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乘風破浪 第0961章 站在因果線的另一頭

實際上夢工廠的版權經理既不是來揩油的也不是有什麼好事,就是一個很普通的版權引進,和迪士尼引進《動物公司》沒有本質區別。而之所以有這麼一回事,全是因為巴人在北美大規模投廣告造成的。

巴人這邊的行動非常快速,開會定完調子立刻執行。投廣告這個操作本身也不是什麼複雜流程,本身臉書和谷歌都有功能極為強大的廣告引擎,自動報價自動分發自動競價,廣告類型分門別類,各自承擔不同的流量功能,系統甚至幫助甄別流量主的用戶畫像是否合適,對廣告主的服務非常之好。

因此巴人需要做的只是問問國內出海的小遊戲友商們有沒有更實惠的價格,結果是沒有。那就沒什麼可說的了,廣告的視頻素材基本是現成的,無非配個字幕配個音,莫妮卡直接廣告投放走起。

先投的是北美地區,然後一周的功夫過去,北美那邊的用戶都傻了,從來沒見過這樣的。

以前看到廣告都看得津津有味的,北美地區的廣告最強調的就是質量,因為一段無多長時間的廣告,硬性規定只需要看開頭的五六秒鐘就可以跳過,所以廣告主提供素材的時候不得不絞盡腦汁利用起這個短暫的時間吸引到目標用戶們的注意力。

而巴人提供的廣告則不然,基本上就只有十來秒,超短,用戶想往下看都看不到,還想繼續看,沒了!於是只能點擊廣告跳過去,然後發現居然既不是遊戲也不是APP,而是社交媒體上的漫畫?這圖的個什麼啊?

而且巴人的廣告量大管飽,充分發揮出「多看效應」,一時間像過境的蝗蟲一樣鋪開,而北美那邊的用戶又是比較較真的,越古怪越摸不著頭腦的事情越要探究,於是還形成了一股短暫的熱度,在「谷歌趨勢」上話題度不斷攀升,相當於微博上邊上熱搜,有不少討論。

這裡當然有莫妮卡操盤運營的結果,甚至素材的時長也是她故意控制的,結果不但面向用戶取得了不俗的戰果,還引起了大鱷的好奇心。

不過夢工廠其實面對巴人集團也不能稱為大鱷了。夢工廠名氣是非常之大,三位創始人中的兩個是斯皮爾伯格和卡森伯格,威震好萊塢,只不過2008年分家了,斯皮爾伯格帶著夢工廠電影投奔迪士尼,卡森伯格繼續領有夢工廠動畫。

今天來人當然屬於動畫公司,旗下有《怪物史萊克》、《功夫熊貓》、《馬達加斯加》以及楚垣夕非常喜歡的《馴龍記》等等在世界動畫史上都赫赫有名的作品。

但是,資本市場是赤裸的,硬通貨是市值,其次是估值,而夢工廠動畫早在2016年已經被環球影業38億$收購了,以這幾年的表現也沒有任何理由漲價。

跟迪士尼兩千多億$更是完全沒法比。

這個「只」字並不是看人下菜碟或者狗眼看人低,而是資本市場的規則。

當然楚垣夕並不敢因此而託大,因為米國人有時候就是非常固執,比如影業公司就不喜歡做遊戲,而做遊戲明明很賺錢。可能像卡森伯格這種大佬看不上這點小錢?又或者他們那一代人已經形成了固執的商業邏輯,於是顯得很「本分」。

所以這種公司市值不高但是底蘊強,爆發力也強,隨時隨地保留著突然爆發的可能,拿出一款影響力巨大的IP改編遊戲躋身暢銷榜。

君不見先是WAR3冰封王座資料片推出熊貓酒仙,然後《功夫熊怪》電影上線,山口山緊隨其後推出了熊貓人種族,把這個IP基本培育起來。而後國內跟風出了個《陰陽熊貓》手游,玩法全是大路貨,角色造型拚命蹭《功夫熊貓》,狂賺了幾十億的¥。

卡森伯格但凡對遊戲上點心,人氣變現都不會比這個數目少。

關鍵是人家耕耘了二十多年,培育出來的IP有很多是實打實的大IP,經久不衰不會隨風而逝,與之相比《亂世出山》更像暴發戶,能夠快速摟錢,但是地基打的並不深。

這也是國內很多網路IP都要面對的問題。

楚垣夕回信確認之後只好臨時取消了假期,然後在30號這天等到了夢工廠的版權經理班納。

此人和漫威里的班納博士同姓,面部特徵也有點像班納博士變身後的綠巨人浩克,眉毛粗臉盤子大,特別是鼻頭特大,去演個獸人應該不用化妝。

不知道為什麼,伊麗莎白迴避了,所以被拉壯丁過來當翻譯的是莫妮卡。她本來想提前半天溜號的,計畫的蠻好,結果全毀了,因此一臉沉痛的表情。

沒想到班納一開口,聲音倒是很圓潤,一口純正的北美腔,經由莫妮卡的翻譯首先表明來意:「我看了貴司最近大規模投廣告的古希臘題材的漫畫。最近很多論壇都在討論這部漫畫,主要是不明白您這波反常操作的目的,很多用戶從來沒見過花這麼多錢推廣一部漫畫的方式,方便告知嗎?」

