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個世界,兩場戰爭 一次有歷史意義的演說的背景

1939年10月19日

下面是我回東京後給杜曼、克雷斯韋爾(Creswell)和史密斯·赫頓(Smith Hutton)的備忘錄,其中敘述了這次演講的背景:

我回國期間,美國公眾輿論對日本的態度日益強硬,幾乎普遍贊成廢除1911年《日美通商航海條約》,要求冬天即對日本實行禁運。政府目前的態度是,不容許美國權益被排擠出中國。假如美國實行禁運而受到日本的報復,我國政府亦很可能採取某種形式的反報復。

我曾指出,一旦採取制裁政策就必須貫徹到底,而貫徹下去又很可能終將導致戰爭。可是現在政府或國民的態度都沒有任何軟弱的跡象。總統和國務卿似已下了決心,要維持我們在遠東的地位。海軍秋季演習定在夏威夷水域舉行。還有增派美國海軍陸戰隊赴上海之說,但就在我離開華盛頓之前,此事已決定緩議。不過,毫無疑問,如果在華日軍繼續侵害美國人和美國權益,如果他們步步進逼,定要將美國勢力逐出中國,我國政府就會採取報復措施,後果不計,絕大多數美國國民亦將支持政府。「收起帳篷,體面地撤出難守之地」這樣的高論現在很少聽見了。我們在遠東的地位,正被視為我們在整個世界事務中的地位的一個重要部分,而絕不是一個孤立的問題。

想到美國政府和人民的這種態度,我們必然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應把日本政府同日本軍部區別開來,一心信任其善意和努力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們這些身在大使館的人一向以慎於言行、避免激怒軍部這樣一種策略為原則。如今美國政府和人民的態度既如此堅定,我認為現在的上策就應該是將這種態度謹慎地告知日本政府和人民,以免他們總是以為(至少在我5月離日以前日本人普遍是這樣看的)到最後美國終究還是會讓步。現在我不認為我們會退讓了,我覺得大使館現在應該致力於使這種實情逐漸滲透到日本人的意識中去。讓日本人總是停留在那種誤解上有百害而無一利。不過,執行大使館的這些任務時,還必須慎重。

今年夏天,國務院已認真考慮再寫一份強硬的照會給日本,但杜曼先生勸他們不要這樣做,我支持他,理由是這種照會於事無補,只會激怒軍部,況且我們的立場早已充分記錄在案,無須再做補充。不過,我又主張,還是應該做點工作,把在華日軍侵犯美國人和美國權利的事實擺在日本人民的面前。

據我了解,甚至有影響的日本人也不是個個都知道那些事實,因此他們總是覺得,美國之所以反對日本和日本的政策、反對「東亞新秩序」,一方面是由於硬要死守那些在他們看來已屬陳腐的法律細節,另一方面則是由於一貫同情中國。要想由有影響的日本人(我想到樞密院議員之類,他們該是有影響的)出來發起一個制止軍部排擠美國在華利益的運動,首先必須讓他們知道美國政府和國民的堅決態度以及這種態度所依據的事實。那樣的誤解存在一天,我們就很難指望他們為改善關係採取建設性的措施。他們能否採取建設性措施或有效措施以約束軍部固然值得懷疑,但我們不能因此就不去做我們迫切需要做的事。

在闡明我們的態度時,一定不能用威脅的口吻,因為對日本人施加威脅只會加強他們的決心。美國政府和人民的態度,只能作為一個明顯的事實擺出來,事實俱在,所以日本制定政策時應該給予充分考慮。

因此我認為——總統和國務卿也同意——我回東京後對美日協會做首次演講時,應當儘力把美國的真實感情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向日本人講清楚。我只不過是報告我過去四個月在美國觀察到的情況,這樣就會使這次演講格外有力,我覺得應當充分利用這個機會。以後的演說不會再有這種有利條件了。我的想法是,以盡量友好的態度陳述國務院原想在那份擬寫而終於未寫的照會中提出的觀點。美日協會大概是我們僅有的講台了。我的演說定會引起相當廣泛的討論,即使只有《日本廣告報》登載,也將會引起日本朝野許多實權人物的注意。萬一有人抱怨,說我是要撇開日本政府而直接訴諸日本國民,那也可以用事實來答辯:日本要人以往又何嘗沒有利用過這個協會來闡述日本的觀點(1932年我們到日本後首次參加這裡的宴會時,石井子爵就曾在這裡講過話,可以比較),我當然也可以要求享受同等權利。

演說之後,有些美國新聞記者在描述聽眾的反應時用上「發愣」「震驚」之類的字眼。其實,當時在場的只有合眾社的湯普森,他搶在別人前頭了,其他人以為這次要講的仍將是外交上的老生常談,可是美聯社的莫林,還有休·拜厄斯,很快就陸續接到紐約的電話,要他們詳細報道。日本報界的反應則果不出我所料,有些報紙罵我傲慢、粗魯、大失外交禮儀。總的傾向是,不管我怎麼說,他們仍舊咬定美國人民完全不了解實情,總愛小題大做,把一點點偶然「事件」看作大肆侵奪,再就是認為我們依舊不了解「東亞新秩序」。但也有幾家報紙,特別是《讀賣新聞》,開頭雖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指責我傲慢,最後還是鼓足勇氣,含糊地說,美國的觀點似仍有可取之處,應細加研究。在此間的一般人看來,這類態度當然是十足的邪門歪道,但是這也表明灌輸思想的工作已開始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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