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壞的情況出現了。有太多的事情要瞞著索菲,我簡直沒辦法面對她。我變得緊張易怒,孤僻冷漠,整天把自己關在寫作間里,只想獨自待著。很長一段時間裡,索菲以我意想不到的耐心容忍著我,但最後她也承受不下去了,夏天過去一半的時候,我們開始爭吵,互相指責,為了毫無意義的事情鬧個沒完。一天,我走進家裡,發現她在床上哭泣,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經處在毀滅的邊緣了。
在索菲看來,問題出在要寫的這本書上。只要我停止寫作,生活就會變得正常起來。她認為,我太草率了。接下這個項目是個錯誤,我不必拒不承認這一點。當然,她是對的,但我卻一直在反駁她:我已經承諾要寫這本書了,我都簽過合同了,這時候撒手不幹太不光彩了。我沒有告訴她的是,我早就不想寫這本書了。現在對我來說,這本書的存在價值就是幫我接近范肖而已,除此之外都與本書無關。這事已經變成了私事,跟寫作毫無關係。為這部傳記所做的一切調查,我從他的經歷中挖掘出來的一切事實,這些看似是為了寫這本書而做的一切工作——所有這一切,都只是我用來尋找他的手段。可憐的索菲。她對我要做的事一無所知——因為我嘴上說的跟我實際著手做的事情並無二致。我在把一個人一生的故事拼湊起來。我採集各種信息,收集相關的姓名、地址、日期,製作一份生平大事年表。我為什麼非要這麼做,這一點至今仍讓我感到困惑。每一件事情都被簡化成了一種衝動:找到范肖,和他對話,最後一次與他當面對質。但我永遠也沒法想像比這更進一步的事情了,永遠不可能想像我期望通過見這一面實現什麼。范肖在信上說他會殺了我,但這個威脅嚇不倒我。我知道我必須找到他——在找到他之前,什麼都無法解決。這是既定的事實,第一準則,神秘的信念:我承認這一點,只是懶得去多想。
說到底,我想自己並不是真的想殺死他。范肖太太帶給我的那種謀殺的幻象沒有持續多久,至少沒有停留在有意識的層面。時不時會有一些零零星星的鏡頭在我腦子裡閃過——我扭住范肖,刺中了他,開槍擊中了他的心臟——但多年來,也有別人在我心裡被這麼幹掉了,只是我沒怎麼留意他們。奇怪的也許不是我想幹掉范肖,而是有時我會想像是他希望我去殺了他。這樣的情形只出現過一兩次——是在神志極為清醒的時刻出現的——我可以確信,這才是他寫那封信的真實意圖。范肖在等著我。他挑選了我來做他的劊子手,他知道他大可放心地讓我來完成這份差事。可這恰好是我不想這麼做的原因。必須瓦解范肖的力量,而非任其擺布。關鍵是要向他證明,我不再在乎了——這就是問題的根本所在:把他當作一個死人,即使他還活著。但在我向范肖證明之前,我得先向自己證明,但我需要去證實這件事的這一事實,恰好證明了我依然相當在乎他。對我來說,順其自然還不夠。我必須攪動局勢,將事情引入絕境。因為我仍在懷疑自己,所以我需要鋌而走險,用最大的危險來考驗自己。幹掉范肖毫無意義。關鍵是要找到活的他——然後,把他活生生地甩開。
寫給艾倫的信都很有用。這些信不像那些充滿玄思卻毫無細節的筆記本,一封封都寫得非常具體。我感到范肖竭力要使妹妹開心,他講了各種有趣的事來娛樂她,所以其中的筆墨也遠比其他文稿更個人化。比如,這裡經常提到的人名——大學裡的朋友,船上的同事,還有他在法國認識的人。而且雖然信封上沒有回信地址,但信中還是提及了許多地名:貝敦、科珀斯克里斯蒂、查爾斯頓、巴吞魯日、坦帕,乃至巴黎周邊的一些地名,還有法國南部的一個村莊。這些信息足夠讓我邁出第一步了,我待在房間里,花了幾個星期列出了路線圖,人名與地名、地名與時間、時間與人名,都逐一對應起來,畫出地圖和日程表,查詢地址,寫信。我搜尋著線索,哪怕是最不起眼的希望也絕不放過。我的假設是,范肖在其活動路線中肯定有過疏漏——有人知道他在什麼地方,有過去認識的人後來見過他。這種想法還不能確證是否有效,但這似乎是我著手調查的唯一路徑。
