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變態統治 廷杖與文字獄

明代制度中,既有金元遺產,也有朱家發明。

不過,第一條恐怕很難被當事人承認。大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月,還是吳王的朱元璋就傳檄天下,提出「驅逐胡虜,恢複中華」的口號。他還明確指出:自古以來就是帝王居中國而治天下,夷狄處外圍而奉中國,沒聽說有夷狄可以替天行道,號稱中國讓四海臣服的。

很顯然,在這篇政治宣言中,未來的皇帝以中華文明的復興者自居,應該說這是他的真實意願。只不過,怎麼想和怎麼說是一回事,怎麼做和能夠怎麼做是另一回事。事實上在他們建國之初,古老文明已是百年孤獨;讓那些揭竿而起的造反派將自己的氣脈接續到唐宋,又豈非強人所難?

對明代政治影響深遠的,其實是金元。

元與金關係密切,他們跟契丹人的遼一樣都是來自北方的非漢族政權,也都是由部落而帝國,一步登天。因此當他們建立起幅員遼闊的統治區域,而且征服與被征服民族的人口比例倒掛時,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就擺在了面前:繼承哪個文化傳統,按照誰的習慣、規矩和制度來實施統治?

這個問題,遼想過,金想過,元也想過。

金的辦法是以遼為鑒:鄙遼儉樸,襲宋繁縟之文;懲宋寬柔,加遼操切之政。這話雖然聽起來符合文武之道,卻也透露出一個信息:遼和金都是操切之政。

說得難聽點,就是簡單粗暴,野蠻殘忍。

或者說,苛暴。

苛暴的表現之一是杖責大臣。只要皇帝不高興,就能把某個官員按倒在地予以痛打,既無須法定程序,也不論職位高低,宰相的特權則不過是挨打時屁股下面有褥子。

更奇葩的是,金的皇帝認為這種刑法非常人道。海陵王完顏亮就說:板子打在你們身上,其實疼在朕心裡。更何況痛打之後任用如初,難道不比流放千里之外好?

這可真是暴君邏輯。然而對於士大夫來說,是寧可罷官也不願意這樣受刑的,因為士可殺不可辱。在眾目睽睽之下遭此凌霸,則尊嚴何在,體面何存?君使臣以禮,才能要求臣事君以忠。相反,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見《孟子·離婁下》。">

之前的兩宋,就明白這道理。

完顏亮和忽必烈卻並不這麼認為。或者說,他們根本就沒有這個概念。畢竟,金和元都是政治暴發戶、昔日奴隸主和北方游牧民統治的國家,奴僕挨打在他們那裡實在要算是稀鬆平常,何況打起人來也可謂一視同仁。那麼請問,女真和蒙古的貴族打得,漢族士大夫怎麼就打不得?

所以,杖責大臣,元承金制。

然後,是朱元璋接棒。

以中華文明復興者自居的朱元璋,應該不會不懂「士可殺不可辱」的道理。然而這位開國皇帝的內心世界,卻是既不同於上流社會出身的趙匡胤,也不同於底層平民出身的漢高祖。劉邦確實不喜歡讀書人,但態度公開而坦誠。包括他揚言見了儒生的帽子就想拿來當尿壺,也不失天真。

相比之下,朱元璋則可謂陰毒。

陰毒的表現是文字獄,也就是在字裡行間找茬,然後興起大獄殺人。比如杭州有人上賀表稱:

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

這些話無論誰看了都知道是歌功頌德拍馬屁,朱元璋卻歇斯底里勃然大怒:生就是僧,罵我做過和尚;光就是沒有頭髮,罵我是禿子;則就是賊,罵我做過賊。於是那個馬屁精稀里糊塗就被砍了腦袋,嚇得魂飛魄散的禮部則請求朝廷頒布行文用字的標準格式,以免臣民誤觸法網。

可惜這件事哪裡有譜,朱元璋的想法也實在離奇,而且想一出是一出。結果不但「以身作則」不能說,「天下有道」和「袞袞諸公」也不能講,特殊的殊更不能寫,因為道就是盜,袞就是滾,殊拆開來是歹朱。謝天謝地,幸虧朱元璋識字不多想像力也有限,還忙不過來,否則漢字豈不都得廢了?

