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好老師

斯文·納特這個名字,李良從來都沒有聽說過。

這個系統就是經常會弄出一些歷史上不知名,但同時又頗具實力的一些球員來給李良做任務。

NBA六十多年的歷史,上千上萬名優秀的球員曾經在這裡聯盟效力。

他們本來就是世界上最有天賦的球員,在他們的出生地,在他們上學的地方,都是普通人眼裡天才中的天才。

只是一群天才聚集到一起,總是要一較高下,只有少數人才能站在頂端供球迷和後來者瞻仰,大部分會隱沒在厚厚的歷史書、紀錄片和少部分球迷的記憶里。

斯文·納特就是隱沒其中的一位,他比很多隻留下名字和幾條數據的球員還是要強很多的,他曾經兩次入選ABA的全明星,並在1980年拿下了NBA的籃板王。

某個賽季某項數據的第一名,應該說是相當了不起的成就,足以說明納特在籃球板上很有實力。

李良穿著納特的球衣出現在聖迭戈快船隊的主場,聖迭戈體育中心,作為球隊的首發中鋒出場。

這個賽季,聖迭戈快船隊引進了出生於本地的超級巨星,中鋒比爾·沃頓。

可惜沃頓這個玻璃人打了十幾場就重傷報銷了,原本作為沃頓備胎的斯文·納特就頂替了沃頓,來到快船的中鋒位置,拿下了本賽季的籃板王。

如果單看陣容的話,這一年快船球員的實力不算特別差。

中鋒位置有籃板王納特,後衛線上有場均30分的全明星球員沃頓·B·福瑞,鋒線上有科比的老爹,喬·布萊恩特……

喬·布萊恩特?李良認出了科比的老爹,兩人曾在洛杉磯見過面,不過沒有過多的交流。

科比長得像母親多過自己的父親,而且科比比自己的父親要矮。

喬·布萊恩特身高6尺9,在NBA打了8個賽季後去了義大利。

這一年科比剛出生一年多,和籃球差不多大。

比賽開始前,李良跑去和喬·布萊恩特寒暄了幾句,聊了聊他的兒子。

「嘿,你兒子一歲了吧?以後該讓他打籃球。」李良道。

「哦,看吧,籃球需要天賦的。」喬·布萊恩特道。

「我打賭他有天賦,而且很不錯,但你應該多教他傳球,籃球的理念應該在孩提時就培養起來。」李良道。

喬攤了攤手,「以後的事誰知道呢,他還小,想的太遠了,比賽吧。」

喬拍了拍李良的肩膀,示意他去中圈跳球了。

李良心想,這要是一個平行時空的話,自己這番話會不會改變科比的命運呢?

無從知曉,李良感覺應該不管用吧,管用他早就改變了。

李良走到中圈,準備跳球,和他跳球的是雄鹿的中鋒哈維·卡金斯,身高6尺9寸。

李良掃了一眼雄鹿的陣容,發現6尺9就是場上最高了。

這樣看,這場比賽拿下8個前場籃板,不會特別的難吧?

……

一個半小時以後,李良從任務里出來,睜開眼睛,眼睛裡有一絲絲的絕望。

「媽的,這個任務有點難的啊!」

李良從床上起來,盤腿坐下,認真思考這場比賽的得失。

首先,他的任務沒有完成,8個前場籃板,他只搶到了4個。

其次,這場比賽快船隊獲得了大勝,因為李良三分扔的很開心,把雄鹿給扔懵逼了。

但這並沒有什麼卵用,任務的要求是搶前場籃板,不是贏下比賽。

也就是說,就算輸球,只要搶到八個前場籃板,任務一樣算是完成的。

李良嘆了口氣,之前打80年有三分線的任務,他都覺得很輕鬆,因為三分球總能弄對手一個措手不及。

這回算碰釘子了,三分根本沒有用,相反自己三分投開了,拉開了比分,隊友越打越順,命中率越來越高,反而沒有籃板可以搶了?

