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文本互涉」/故事新編:讀劉以鬯的《寺內》(節錄)

容世誠

一、《寺內》和《西廂記》的互涉

這裡不打算交代《寺內》的故事內容,因為它的情節內容,主要改編自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元劇《西廂記》。其實這「不交代」本身,已經說明了《寺內》和《西廂記》的指涉關係。這篇文章之不描述前者的情節內容,是基於假設並相信它的讀者對「西廂」故事早已認識;更重要的是,這同時也是《寺內》作者的假設。於此,《寺內》朝向《西廂記》的指涉關係,便成為它示意的重要條件。

無論在中國抑或西方,改編舊戲以創作新劇是常見的現象。戲劇改編裡面的前現作品(precursor text)和新作品之間,存在著密切的互涉關係,而這關係是辯證的。在一次故事新編的創作里,新作品的意義產生,往往以過去的前現作品為背景;新作品寄生於舊作品裡,依賴前現作品以示意。但當我們說前現作品是新作品的意義來源時,並不單指這正面的依存衍生關係,更包括反面的否定相逆關係。也就是說,前現作品成為新作品否定的物件。作者或在新的社會文化環境里再次詮釋舊作,或通過前現作品來表達……但必定有所改動。值得注意的是:新作品裡的新加入部分,或借用語言學的辭彙,由作者所新鑲嵌(embedding)的,往往都和他的社會文化背景有關,也反映了作者對舊作的再詮釋。

通過借用來表達、通過鑲嵌以否定,二組文本相接、相逆而相對,在相反相成的互相指涉中令作品產生新義。又正如加斯德娃說:「所有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吸納和轉化。」句中所謂「吸納」和「轉化」,正好說明故事新編的示意途徑。下面將會以這些觀念開始,討論《寺內》和《西廂記》的關係,以理解前者的示意方式。

二、《寺內》對《西廂記》的吸納

《寺內》改編自《西廂記》,這點是十分明顯的:它們有相同的人物、相近的情節內容、相同的結局,前者改編自後者,是不用置疑的。還有更有趣的,前者之向後者指涉,不單在故事內的題材內容,更兼且指向作品的文類特點——故事外的文學背景,這點在下節會有更詳細的討論。但總的來說,和其他故事新編的情況相同,《寺內》吸納了大量《西廂記》的元素,成為它的主要故事骨幹和內容。

但是,改編並非借用,更非抄襲。作者既然早已假設讀者知道「西廂」故事,一成不變的重複是沒有意義的。另一方面,讀者會對面前的作品有預計和期望,他們很清楚它是一個改編,希望能找到一些在《西廂記》沒有的東西,也看看作者怎樣再次詮釋《西廂記》。而作者本身亦十分清楚這一盼望和預期。所以,當我們討論到二者的類同性、二者正面的吸納關係時必須注意,新作品中呈現的和舊作品相似的地方:人物、情節,只是一種符號。它在提醒讀者這是一個改編,提議讀者要運用文本互涉的閱讀策略;也提供一個背景文本,等待新作品去否定。新的意義也因此而生。

《寺內》的意義,產生自它和《西廂記》之間的辯證互涉關係,讀者必須將它放到《西廂記》的背景閱讀,才能抓到它的意義。這一衍生兼寄生的關係,突出於《寺內》某些情節上的不銜接空隙之中。因為作者假設讀者認識「西廂」故事,因而留下某些意義不明顯的不連貫地帶,等待讀者用他們的互涉能力(iext petence)——對「西廂」的認識——將之填滿。

例如在第一卷作者描述崔鶯鶯出場:

不是童話。不是童話式的安排。那位相國小姐忽然唱了一句「花落水流紅」。誰也不能將昨夜的夢包裹於寧靜中……。

「花落水流紅」在這一段里,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和上下文的「童話」「將夢包裹」也無甚關係。因為它是通過向外指涉,聯繫著《西廂記》第一本楔子里崔鶯鶯所唱的一曲而產生意義:

〔么篇〕可正是人值殘春蒲郡東,門掩重關蕭寺中;花落水流紅,閑愁萬種,無語怨東風。

《寺內》中「花落水流紅」之和上下文不連貫,使讀者立即察覺到它的獨特性,使讀者將它轉變為一指向《西廂記》的符號來閱讀,這是它向外的指涉性。通過這符號的向外指涉,不但使它和《西廂記》聯繫起來,更提供一種線索,使讀者在下面的閱讀中,也繼續運用這一閱讀策略,從而將《寺內》和《西廂記》也聯繫起來。