抱歉,「否則」這個詞也是不能說的。

文字獄前後經過了十三年,最後以翰林院學士劉三吾等人制定出標準格式了結,留下的陰影卻堪稱巨大。後來乾隆皇帝還如法炮製,又把文字獄推向極致。明清兩代文明成就遠不如唐宋,朱元璋和乾隆帝應該負主要責任。

但,更可怕的是心理。

實際上朱元璋父子都很變態。篡奪皇位後,明成祖瘋狂迫害建文帝舊臣。有個官員的妻子五十六歲,也被送進教坊司當妓女,很快死去。教坊司請示處理方案,朱棣的御批竟然是:著錦衣衛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外著狗吃了,欽此!

如此不把人當人,打屁股又算什麼?

打屁股當然是直接從金元那裡繼承下來的,不過在明代有了正式的名稱,叫作廷杖。廷杖雖然並未入法,只是皇帝的私刑,卻堂而皇之地公開進行,地點在午門。屆時由錦衣校尉執棒,司禮太監坐在上面監視,朝廷大臣則必須陪列於西邊台階的空地,眼睜睜看著同事被打得血肉模糊。

如果有人站出來反對,則一併受刑。

這可真是斯文掃地。

實際上,金元大臣受責多因有錯,或皇帝要立威;明代朝臣挨打則多因頂嘴,或皇帝要出氣。嘉靖十三年,就有個小官因為意見不同而被廷杖,氣哼哼的皇帝居然走出文華殿旁聽。錦衣校尉打一棒報一棒,直到打斷三根棍子,被打的也昏死過去,嘉靖仍不解氣,還氣得徹夜不眠。

可見,廷杖打的就是士大夫的體面和尊嚴。

結果卻有兩種。一種是皇帝打得越凶,挨打的名氣越大威望越高,因此有故意惹他生氣的。另一種則相反,乾脆三緘其口裝聾作啞,天塌下來也不管。但無論意氣用事或心灰意冷,都意味著士大夫群體與皇家漸行漸遠離心離德。

廷杖讓皇帝淫威盡施,也人心盡失。

特務們則趁機弄權。因為下令的雖然是皇帝,下手的卻是他們。錦衣校尉用力的輕重,全看司禮太監的靴子。靴尖如果向外,受刑的還有活路;如果向內,杖下之人輕則終身殘疾,重則命喪黃泉,也不會有撫恤金。

回到唐宋,更是再無可能。

其實明代以前,君臣關係雖不平等,卻還算融洽。漢唐三公坐而論道,士大夫起而行之,官僚視國事為己任。兩宋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更是有如戰略合作夥伴。儘管共治不是共有,但,帝國的統治者是包括官僚在內的。統治集團內部即便紛爭不斷,也是命運共同體,損榮與俱。

明則完全是朱元璋及其子孫的家天下。儘管明代士大夫也會口口聲聲「我皇明」如何,但那實在是自作多情。不信請看錦衣獄中廷杖棒下,可有一絲一毫溫柔敦厚?恐怕只有視臣僚為奴僕,君使臣以威,臣事君以懼。

這可真是只見金元,不見唐宋。

元明清往往被連在一起說,也並非沒有道理。

唐的開放,宋的開明,則永不復返。

繼承了打屁股,發明了文字獄,明代政治終於徹頭徹尾專制化和粗鄙化。這跟以內閣代宰相,用宦官當特務,倒是如影隨形相得益彰。奇怪的僅僅只是,在如此統治下,明代的經濟和文化卻照樣得到了發展,呈現出繁榮。

那麼,這又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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