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個世界,一場戰爭 名副其實的攔路搶劫

1942年2月21日

瑞士公使今天又來過。他告訴我們,變賣汽車、酒等物件的事現在要全盤重新考慮了,因為大藏省堅持要瑞士公使將賣得的錢存入橫濱正金銀行,另立賬戶,與他的公事費用的賬目分開。現在同意我們取款,應付日常開支,但我們一走,這筆錢就要凍結。不許公使取用以支付公務開支,以便轉入我們各人在華盛頓的賬戶。正如公使向木內指出的那樣,這等於就是沒收。我決不願在這種條件下變賣我的汽車或美酒,我請公使暫緩辦理此事,只將實情報告華盛頓。

這是名副其實的攔路搶劫。大藏省、內務省、陸軍省都已決心擅作主張,不與外務省商量,更不考慮國際慣例。據說,外務省並非從未得到過主持外交的機會,但都失敗了。簡直是太丟臉了,現在它只能靠邊站。有個日本外交官的太太告訴戈爾熱,她的丈夫很鬱悶,想離開,因為他被置於這樣一種境地:受權向公使做了一些保證,後來由於別的部門擅自改變決定,導致他不得不收回之前的保證。例如在大藏省看來,照管大使館及其人員的財物的應是大藏省而不是瑞士公使,一切事關這些財物處理的事都得由它決定。這當然是荒謬的,戈爾熱十分正確地向木內指出,如果真是那樣,大使館人員就沒有什麼被保護的合法權利了,因為他們不能訴諸日本法院。可是其他各部依舊獨斷專行,既不和外務省商量,也不理國際法和國際慣例。

還有一件事,橫濱警察當局拒絕瑞士代表去查看一個敵僑拘留營,只許僑民派兩個代表來警察署見瑞士代表。這當然是違反一切國際慣例的,也意味著那個拘留營有問題。警察當然會警告僑民代表不要訴苦,否則就要對他們更不客氣。上次大戰期間德國並沒有這類禁令,我們常去看設在魯勒本的拘留營,至少每周一次,日本其他地區卻又允許瑞士人單獨和被拘留者談話,不受警官監視。看來又是彼此各不通氣,每個警官都可以自作主張、各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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