這叫什麼事兒啊。

還有,1980年代,各支球隊的打法都是偏向內線,所以三秒區里總是擠了很多人。

而現在的比賽,因為三分球盛行的緣故,內線沒有那麼擁擠,所以李良經常會偷雞。

溜到底線,偷偷摸摸鑽到籃下撿一個籃板。

或者三分球投的多,不進的球會崩老遠,有時候站在外圍就能撿籃板。

這些偷雞的技巧,在這場比賽中完全不管用。

防守方還沒有防守三秒,籃下隨時站著一堆人,你從底線溜過去想偷摸擠進內線?門兒都沒有啊。

雄鹿隊雖然球員身高不高,但他們是全民搶後場籃板。

首當其衝的就是他們的小前鋒馬奎斯·約翰遜,這傢伙又能進攻又能抓籃板,還能組織進攻。

他和超音速的約翰·約翰遜一樣,是當時NBA有名的「組織前鋒」,反正80年代初期幾個約翰遜都非常全能。

這一場,馬奎斯·約翰遜搶到了10個後場籃板,好幾個都是從李良手裡搶下來的。

前場籃板這種東西,本來就有比較大的運氣成分,或者乾脆身體硬體特別好,往籃下一戳,靠著身高臂展硬搶。

如果一場要想搶到8個前場板,除了運氣和硬體,就需要很好的技術和經驗意識了。

李良常規賽也不過靠偷雞,每場投個兩三個,這八個……真不知道自己哪兒來的自信,覺得可以輕鬆完成這個任務。

想到這裡,李良輾轉反側,心說該怎麼辦呢?

應該找個人出來教教自己吧?霍華德?

不行,霍華德搶前場籃板靠的更多是身體硬體,他那個粗胳膊,籃下像個螃蟹一樣橫著走,自己沒有這個本事。

加索爾也不行,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不用跳,球有時候自己掉手裡。

想了一會兒,李良想到了【個人訓練中心】,挑個人出來教自己搶前場籃板唄。

李良打開電腦,想查一查,在NBA歷史上誰的前場籃板能力最強。

「要是魏大至在就好了,直接問他,他肯定知道的清清楚楚。」

李良這種時候就會有點想念魏大至,此時魏大至被EJ·約翰遜叫去參加派對了,不知道晚上還回不回來。

李良在數據網上一查,很快就找到了NBA前場籃板的王者——摩西·馬龍。

前場籃板總數6731個,超過第二名2000個。

職業生涯場均前場籃板5.06個,單賽季最高前場籃板數7.2個。

李良的任務是一場比賽搶8個前場籃板,而摩西·馬龍幾乎每場都能搶到這個數字。

「卧槽,這籃板球,光搶前場籃板,比波什一場搶的總籃板都要多啊。」

李良對摩西·馬龍的印象就是Fo、Fo、Fo,但他打球怎麼樣,不是特別清楚。

這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雖說這個數據統計把拉塞爾、張伯倫等單場三四十個籃板球的大神排除在外了。

不過按照單場籃板總數的比率去計算,還有部分全場錄像去分析,摩西·馬龍在前場籃板的效率上,依舊是歷史級的,不差於那兩個籃板怪獸。

確定了人選,李良再度進入系統,進入了【個人訓練中心】,花了2200點,把1979年的摩西·馬龍給召喚了出來。

1979年的馬龍,不是人們熟悉的那個「佛佛佛」的1983強壯版馬龍。

彼時的他才23歲,身形不算高大,有些瘦,臂展普通有些短,手掌也不大。

站在李良面前,李良覺得自己和他身材差不太多,甚至胳膊還長一點。

馬龍直愣愣的看著李良,用他特有的弗吉尼亞含混不清的口音問道:「想學什麼?」

李良思考了一會兒才聽懂,道:「呃,抓前場籃板。」

馬龍搖搖頭,道:「學不了,看天賦。」

什麼?老子花2200點讓你出來,你告訴我說學不了?

「難道沒有什麼特殊的技巧嗎?可以通過訓練得到?」

李良不信,既然有這個能力值,那說明肯定是有技巧的。

馬龍道:「長時間的積累。」

李良道:「點撥一下,點撥一下就行了。」

李良還是很聰明的,很多技巧稍微點撥訓練一下,再加上一點小聰明,就能幫助完成任務。

馬龍抬起眼皮看了看李良,道:「是要完成任務,刷前場籃板?」

李良連連點頭,心說系統NPC還是很智能的嘛。

馬龍道:「好,這個簡單,我來教你,一學就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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