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暴風雨前平靜的三年 婚禮日

1933年10月7日

埃爾西的大喜之日過去了。達官貴人們和新娘新郎都已經走了。

今天不是1905年10月7日那樣的晴朗秋日,但至少雨雲被大風吹散了,沒有落下來,天氣還算暖和,讓人並無不適之感。上午10點,先是一起去總領事館,來到施潘爾(Spamer)領事面前簽署文件,內維爾和我當證人;然後赴麹町區公所,美國僑民總是在這裡舉行婚禮,因為這裡的官員熟悉美國法律手續,美僑無須回答沒完沒了的問題。不過,該僑民必須是住在這個區的,於是我們的新娘和新郎便把帝國飯店當作他們的臨時住處,因為飯店在這個區內。區公所也就承認了這個假設事實。新娘和新郎險些死於非命:有個攝影記者亂扯窗帘,把窗頂上一種很重的木頭裝置扯下來了,木頭差一點砸在他們的頭上,揚起一陣積年已久的塵埃。不用說,大家都笑了,但如果真的砸中他們,那可不是開玩笑的事。那位町長之類的官員心裡很不舒服,向內維爾用日語嘟囔道:「我太粗心大意了。」儀式結束後(收費極低,才十五錢,約合三美分),我們又回到領事館,施潘爾發給證書,表示他已為此次世俗婚姻做證,按照美國法律,萊昂先生和萊昂太太就此結成了夫婦。

下午3點舉行宗教婚禮,4點招待客人,這些埃絲特·克蘭(Esther e)和廣瀨千代(Chiyo Hirose)已分別在《日本廣告報》和《日本時報》上做了極好的報道。我可以補充的只有:新娘令人稱道,新郎為國增光,伴娘法伊·范·雷希特倫(Fay vaeren)使場面增色不少。我們原本只邀請六十五人作為埃爾西的朋友來觀禮,結果來吃喜酒的卻約有四百人之多。艾麗斯和我得去應酬秩父宮夫婦,他們倒一點也不拘禮,可是和其他皇親國戚周旋就不能說總那麼自在了,尤其是在日本,這些人周身都為皇室的繁文縟節所束縛。好在我算細心,事先寫好了程序單,送交前田伯爵,徵得了他的同意。秩父宮夫婦在陽台飲茶,我把公使們也請到那裡去坐。後來聽馬勒說,公使們對這樣的安排將永遠感激不忘。

根據日本的規矩,在外國人的住處應酬社交時,向來只有大使才能同皇族談話。我卻偏要讓加拿大等國的公使到那裡去,這樣一下子就把難辦的問題解決了。

埃爾西和塞西爾驅車往橫濱,從那裡坐火車去御殿場,御殿場在富士山斜坡上,樺山伯爵已把他在那裡的別墅借給了他們。父母則重理日常事務。撫育兒女,一向是他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如今樓上孩子住的房間已空空如也,父母也只好強展笑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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