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破冰行動2 第142章 營救馬雯

好像被套路了!!

看著林景文離去的背影,林耀恨不得打自己兩嘴巴。

他怎麼就嘴巴一賤,說自己同意這事了。

要是板著點,不表態,東嬸就是有想法,也不好替他擅自做主吧。

這下可好,表妹的態度不知道,他這邊先同意了。

下一步,是不是就該安排相親,然後試著相處一段時間了?

「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前有李飛失蹤,後有封建家長包辦婚姻,林耀發現今天出門沒看黃曆,這日子也太不順了。

看來,只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了。

他還不信邪了,我身有正氣,何懼魑魅魍魎,老天爺不會這麼狠心對他的崽的。

傍晚……

林耀站在村口打撞球,觀察著出入的行人。

林燦還沒有回來,也不知道他幹掉李飛二人沒有,是幹掉了去了醫院,還是沒幹掉還在外面。

他猜不出,只能等待結果來臨。

等待註定是漫長的,夜已深,時間也到了晚上八點。

就在他考慮著,是不是該回家時,一輛黑色豐田車進了村。

黑色豐田,是林燦的車,他一眼就認出了牌號。

入眼,只見林燦等人開著車,很快衝進了村子內,消失在了道口盡頭。

「你們玩!」

林耀將球杆丟下,順著汽車消失的方向而去。

幾分鐘後,他在林燦的家門口看到了那輛車,林燦幾人正壓著一個穿白衣服的女人下車,那個女人是馬雯。

「阿燦!」

林耀離得很遠就招呼了一聲,等到林燦幾人抬頭看來,才不慌不忙的走過去,問道:「幹掉李飛沒有?」

「別提了,那兔崽子屬猴的,胳膊上中了一槍,還能跑得比兔子快。」

林燦讓幾個馬仔將馬雯拽進房子,自己獨自留在外面,跟林耀抱怨道:「瑪德,我追了他四個山頭,鞋都開膠了,愣是沒追上!」

說著,還把運動鞋抬了抬,讓林耀看他鞋上的開口。

林耀哪有這愛好,林燦又不是美女,嫌棄的擺手道:「這都能讓人跑了,早知道我去了。」

「你去也沒用,我都追不上,你,更別扯了。」

林燦只覺得林耀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他可是整整追了四個山頭,跑了一個多小時,穿山越嶺的才讓李飛逃脫。

換成林耀,估計兩個山頭就完了,保不準連馬雯都抓不住。

「那女的是怎麼回事,你怎麼把她帶回來了?」

林耀不想爭論這些無意義的話題,而是看了眼被拽進屋子的馬雯。

按照他的想法,林燦就是沒抓到李飛,起碼也該把馬雯斃了,帶回來是什麼操作?

