奏。憲宗生氣節度使不經過朝廷同意,私自搞父子世襲,要打他。朝臣卻沒幾個同意。宦官吐突承璀(cuǐ)為了表功,自請領兵。帶著二十萬軍隊去打王承宗,屢戰屢敗。白居易又上書:本來就不該打,現在又打輸了,還不停戰,等什麼呢?

唐代朝官,四年一任,每年考核政績口碑。拾遺是皇帝親自選拔的官員,不參加吏部考核,但被白居易點名批評的官員可是要被考察的。白居易像他在書里讀到的那樣,為了皇權,做直臣。通往大明宮御座前,白居易渾然不知的黑暗裡,一雙雙仇視的眼睛在窺探一個機會,把他掀翻在地,永遠不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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