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國事變 兩晤有田外相

1938年11月7日

今天首次拜會新外務大臣有田先生,因他採取消極態度,會談未能取得滿意的結果。作為老朋友寒暄一番之後,我便說到他的前三任外相曾先後向我保證,在他們各人的在職期間,日本政府的外交政策不會改變,美國在中國的權益將受到尊重,「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的原則將得到支持。然後,問他願不願重申這些保證。

有田先生答道,他上次做外相時,日本人民對美國的態度特別友好,今天也依然是友好的,但其間由於發生中國事變,美國對日本的態度卻已大變。他想,只要看看最近日本報刊的評論,我就可以明白日本人民目前在這方面的態度如何了。外相說,考慮到國內的輿情,他不得不循序漸進,「十分謹慎」。

外相提到首相11月3日的演說,認為已經說明了日本的政策。我立即答道,我們仔細研究過那篇演說,覺得有些部分仍需要澄清,我特別問他能否將下面這段話解釋一下:

日本不拒絕與列強合作,也沒有損害第三國利益的意圖。如果這些國家能理解日本的真意而採取符合新形勢的政策,為了東洋和平,日本亦將毫不遲疑地與之合作。

我問,首相所謂「符合新形勢的政策」指的是什麼樣的政策?有田先生答道,他認為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就所有這些問題好好談一談,等他任職稍久一點,準備得好一些,然後才來談。他反覆說,他得循序漸進,局面「非常困難」。他今晚要去伊勢神宮 報到,我問他可否一回來就接見我。外相答道,他還需要一點時間,不過希望下星期內能談。

我說,形勢緊迫,我國政府也認為事不宜遲。有田先生便勸我耐心,並說倘若我們硬要日本立即答覆我方10月6日的照會,這種答覆恐怕也不會令人滿意。他老是強調「耐心」二字。

於是,我便告訴他,有個問題我得特別提請他注意,刻不容緩。那就是上海至漢口這一段長江上自由航行的問題。我提了強硬的口頭抗議之後,又給他留下一份標著今天日期的照會。我對外相說,我國政府不會滿意含糊不清的答覆。我逼問他,要他給出一個圓滿的答覆,包括確定日期,儘早取消對漢口以下長江航段航行自由的限制。外相仍閃爍其詞,不做明確答覆。

1938年11月21日

今天下午與外務大臣長談。我說,美國從未企圖「剝削」中國或在中國謀取任何勢力範圍,歷史可資證明。我相信外相也會同意這一點。我們的願望歷來是、如今也依舊是避免劃分勢力範圍和進行剝削。我們對「門戶開放」的解釋同那些做法是完全相反的。外相對這些話表示同意。

接著我便從原則問題轉到實際問題,指出外相曾要求我們耐心,但在我方看來,美國人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國政府必須傾聽國內的輿論。我說,毫無疑問,由於日本在中國的政策和行動,外相和我當然會對日美關係的發展情況感到不安。至於我,則更是很久以來都沒有如現在這樣煩惱過。我覺得,補救之道莫過於日本政府立即採取一些較明顯的措施,向美國政府和人民證明,那些不斷從日本各方傳到我國的、要把一切外國權益逐漸趕出中國的說法都是不實之詞。

我說,在明顯的措施中,首要的一步就是應立即停止轟炸,立即停止以其他方式侵犯遠離陸海軍作戰地區的美國教會和其他美國財產。這類暴行仍在不斷發生,每天都有消息傳到我們使館,證據確鑿。此外,破壞行為的次數之多、持續時間之長,日本政府仍推說是偶然事件,顯然是站不住腳的。最近的一些暴行不僅損及美國財產,且已傷及美國人的生命,還侮辱美國國旗。

我還口頭反駁了日方11月14日關於長江航行的照會。

我再次請求外相解釋近衛公爵在11月3日廣播演說中講的那段話,即只要外國理解日本的真意並採取符合新形勢的政策,日本便與之合作。我說,我很想知道這裡提出的合作如何實行。例如美國人近幾個月來常聽見僑居中國的日本人對他們說,美國商界只有通過日本中介人才能進行對華貿易。我問,外相所設想的「合作」是否也是這個意思,因為日本在今天的中國正在逐漸推行這種辦法。

外相回答時先感謝我這樣坦率。他同意,我們之間最好是開誠布公,即使難免會說出一些不堪的話。他托我轉告國務卿,他斷然否認關於美國人將來只有通過日本中介人才能做生意的說法。他說,日本希望并力求保證自己獲得某些原料,但美國的貿易和其他事業仍有廣闊的甚或更大的活動範圍,它們都將是受歡迎的。

我再次籲請立即採取措施,滿足我們的迫切要求,再次強調這對緩和美國輿情至關緊要。正式談話到此結束。

我給外相留下一份我的陳述的非正式記錄,標上「口述」二字,並指出這絕非外交文件。只是把我的話準確地記下來,給他一點幫助。外相對這個做法表示感謝,並說以後和我談話時他也要效仿。我們一致認為常常見面對彼此都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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