莫妮卡翻完,又解釋了一句:「歐洲北美做內容的人還是比較淳樸的,即使到了互聯網時代也有固定的宣發渠道,都是靠內容自然吸引粉絲,很少有在內容創作階段就引入資本力量的模式。所以我們這麼投廣告才讓他們困惑。」

「倒是沒什麼不方便的。」楚垣夕聽完笑了笑,「不過您遠渡萬里重洋來到這裡,不是為了滿足好奇心吧?您的來意呢?」

原本,米國夢工廠早在2012年就在天朝參與合資,在魔都組建的東方夢工廠非常有實力,馬上國慶要上檔的《長毛雪寶》就是東方夢工廠和米國夢工廠聯合製作的產品。但是因為米國夢工廠被環球收購的餘波所影響,去年東方夢工廠已經被天朝資本全資控股了,雖然和夢工廠仍然有著深度合作,已經不是一家人,所以夢工廠的人想要談事只能遠渡重洋跑過來。

只聽班納說:「我的來意很簡單,我們覺得這個漫畫給人感覺挺有意思的,想要取得它的動畫電影改編權。」

僅就動畫電影製作而言雖然夢工廠不如迪士尼能打,無論作品數量還是宣發能力乃至票房,但是口碑相當之好,製作工藝和內容都是非常適合立牌坊的。也就是說某款IP製作成院線動畫電影的單一案例,夢工廠和迪士尼對比,對巴人帶來的放大和紅利應該在同一個數量級上。

只看國內票房,甚至夢工廠依靠《功夫熊貓》系列近年來比迪士尼還硬一些,不過《羅馬之敵》主打的是歐洲北美,比較內地票房的價值不大。

那為什麼楚垣夕把這次會面定性為一次普通的版權交易呢?因為夢工廠和迪士尼不一樣,影響力不同,慾望的邊界當然也不一樣,他們的區別從市值上就能看出來,體量差了大幾十倍之多。

楚垣夕習慣於從結果的角度看問題,第一考慮對方的界限,然後才是本方因此獲利多少。就好像在一樁買賣中,有人考慮這個東西對自己來說值多少錢,然後把它作為能夠接受的底線,有人考慮對方的出價心理,專門認準這條線砍價。後者就是從結果的角度看問題。

面對迪士尼的人提齣動畫電影授權,他的第一反應是「迪士尼那麼大的買賣不可能只要動畫電影授權吧」?果然迪士尼還提出了涵蓋遊戲和周邊衍生品的投資權。

但夢工廠提出同樣的授權,楚垣夕一點疑問都沒有,應該就是一樁普通的版權交易。如果人家的本意不普通呢?那就把它變得普通。

因此楚垣夕說:「那麼我們砸廣告費的目的呢,其實很單純,就是我們不了解北美的漫畫宣發渠道,也沒有相關資源,然後看到廣告價格還可以接受,就用廣告的方式進行宣發,感覺推廣速度比正常的方式快一些也不錯。」

「但是北美的漫畫公司發漫畫是要賺錢的啊。你把漫畫發在社交網路上怎麼賺錢呢?」

班納當時就糊塗了,因為這個錢到了互聯網時代特難賺,搞得有幾十年悠久歷史的驚奇動畫公司入不敷出瀕臨破產,不得不把蜘蛛俠、毒液等等人氣角色的彙編權賣給索尼影業續一口,然後還是不行,最後只得整體賣身給迪士尼。

而巴人集團這個操作不但成本大增,關鍵問題在於,廣告是推廣給互聯網全網用戶的,根本不是撒向漫畫用戶。但傳統渠道是直接面向已經培育了幾十年的漫畫用戶,巴人的玩法怎麼看也是個撲街啊?

只聽楚垣夕樂呵呵的回答賺錢的問題:「很簡單,有人願意為它付費,我們就能賺到錢,現在投廣告是加速尋找願意為它付費的客戶啊。為什麼你推廣牛奶、炸雞可以投廣告,我推廣漫畫就不能呢?至於如何賺錢,現在已經是移動互聯網時代了,賺錢的方式實在太豐富了,內容好,有用戶,還愁沒人買單嗎?」

理似乎是這麼個理,但是總是感覺有哪裡不對?

不過班納也沒有深究的意思,千里為官是為官,千里為財是為財,他大老遠跑一趟的目的只是為了拿到動畫改編權。

這時,楚垣夕反而發問:「班納先生,我也很好奇,我們自製的內容到底有什麼吸引力使得迪士尼和夢工廠忽然都想拿我們的授權呢?你們是在大規模的拿授權嗎?」

大規模的拿動畫電影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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