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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頭腦的清醒乃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清早起來,到維多利亞公園去看海,看九龍的高樓大廈,看蝴蝶們怎樣快樂地飛來飛去。
夜色轉濃後,酒癮發作,渾身不得勁,坐也不是,立也不對,脾氣暴躁到極點,猶如氣球一般,大到無可再大,只需多吹一口氣,立刻就會爆裂。
當我擦火柴時,我的手抖得厲害。
於是我走進一家餐廳,向夥計要了一杯咖啡。(咖啡是不能解渴的,我想。)
魔鬼在向我招手。
那是一種磁性的力量,需要野蠻的感情。
我聽到銀鈴般的笑聲,原來是一對似曾相識而又陌生的眸子。
我又在手指舞廳的黑暗中尋求新奇了,一心以為新的刺激可能變成酒的代替品。
但是,過分赤裸的感情,缺乏神秘性。
隔一層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有了迷漫之美。
我想喝酒。
我依舊極力抗拒酒的引誘。
走出舞廳,沒有一定的去處。
不敢經過酒吧門前,結果在皇后道邊看櫥窗。
我是一個世紀病患者,極想變成諾言的叛徒。
那夜總會的燈飾是屬於明天的,南美來的胴體使男賓們的血液流得更快。
酒。酒。酒。
每一隻桌子上都有酒。
薩克斯風永遠不會覺醒的發抖的聲音也含酒意。
酒。酒。酒。
每一個賓客手裡都有一杯酒。
只有我是叛徒。
我面前放著一杯咖啡。
七彩的燈光在紛亂中變成驚飛的群鳥,那南美來的胴體在掌聲中消失。
這是一個尋夢者,企圖在夢中捕捉酒的醇味。
說起來,倒是不容易解釋的。
我竟與自己宣戰了。
我的心緒很煩。
忽然記起一句庸俗的話語:昨天已死去。
其實,明天也沒什麼好的。
明天一定會變成昨天的。
酒。酒。酒。
那含有酒意的微笑最誘人。
那含有酒意的鼓掌,聲聲都叩我心。
我必須離開夜總會,讓夜風吹去我的困惑。
坐在電車上,想到加繆的名言而失笑。
法國智者說了一句俏皮話,就有一百個中國詩人爭相引用。
人類多數是愚昧的,都在庸俗的鬧劇中扮演小丑。
這是一個病態的世紀,讀過書的人都不健康。
我要睡了。
街風猛叩車窗,不能將乘客們嘴裡吐出來的青煙吹去。
「駱駝」煙。
朗臣打火機。
一條淡灰而綉著紅色圖案的領帶。
售票員一再用手背掩蓋在嘴前打呵欠,可能是想起了正在熟睡中的蝦仔與阿女。
酒。酒。酒。
不喝酒,連這座多彩多姿的城市也要伸懶腰了。
月光似銀,夜街極靜。
走進士多買一包香煙,卻看到了幾排洋酒。(何必這樣虐待自己?我想。)
於是回入士多。(不能,不能,絕對不能這樣做!我想。雷老太太救了我的命,並將她的積蓄全部交給了我,如果我還有一點人性的話,就不能再喝酒了。)
於是走出士多。夜漸深,四周靜得很。我驚詫於自己的皮鞋聲太響。(渴死了,不如到夜總會去喝幾杯。她一定不會發覺的,我想。)
於是掉轉身,準備到夜總會去喝幾杯酒。走到夜總會門口,我又趑趄不前。(不,不,我不能欺騙她。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她的精神雖已失去平衡,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
於是轉身,邁步回家。月光是銀色的,夜街極靜。很渴,身上有足夠的零錢買酒。(我必須控制自己,不能變成酒的奴隸。但是……
如果我單獨到夜總會去的話,坐在角隅,她一定是不會知道的。我何必虐待自己?酒,具有一種特殊的力量。沒有嘗到酒的味道,已有多時。現在,正是喝酒的好時光。我何必虐待自己?人生就是這麼一回事,太認真,自己吃苦。不如糊塗些!酒不是毒藥,沒有什麼可怕的。我的心情如此惡劣,不趁此喝幾杯,一定會悶出病來。我應該為自己著想。那雷老太太雖然待我這麼好,究竟不是我的親娘。事實上,就算是我的親娘也不一定要聽她的話,我是我,別人不能支配我。當我想喝酒時,我應該喝個痛快。)
這樣想時,我又站在夜總會門口了。我下了最大的決心推門而入,選一個角隅處的座位。
酒。酒。酒。
一杯。兩杯。三杯。四杯。五杯。
我彷彿在遙遠的地方遇到了久別重逢的朋友。我很快樂。(酒是我的好朋友,沒有一個朋友能夠像酒那麼了解我!)
