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個世界,兩場戰爭 松岡說明日本參加軸心國的理由

1940年10月5日

外相交給我一份日文聲明,題為「就三國同盟問題致美國的聲明」,大意是,條約不是針對某個特定國家的(儘管大橋對我的同僚說過條約是直接針對美國的),如果美國理解「東亞新秩序」,日美兩國間就不會有什麼糾紛。我們大使館將原文譯出如下:

就三國同盟問題致美國的聲明

最近締結的三國盟約不是針對任何特定國家的。日、德、意聯合起來,被另一國進攻的可能性就減少了,可以防止世界混亂蔓延,在這個意義上說,三國同盟對世界和平是有助益的。通過這個盟約,日本也進一步表明了它要在包括南洋在內的大東亞建立新秩序的意圖。

建立「東亞新秩序」,就是要建立一種新的制度,使日本能與包括南洋在內的大東亞所有地區的各民族建立共存共榮的關係。與其他所有國家處於平等的地位,日本就可以在大東亞各地自由地經營工商業並向這些地區移民,由此就可以解決人口問題。這並不意味著要開發和征服這些地區,也不是要封閉這些地區,排斥別國的工商業。日本早已試圖通過移民、對外貿易和在外經營企業來解決它的人口問題,但歐美各國總是把日本移民拒於其廣大領地之外,給貿易和企業設置障礙,致使日本解決人口問題的種種合理、和平的努力皆成泡影。

大東亞共榮圈內,日本正在努力消除這些不自然的、強加於人類自由活動的限制。預計將儘可能用和平手段完成此項工作,盡量少對現狀進行不適當的變更。

日本的對華政策構成上述努力的一個重要部分。可是,由於有些中國人對此缺乏理解,由於英美採取不承認「滿洲國」的態度而使蔣介石懷有收復滿洲的希望,不幸的武裝衝突就爆發了。這場衝突,實際上就是戰爭,日軍在其軍事行動中就不可能不觸動列強的在華權益。當這些權益妨礙日本對華作戰時,類似情況更是這樣。所以,若要終止對這些權益的觸犯,最合適的辦法應是鼓勵和促進日中媾和。儘管事實如此,列強不僅仍搬用教條式的法理論據和因情況變化而不再適用的條約見解來抑制日本的行動,而且用限制向日本出口重要商品之類的手段來壓制日本,同時又給日本的敵人蔣介石政權以積極援助。這些行為都出自不可告人的動機,即總想盡量拖長東方的混亂狀態,消耗日本的國力。我們不得不認為,這些行為並不是由於愛好和平,也不是旨在保護權益。日本與德、意簽訂防禦同盟,目的不外乎抵抗這種來自列強的壓力,絲毫也沒有出擊他國之心。假如美國理解上述形勢和情況,以及日本建立「東亞新秩序」的用意,即使在訂了這個盟約之後,日美關係也不會有任何變化。日本有決心解決日美間的一切懸案,增進和美國的友誼。

日本政府已經把我和日本現政府官員談話時經常出現的一些要點記錄在案,就我所知,日本政府以前還沒有這樣做過,這屆政府直言不諱,在這方面以前不論哪屆政府都趕不上它。有幾點頗為突出,值得注意。

(1)「新秩序」現已延伸至大東亞,包含南洋在內。

(2)在這個大圈子裡,日本「可以自由地經營工商業並向這些地區移民」,但他們又說這並不意味著征服或開發,也不是要封閉這些地區,排斥別國的工商業。

一看到這一點,許多想法就湧上心來。譬如,在荷屬東印度群島辦企業和移民,是不是要強加於人?如果是,不先征服,又怎麼辦得到呢?允許日本辦企業和大量移民,都是違背荷屬東印度群島政策的。辦企業和開發之間,若說有什麼差別,差別也微乎其微。

一旦日本在這些地區站住了腳,要是日本人的本性不改,那麼其他國家就將有好得不得了的「自由地經營工商業」的機會。

(3)這個聲明的矛頭直接對準我國的《移民法》,對準我國為阻擋廉價日貨泛溢而規定的進口限額,以及我國的道義上的禁運和按戰備計畫實行的出口許可證制度。

那些責難,不值一駁,說一句就夠了:要是日本處在我國的位子上,它也完全會這樣做。

(4)日本將努力實現它的計畫「而盡量少對現狀進行不適當的變更」。

(5)中國事變爆發,既是因為英美不肯承認「滿洲國」,也是由於有些中國人認識不足。

上面頭一點倒是個全新的思想,我以前從來沒有看見材料記錄過這一點。至於中國人,其理解力恐怕真是太遲鈍了。

(6)墨守法規的論點,過時的條約見解,以禁運壓制日本,支援蔣介石……

這段沒有什麼新東西。

(7)「這些行為都出自不可告人的動機,即總想盡量拖長東方的混亂狀態,消耗日本的國力。我們不得不認為,這些行為並不是由於愛好和平,也不是旨在保護權益。」

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動機。非常簡單,我們要蔣介石打勝,是因為他合法地、正當地代表中國,此外,我們深知,蔣得勝後,不管我們的權益會有什麼改變,反正不會比目前日本統治下正在發生的情況更壞。至於「消耗日本的國力」,日本的軍事實力是要大大削弱,只有在這個時候,日本軍部才會信譽掃地;在軍部失勢以前,遠東絕不會有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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