「這娘們狠著呢,幾槍就把鵬程和鵬鍾兄弟打死了,要不是她帶的子彈不夠,又想掩護李飛逃跑,我們沒那麼容易抓住她。」

林燦目光中帶著冷色,獰笑道:「殺了我的人,打死她太便宜了吧?」

林鵬程,林鵬鍾,這兩個人林耀聽說過。

他們是塔寨的小頭目,同樣也是林燦的跟班,跟著林燦去過台島,據說也是兩個好手。

沒想到,這次死在了對馬雯的追捕中,看來馬雯有兩下子啊。

被人埋伏都能反殺兩個,要不是需要掩護李飛,沒準還能再掙扎兩下。

「這女人你準備怎麼弄?」

林耀有心保住馬雯,於是開口道:「要不讓給我得了,這麼辣的女人我很中意!」

「你想的可真美!」

林燦不怒反笑:「她打死了我兩個弟兄,你叫我把人讓給你,你真能想美事啊!」

林耀聳了聳肩,回答道:「話不能這麼說,你死了兩個弟兄,帶回來一個人質,你就是殺了她,折磨她,人死也不能復生,該給兩個弟兄的撫恤金還得你出。」

「咱們塔寨,對陣亡的撫恤金可不低,一人怎麼也得兩百萬吧。」

「你把她讓給我,這個錢我出,我還得記你個人情,何樂而不為呢?」

林耀有心思要人,是因為他知道林燦這個人,對女色沒什麼追求。

要不然,他比林耀還大三歲,今年都二十九了,怎麼不娶妻生子。

相比女色,林燦更看中金錢與權利。

四百萬,三線明星都夠睡了,他可不信就馬雯這種身材,會讓林燦捨不得放手。

「你是認真的?」林燦遲疑著問道。

林耀點頭道:「當然了,這種妞野得很,帶回去一定很過癮。」

林燦有些猶豫,他本想將馬雯帶回來,折磨幾天就幹掉,以泄心頭之恨。

現在看,用她換幾百萬或許也不錯,起碼鵬程和鵬鐘的撫恤金不用他出了。

做掉李飛是他的想法,結果在行動中折損了兩個兄弟,這樣的撫恤金肯定不能跟村裡要。

當然,讓他出這筆錢,他不是出不起,只是想想就覺得心痛,能有人代勞再好不過了。

「五百萬,人你帶走!」

考慮再三,林燦說出了一個讓他比較滿意的數字。

「行,錢打你卡上。走公司的賬。」

林耀一口答應下來。

在他看來,用五百萬救回馬雯很值得,馬雯是李飛的搭檔,不應該給李飛背鍋。

反正他的錢也是從塔寨來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他也不準備裝自己口袋裡。

「進來吧!」

林燦喊上林耀,二人走進了屋裡。

林燦是華叔的兒子,他的家也是華叔的家。

進來一看,裡面裝修的很氣派,再看,客廳內居然有攝像頭,看樣子還在工作中。

「阿燦,你太變態了吧,在自己家裡裝攝像頭?」

林耀裝出驚異的樣子。

實際上,他早就懷疑華叔的賬本,被他放在了家裡的某個地方,一直都有進來瞧瞧的打算。

如今一看,他的猜測沒錯,正常人怎麼會在家裡裝攝像頭,除非裡面有重要的東西。

「死吧你,家裡錢多,防賊用的。」

林燦簡單的回答一句,並不想被人當成變態。

趁此機會,林耀打量著客廳,發現不止客廳有攝像頭,通向二樓的樓梯也有。

他估計,這些攝像頭與村內的攝像頭是互通的,都連接著安保室。

只要有人進來,被攝像頭照到,肯定第一時間就有人過來。

至於二樓有沒有,林耀就不清楚了。

有的幾率估計不大,二樓可是卧室,誰想用攝像頭整天對著自己房間。

既然這樣的話,賬本應該藏在一樓的客廳內,比如某幅畫,某個沙發後的保險柜內。

粗一看,他沒有在明面上,看到有保險箱的痕迹,它只能隱藏在暗處。

「你確定,五百萬,人帶走可就不能反悔了!」

林燦站在馬雯面前,看了眼一望無際的飛機場,將五百萬這個價格咬的很重。

林耀知道他在想什麼,嬉笑道:「五百萬對你我來說不算什麼,就是找個樂,你認為她值就值,不值就不值,一個人一個看法。」

「你炮王啊,了不起!」

林燦也不在意,吩咐道:「把人帶阿耀家裡去,這個人咱們賣了。」

「賣了?」

林春生和林富強對視一眼,心想還有這種操作?

又想到,今天想開葷,估計是開不成了。

「一會從賬上,給鵬程兩兄弟的家裡拿四百萬過去,你們兩個一人再拿五十萬,這錢是阿耀出的。」

林燦簡單的一句話,就讓二人明白,為什麼要將馬雯交給林耀了。

一時間,二人看向林耀的目光有了變化,戲謔中彷彿帶著:這麼貴,我們可玩不起。

「瞅什麼,快把人帶我家去。」

林耀對二人叮囑一聲,隨後跟林燦擺了擺手:「我先回去了,有事電話聯繫。」

「喂!」

林燦還不放心,叮囑道:「回去小心點,她身手不錯,小心陰溝翻船。」

「知道了。」

「喂,弄完了解決掉她,留著她是麻煩,東叔知道會不高興的。」

「知道了,我還用你教啊!」

林耀說著勾起馬雯的下巴,賤笑道:「怎麼也得夠本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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