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張居正治國 艱難改革

張居正得罪的,首先是官場。

得罪是因為改革,改革是因為缺錢。隆慶三年,皇帝向戶部要三十萬兩銀子,得到的報告卻是國庫虧空一百五十萬兩之多。隆慶無奈,只好大打折扣,改為索銀十萬。

沒有錢,就什麼都談不上了。

然而張居正的改革,卻是先政治後經濟。事實上,國庫空虛不是因為天下貧困,財源枯竭,而是國家機器早已運轉不靈。當然,轉還是轉的:衙門題覆,殆無虛日。可惜敷奏雖勤,而實效蓋鮮。也就是說,空轉。

這個問題說來話長。我們知道,從秦漢開始,中華帝國就是依靠官僚政治、律令秩序和文書制度來管理的。實際上,作為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大一統領土國家,這也是成本最低的管理方式。同時帶來的弊端,則是文牘主義。官員們醉心於文書的撰寫和製作,對實際效果卻漠不關心。 克《帝國開端時期的官僚政治制度》一文。">

明中葉的情況就是這樣。言官和部院,只要自己的主張被朝廷認可,並作為公文發出,便萬事大吉。地方官則自行判斷,決定立即執行還是拖延。就算問起來,也是上之督之者雖諄諄,而下之聽之者恆藐藐,因為反正無法問責。

如此陋習,非改不可。

改革的方案叫考成法,這就要利用六科。六科是都察院之外的獨立監察機關,辦公地點在午門,職責是對六部進行對口監督,比如吏科監督吏部,戶科監督戶部。各科設都給事中為長官,正七品。給事中若干,從七品。以七品芝麻官監督二三品的尚書和侍郎,是一種精巧的設計。

有了六科,事情就好辦了。張居正規定,以後所有需要執行的決定,都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完成的期限,登記在冊,還要編號。同時另造文冊一式兩份,分送六科和內閣存檔。到了期限,先由部院考查地方官。部院考查若有包庇隱瞞,由六科糾察。六科糾察不力,內閣處分。

這就叫: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

嚴格地說,這只是技術性改良,不是制度性改革。而且萬曆皇帝的批複也留有餘地:未完之事如果是緊要的,可以另立期限。不緊要的歷史遺留問題,免除不計。

即便如此,也引起軒然大波。

反對當然因為牽涉到利益。前面說過,明代官員的俸祿非常之少,維持起碼的體面都很困難。這就需要上上下下都達成默契:地方官對豪強的偷稅漏稅睜眼閉眼,京官則接受地方官的孝敬,等於分成。如此這般,糧賦豈能收足?

其實就算滿朝清官,張居正也是得罪人的。明代官員的選拔主要靠科舉,而科舉只考八股文,不考執行力。考成法卻不看學歷看能力,這讓做慣了官樣文章的情何以堪?

當然,抗議被強行壓了下去。萬曆三年十二月,十三歲的皇帝甚至這樣下旨處分反對派:著錦衣衛拿送鎮撫司好生打著問了來說!結果,是他們的下場一個比一個慘,以至於若干年後人們提起來,還咬牙切齒,義憤填膺。

考成法則堅定不移地得到實施,而且卓有成效。最能讓所有人不再說三道四的是:改革五年之後,京師國庫的存糧竟是隆慶元年的三倍,完全兌現了張居正誇下的海口:考成一事,行之數年,自可不加賦而上用足。

於是,一條鞭法被推上了議事日程。

這種新的稅賦制度並非張居正的發明,早在嘉靖十年便已試行。簡單地說,就是將國家對土地徵收的田賦、無償使用勞動力的徭役以及其他雜征,全部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所以叫「一條鞭法」。

新法的好處,當然首先是簡化了稅制,方便徵收,同時也解放了生產力。尤其是出力的徭役貨幣化以後,農民可以安心種田,也可以到市鎮打工,這又促進了商品經濟。經濟繁榮了,國家的財政收入自然增加。因此萬曆九年後,一條鞭法雖然時行時廢,時廢時行,卻終於定為國策。

張居正功不可沒。

不過,實施一條鞭法,就必須重新丈量土地。這當然又是得罪人的事,土豪劣紳和宗室豪強無不抵制。好在,皇帝鼎力支持,張居正信任的戶部尚書精明強幹,更兼有考成法督促官員,這項工作順利完成。據萬曆十年戶部統計,全國隱藏和漏報的土地竟多達一百四十七萬餘頃,數量驚人。

看來,改革先政治後經濟,是對的。

與此同時,張居正的路也走到了頭。

其實早在萬曆八年,他身邊的人就已有警覺,刑部侍郎劉一儒還寫了封信來提醒。劉一儒說,自明公輔政,立省成之典,復久任之規,申考憲之條,嚴遲限之罰。故大小臣工無不誠惶誠恐,奉公守職,治功既精明矣!

這當然是對改革的肯定,話說得也很到位。嚴遲限之罰就是考成法,申考憲之條則是對官員們的定期考查。立省成之典即精簡機構,淘汰冗員;復久任之規,則是規定知縣和知州必須任滿六年才能升遷,以保證地方官盡職盡責。

以上四條措施,沒有一項不是必需的,也沒有一項不得罪人。因此劉一儒便善意地提醒,在改革初見成效之後應該適當調整執行力度。他說,政嚴則苛,法密則擾,操之過急必定人情不堪。高明的執政者不能只看治理的功效,更要看本體,而天下大治之本,在於舉國上下的元氣渾厚。

應該說,這是沉穩之策,也是肺腑之言。實際上劉一儒是張居正的兒女親家,而且為官清正,為人淡泊。張居正被清算時,親朋好友中只有他沒人追究。張家敗落後,他又將兒媳婦帶來的嫁妝統統還回去,作為資助。因此,這位謙謙君子若非覺得很有必要,不會對張居正說這些話。

可惜,張居正聽不進去。

其實,銳意改革雖然沒錯,銳意過頭卻並不好,某些人也沒必要得罪。張居正卻不管不顧,我行我素。他特別痛恨言官和御史,一言不合便重拳出擊,不計後果。更糟糕的是竟然不把其他內閣成員當作同僚,而看作下屬。次輔張四維便在他那裡受夠了窩囊氣,豈能不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後來清算張居正,指揮官便是張四維。

張居正對自己的處境當然不會毫無感覺,他甚至寫信給徐階和李春芳,感嘆自己執政九年獲罪甚多,只怕連腦袋都保不住。因此他惶惶不安地問徐階:吾師何以教之?又萬般無奈地問李春芳:翁素憐我,何以策之?

可惜,兩位前首輔都是驚弓之鳥,並無良方。

現任首輔的身體卻越來越差。萬曆九年七月,張居正就大病一場,多日不能到內閣辦公。後來雖然幸而康復,次年二月卻又舊病複發,終於不起。三月初九,張居正請求在家辦公獲准。六月初九請求退休,不準。十八日,他在病榻上寫下最後一份密奏,二十日便與世長辭。

如此說來,五十八歲的張居正是以身殉職。

然而正是這一點讓人起疑。因為根據張居正自述,他的病應該是痔瘡,而且在三月份動了外科手術。這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何至於撒手人寰呢?因此有人認為是他吃多了壯陽葯,葯毒入腦,禍及全身。問題在於,儘管申請退休的奏疏寫得可憐兮兮,自稱僅存皮骨,已是行屍走肉,皇帝卻並不批准,張居正也沒有真退,這又是為什麼呢?

也有三種判斷。一是張居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二是他貪戀權力,死不鬆手。第三種可能則是:萬曆存心要累死張居正,因為皇帝的心裡已經恨透了他。

那麼,真相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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