當閱讀從向外指涉再次回到書中「那位相國小姐忽然唱了一句『花落水流紅』」的背景時,經過上述的互涉閱讀後,「花落水流紅」一句已背負了它本來在《寺內》不能產生的意義。讀者會將它和整首〔么篇〕聯繫起來,於是《兩廂記》里崔鶯鶯傷春的情態,透過「殘春」「花落」「流水」「閑愁」「怨東風」等意象,經過讀者的介中,通過兩個文本的重疊,便和《寺內》一段的上下文結合起來,令他產生更豐富的意義。再者,「殘春」「花落」「閑愁」等辭彙,會再令讀者和中國文學體系里的其他作品系接起來,使它的意義更顯豐富。這也是「秘響旁通」的意義所在。

又例如在第二卷:

三炷清香燃起久久幽閉的熱情,也悟不出月光為何潔白似銀的道理。一聲蟲鳴,一絲風。最真實的東西,在月光底下竟沒有影子。

老槐樹說:這個女人一定知道他躲在太湖石邊。

古梅說:不一定。

老槐樹說:她的第三願是故意講給那男子聽的。

古梅說:但是她沒有說出來。

老槐樹說:不說更妙。

古梅說:你的意思是這個女人在挑逗那個男子?

老槐樹說:一開始就是這樣的。

古梅說:明明是那男子先吟詩。

老槐樹說:她又何必依韻吟和?

老槐樹和古梅的對話內容,和他的上下文是不銜接的,而且明顯地指向一特定場景。於是,「三炷清香」「太湖石邊」「三個願望」「吟詩和韻」都轉化成符號,建議讀者要將這段和《西廂記》一本三折里,張君瑞在太湖邊旁偷看鶯鶯焚香許願的一場,聯結起來閱讀。亦即是說,若要理解老槐樹古梅的說話內容,明白這段對話的意義,必須把它放到這場景,放回《西廂記》一本三折的背景之中,方能達致。

在這裡,作者刪去一重要場景,卻利用「三炷清香」「太湖石邊」等符號,向讀者提示它和這場景的指涉關係。另一方面,老槐樹和古梅的對話,是原著中沒有的,是由作者新鑲嵌上的。作者通過這加添的部分,向被他略去的部分,做出批評。這一批評,就是從新觀點看鶯鶯和君瑞之間的關係,也就是作者對這一被刪去場景的新詮釋。因為和上下文的不連貫,這一距離反而將這不出現(absent)的場景推向前景(fround),令讀者更加註意這不在眼前的人物處境和動作。經過互相指涉,將鴻溝填妥後,這出現(present)的新添上的對話,就更顯突出。因此,是「出現的」依附在「不出現」之上,而「不出現的」卻倒轉過來突出這鑲嵌的部分。除了指向特別場景外,也有指向《西廂記》的個別詩詞的。

例如在第六卷:

月亮的手指,正在撥弄閃熠的池水。音訊來了!音訊來了!崔鶯鶯仍在迷糊中與自己搏鬥。

琴聲啟開心扉,「不得于飛兮,使我淪亡!」……即誘出禁閉十九年的秘密。

「不得于飛兮,使我淪亡」截取自第二本第五折,張生向崔鶯鶯彈唱的《鳳求凰》一曲。《寺內》所引用的兩句,要放回這背景里,才能產生深一層的意義。原文如下:

窗外有人,已定是小姐,我(張生)將弦改過,彈一曲、就歌一篇,名曰《鳳求凰》。昔日司馬相如得此曲成事,我雖不及相如,願小姐有文君之意。(歌曰)「有美人兮,見之不忘,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張弦代語兮,欲訴衷腸。何時見許兮,慰我彷徨?願言配德兮,攜手相將!不得于飛兮,使我淪亡。」

《西廂記》這一節已經是借用了司馬相如琴挑卓文君的故事,《寺內》兩句詩句,必定要放回《鳳求凰》整首曲中,及其相關的引申意義——男向女示愛,借琴傳達心聲,將之挑引……才能有一更完整的意義。

又在故事的尾聲,關於鄭恆的介入,作者做了這樣的描述:

翌晨……崔鶯鶯的眼睛突生決堤之泛。

事情原是有次序的。有個名叫鄭恆的年輕人,在極度的憤怒中攜來了滿身灰塵。

諾言早已破裂,憤怒是眼睛的胎兒。那失戀的人,擎起幻想,用言語製造樓與閣。

《西廂記》對於鄭恆和鶯鶯的關係,有詳細的交代:第一本的楔子已有伏筆,在第五本第三折再有描述。於是,「諾言破裂」「失戀的人」等比較模糊的地方,便通過和上述的原文相互指涉而產生了清晰的意義。

這節所討論的,是《寺內》如何正面地和《西廂記》互相指涉。綜合來說,《寺內》的示意,必須通過《西廂記》這前現文本作為背景,方能完成。首先,二者有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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