一杯。兩杯。三杯。
我不覺得孤獨了,我有酒。酒是一種證明,它使我確信自己還存在。
於是我得到滿足,一切都顯得那麼和諧。有人在跳土豆舞,看起來像是一群鴿子。
牆壁上畫著一些抽象的線條,多看幾遍,也會悟出一個道理。
我想起一座拱形的橋,橋的右邊奔來一個男人,橋的左邊奔來一個女子,最後在橋頂相遇,正當樂聲來自天際的時候。
這是極其美好的,雖然是一瞬即逝的意念。
我看到兩片橙色的嘴唇,貼在一隻玻璃杯的邊緣。
那淺若燕子點水的微笑,似曾相識。
我無法捕捉失去的意念,一切都是那麼容易消失的。
快樂會消失。
痛苦也會消失。
這個女人的美麗像一首無字的詩,較之那些「文字遊戲」高明得多。
我走入安徒生的王國,想在爵士音樂的嘈雜中尋求天真。
刺耳的鏗鏘,以及非洲森林裡的鼓聲,合在一起,正在進攻理性。
一切都不停頓,黑夜突然出現璀璨的雲霞。
我的額角在流汗,但是她卻笑得如此歇斯底里。
有狂熱在我內心燃燒,又彷彿關在籠子里得不到自由。
我要追尋答案,卻無法領悟這人生的奧秘。
還是多喝一杯吧,酒是一架火車,在糊塗的倉促中,從一個開始,將我帶到終結。
於是我討厭太多的燈光。
事實上,更討厭太多的眼睛。(這是一個齷齪的所在,我想。)
她的膚色是那麼的白皙,只有齷齪的思想給糖衣包裹著。
一切都是齷齪的,連這裡的音樂也是。(牆角也許會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窺人類的瘋狂。)
感情脫去衣服,抓不到任何東西來掩飾它的羞慚。
年輕的時候,笑是一種力量。
年老的時候,白髮是一種諷刺。
只有對於那些中年人,酒才是最好的伴侶。
表已停。
鼓手的臉色依舊那麼健康。
誰還記得江南的杏花與春雨?誰還記得小河裡的腳划船?一個秋日的傍晚,獅子山下的廟宇,晚鐘噹噹,林中的群雀同時驚飛。
我嚮往於廟堂里的宗教氣氛,又不能憑藉菩薩的指引擺脫現實的苦難。
後來,我學會吸煙。
後來,我學會到小舞廳去購買廉價的愛情。
後來,我學會從銀幕上追求童年的夢。
後來,我學會撒謊。後來,我學會喝酒。
酒帶給我一個彩色的境界,又帶給我一片空白。
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
霞飛路上的梧桐樹。
亞爾培路的回力球場。
「弟弟斯」的烤小豬。
五十歲出頭的白俄女人。
越界築路的賭場。
「伊文泰」的胴體展覽。
……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
那是一個有著厭世心情的舞女,她說她喜歡我的眼睛。
然後我們有了不經意的約言,在兆豐花園的大樹底下。
我不知道她有一張善於撒謊的嘴,甘願做她的奴隸,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她了。
她常常帶我到「洪長興」去喝酒。
我竟沒有醉過一次。
我一再誇耀自己的酒量,她卻笑眯眯地對我說:有一天,你會醉的。
過些時日,我果然醉了。
那是她輟舞的日子,當我知道她決定嫁給棉花大王時,我獨自走去「洪長興」,醉得連方向都辨不清。
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
從此,酒變成一種護照,常常帶我到另外一個世界。
我未必喜歡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討厭醜惡的現實。
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霧裡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