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是著名的神學家老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Sr.),兄弟是著名的心理學家和哲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那麼,小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Jr.)當一個著名作家似乎應該是順理成章了。就我的知識和記憶所及,大概只有德國的曼(Mann)家族可以同詹姆斯家族在這方面相匹敵。
如果我們要在美國作家裡找出幾個非常「歐洲化」的作家來,小詹姆斯首當其衝。他的「歐化」到了如此程度,以至於第26屆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要把他描述成一個「miserable little snob」——「可憐的勢利小人」。不過,比起那個最終皈依了英國國教的美國詩人T.S.艾略特來,詹姆斯的歐洲情結可以說是出自天然。老詹姆斯為了要讓他的兒子在理性成熟之前接受一種「世界公民」的概念,經常把正處於長身體時期的小詹姆斯帶到歐洲居住,並請了家庭老師在自己的家中對他進行教育。耳濡目染巴黎或其他歐洲城市的文化風雨,詹姆斯生成了一種對所謂「老世界」的頑固情愫。1875年,這個已經開始寫作的富有美國人決定在巴黎住下來。第二年,他終於定居倫敦,為往後歲月里那些試圖在這個城市尋找藝術靈感和成功的美國人樹立了早期榜樣(想一想艾迪絲·華頓、斯泰因夫人、龐德和艾略特)。
當然,詹姆斯的榜樣不僅僅是在巴黎或倫敦定居。
在巴黎,詹姆斯結識了屠格涅夫,一個和他一樣的旅居者,也結識了法國的兩位大師——福樓拜和左拉。後面兩位法國人,在寫作風格上有重要的相似之處。福樓拜在他的名作《包法利夫人》里進行了一項實驗,在小說展開的過程中,他盡量把作品的敘述者(這通常是作者)隱藏到讀者不容易察覺的地方。與那種浪漫主義的敘述不同,在福樓拜的小說里沒有全知全能的作者指手畫腳地發議論,也沒有敘述者縱橫捭闔地抒發感情。左拉的作品與福樓拜非常相像,自然主義在他那裡意味著風格上的盡量客觀,意味著小說敘述者的隱退幕後。
詹姆斯是否受到了這兩個法國同行的影響?
在談論美國文學的發展時,許多評論家和史學家的觀點是一致的:詹姆斯是美國現代主義文學的開山祖師。在19世紀,當浪漫主義時尚在美國依然強盛的時候,詹姆斯以他獨特的風格和寫作手段,為美國文學開拓了一片新邊疆。
這個新的邊疆是否和福樓拜有關?或者同其他人有關?
讓我們來看《使節》。
《使節》是詹姆斯晚期創作的一個高峰。這部出版於1903年的小說調用了詹姆斯一貫喜愛的動機。一個年輕的美國男人,到了巴黎之後就「樂不思美」。他母親派了一個「使節」前往巴黎,想讓他勸說這個迷途的羔羊回到美國,因為在美國的麻省有一大筆家庭財產等他去繼承和管理。「使節」到了巴黎之後,才發現這位年輕人在巴黎的生活已經對他造成了致命的影響:歐洲的文化和情調已經深入他的骨髓,要勸他迷途知返幾乎不再可能。更有甚者,他發現他自己也在巴黎的迷人氛圍中不能自拔。年輕人的母親不罷休,又相繼派了另外幾個「使節」到巴黎,但他們都無法改變年輕人已經浸潤了歐洲文化的心。最後,這位「使節」還是無法割捨他與美國的關聯,離開了歐洲。不過,他卻勸那個在巴黎不願回國的年輕人,要好好地享受巴黎豐富的人生。
我說《使節》調用了詹姆斯所喜愛的小說動機,是指這部小說像詹姆斯的其他一些重要作品一樣,專註於美國與歐洲生活的差異。在詹姆斯看來,美國生活就像在新澤西海岸上那些炫耀的富人大宅一樣,在向過往船隻表達自己的財富堆積量的同時,又懸置在不著邊際的所謂「走捷徑」的半空中。與此不同的是巴黎的生活,在可愛的「老世界」里,藝術成為人的日常行為的指導,個人生活在並不瘋狂地追逐金錢的悠閑環境里顯得豐滿。在這裡,生活的層次多變是一種完美的象徵,沒有什麼神秘的金錢「捷徑」可以幫助人一步登天。老世界的步伐相對緩慢,給了人細緻咀嚼生活汁液的可能。
當然,這個動機僅僅是小說的起因,詹姆斯的偉大在於他對這個動機的不斷演繹和發展。