大學期間的信件有幾分枯燥,卻充滿誠摯的語調——列述他看過的書,和朋友們的討論,對宿舍生活的描述——但這些信是在艾倫發病之前寫的,他們之間那種親密無間的語氣在後面的信里就不見了。比如寫到在船上的生活時,范肖就很少說到他自己——除非他覺得適合作為趣聞軼事來講述。我們看見他試著適應新環境。他跟一位從路易斯安那來的油泵工在休息室里打牌(還贏了他),在岸上的各種下等酒吧里跟人玩撞球(也都贏了),隨之又解釋說這只是僥倖:「我是因為作好了充分準備唯恐丟臉,所以似乎超常發揮了,我想,是腎上腺素激增的緣故吧。」他還描述了在輪機室加班的勞作:「一百四十度 啊,如果你願相信的話——我鞋子里浸透了汗水,我覺得自己就像是踩在水窪里似的。」還有在得克薩斯的貝敦拔牙的經歷,那回碰上一個喝得爛醉的牙醫:「血流得到處都是,牙根的殘茬在我牙齦上的窟窿里又待了一個星期。」作為一個沒有資歷的新手,范肖總是被從一個職位換到另一個職位。每次船回到自己的港口時,都有船員離船回家,於是就有另外的人來填補他們的空缺,如果這些新來的夥計先挑了范肖的差事而不是那些空缺,這小子(他們都這麼叫他)就該被人擠到別處去了。所以范肖總是不停地換崗,做一個普通海員(刷洗和油漆甲板),做勤雜工(拖地板,鋪床,清洗廁所),在餐廳值勤(端送食物,刷盤子)。最後一份活計最累人,卻也最有趣,因為船上的生活主要就是圍著食物轉:單調乏味的生活養成的好胃口,從這一頓吃到下一頓的人,其中一些人對飲食的講究程度(這幫肥壯的粗人對食物的挑剔堪比十八世紀的法國公爵)簡直驚人。但是,范肖一開始接手這活時就從一個老手那裡得到了很管用的忠告。「誰的氣也不用受,」那人說,「要是哪個傢伙抱怨飯菜不好,叫他別吃就是了。要是他還抱怨個沒完,就當沒聽見,最後一個給他上飯。如果這樣還不行,你就告訴他下回要把冰水兌進他的湯里。更好的辦法是,告訴他你要把尿撒進他的湯里。你得讓他清楚誰才是管事的。」
我們看到,那次在哈特勒斯角經過一夜風暴折騰後,第二天早上范肖是怎麼伺候船長那頓早餐的:范肖斟上葡萄汁,端上炒雞蛋,往盤子里擺了烤麵包,把盤子包在錫紙里,然後再用毛巾裹上,希望走到通往駕駛台的艦橋上時這盤子別被刮進水裡(因為風速保持在每小時七十英里);范肖爬上舷梯,剛跨出第一步,突然一陣狂風襲來,颳得他腳尖打轉——這股強勁的風從盤子底下吹過來,把他兩條胳膊向上托起,一直扯過頭頂,當時那架勢就像是抓著一架原始的飛行器,正要把自己投放到水面上;范肖使出吃奶的勁兒才端住盤子,最後好不容易把它扳回來穩穩地端在胸口,盤子倒是奇蹟般的沒有滑落,然後他繼續費力地一步步往上攀去,走到艦橋那塊地方,在四周呼嘯的狂風中就像是一個不起眼的侏儒;也不知過了多長時間,他才走到艦橋那頭,走進駕駛室,瞧見胖胖的船長正站在舵輪後面,他說:「船長,你的早餐來了。」那舵手轉過腦袋,賞識地瞟了他一眼,心不在焉地說:「謝謝,小夥子,就擱在桌上吧。」
但並不是每一件事都那麼讓范肖開心。他提到一次鬥毆事件(沒有具體描述),似乎讓他很不安,還有幾個他在岸上目睹的醜陋場景。比如說,在坦帕的酒吧里羞辱黑人的例子:一群喝醉了酒的傢伙合夥對付一個帶著一面大幅美國國旗走進來的黑人老頭——他想兜售那面旗幟——這時第一個醉鬼上前去扯開旗幟,說那上面的星星少了幾顆——「這旗是假貨」——黑人老頭不承認是假貨,幾乎是以哀求的口氣,這麼一來其他幾個醉鬼就都罵罵咧咧地上來幫腔了——後來,那老人被推出門外,倒在人行道上,那些醉鬼還點頭叫好,扯了一通讓世界變得更安全而不是更民主的事。「我感到恥辱,」范肖寫道,「我對自己置身此地而感到羞愧。」
但總的來說,這些信件基本上用的都是比較詼諧的語氣(「叫我雷德本 」,有一封信是這樣開頭的),看到最後讓人有一種感覺,那就是范肖成功地向自己證明了某些事情。這條船不過是一個擋箭牌,一個隨機選取的異鄉,一種測試自己應對未知事物能力的方式。就像所有的入會儀式一樣,生存下來本身就是勝利。他的起步條件也許並非有利——哈佛教育,中產家庭背景——到頭來他卻把這些都轉化成了自己的優勢,到了航程的最後,他已經成了船員們眼裡的智者,不再是「小子」,而是「教授」,成了船上仲裁紛爭的權威(誰是第二十三屆美國總統,佛羅里達的人口是多少,誰是1947年「巨人隊」左路的外野手),而且大家經常向他諮詢一些頗費腦筋的事情。船員們請他幫著填寫那些官方印發的表格(稅務報表、保險問卷、事故報告),甚至有人還請他代寫家信(其中一個叫奧蒂斯·斯瑪特的傢伙,他替他寫過十七封情書,寄給住在路易斯安那州迪多的女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