《使節》中的一個重要情節,是從美國前來巴黎的斯特瑞塞先生,在勸說沉湎於歐洲生活的查德的過程中,逐漸發現自己的遊說對象有一個貴族情人——德·維奧內夫人。年輕的查德之所以迷戀巴黎,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他維繫在維奧內夫人身上那無法解脫的感情。充滿魅力的維奧內夫人在小說中幾乎成了完美歐洲文化的隱喻:美麗而莊重,高雅而熱情,對藝術充滿發自內心的愛。斯特瑞塞在和這位夫人的接觸中,也逐漸發現她的魅力……只不過,這魅力對斯特瑞塞來說,是一種有別於性別和肉體慾望的超凡脫俗的光彩。
在小說的第十六章,有一個精彩的場景。
斯特瑞塞感到自己有些疲憊,便獨自一人來到巴黎聖母院,想在那裡獲得一些精神上的休憩和寧靜。在這座宏偉的哥特式建築里遊盪時,他發現了一個孤獨的婦女,一動不動獨自坐在一間小禮拜堂中。他曾經多次在同一地點見到她:
她是坐在神龕正前方不遠的地方,這是他從來沒有做過的,而且他很容易看得出來,她已將周圍的一切都忘記了,這是他想做卻從來沒有做到過的。她不是流亡的外國人,她不顯得藏頭露尾;她是個幸運的人,熟悉這個地方,了解這裡的一切;對她這樣的人來講,這樣的事情都有一定的成規、一定的意義。她使他想起了——因為十有八九,他對眼前景物的印象都會喚醒他的想像——某個古老的故事中神情專註、堅強高貴的女主人公,他也許是在某個地方聽到或者讀到過那故事,假如他富於戲劇性的想像的話,也許甚至能寫出這樣的故事。她是在這樣不受侵害的靜坐沉思中恢複勇氣,清醒頭腦。她是背朝他坐著的,但是他的想像只允許她是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她頭部的姿勢,即使在這暗淡肅穆的光線下,也顯示出她的自信,暗示著她深信自己既沒有表裡不一之處,也沒有什麼可害怕的,更不擔心會受到侵犯。
在準備離開教堂時,斯特瑞塞吃驚地發現,這個神秘的美人竟然就是他在查德那裡見過的德·維奧內夫人。在他們兩人相互發現對方,並友好致意之後,斯特瑞塞進一步仔細地觀察了他新認識的朋友:
她穿著一套色調莊重的衣裙,在黑顏色下面偶爾隱隱透出一點暗淡的深紅。她整齊的頭髮精心梳理成十分樸素的樣式。連她戴著灰色手套的雙手,當她坐在那裡,將它們擱在身前時,也給人一種安靜的感覺。在斯特瑞塞眼裡,她好像是在她自家敞開的門前輕鬆而愉快地對他表示歡迎,身後伸展開去的是她寬廣而神秘的領地。擁有著如此多的人是可以有極高的教養的,我們的朋友這時算是真正有所領悟,她繼承了什麼樣的遺產。
斯特瑞塞先生在這場意外的相遇中得到了相當的滿足,我的意思是說他得到了審美的滿足。然後他馬上邀請德·維奧內與他共進午餐。在塞納河左岸明媚的陽光下,他們開始了一次愉快的長談。
先說德·維奧內夫人的形象。如果我們單從現實的局面來閱讀詹姆斯對這個巴黎女人的外形描寫,那的確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厚厚的面紗,深紅近黑的外套,精心梳理過但又十分樸素的髮式,灰色的手套。但必須注意作者所使用的相關意象:她坐的地方離神龕很近,忘記了周圍的一切,而這都是來自美國的斯特瑞塞無法做到的,她熟悉這裡的一切,她的背影讓人想起「古老故事中神情專註、堅強高貴的女主人公」;在巴黎聖母院前,「她好像是在她自家敞開的門前輕鬆而愉快地對他表示歡迎,身後伸展開去的是她寬廣而神秘的領地」。我尤其喜歡「像是在她自家敞開的門前輕鬆而愉快地對他表示歡迎」,巴黎聖母院的博大與輝煌在這一個比喻句子中同德·維奧內的外部形態相融合,一下厚重了起來。
再看斯特瑞塞發現這個可愛女人的過程。他先是在小禮拜堂里看到了背影,從她頭部的姿勢想像她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在離開教堂時,他突然看清了,這個他多次遇見的「古老故事中神情專註、堅強高貴的女主人公」,居然是查德的朋友——是自己身邊的一個熟人。然後他又以巴黎聖母院為背景審視了她,看到她那雙給人以安靜之感的手戴著的是灰色手套。在這個背景之上斯特瑞塞領悟到「她繼承了什麼樣的遺產」——她的財富就是她同巴黎聖母院所象徵的一切。這個過程清晰而自然,毫無做作。與此同時,它又隱含詹姆斯精心安排的複雜寓意。我們發現,美國人斯特瑞塞發現德·維奧內的過程,也正是他發現巴黎的過程:他先看到背影,然後他想像著「古老」故事,緊接著他發現原來自己同這個神秘的女人有關聯,最後他把她放到偉大的藝術作品的門檻上,在特定的背景映照下理解了她的魅力的根源。在整部《使節》中,斯特瑞塞在歐洲的文化歷險也正是依照了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