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閉的屋子 2

事實遠不像我希望的那麼簡單。我愛范肖,他是我最親密的朋友,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這都是事實,不管我說什麼都不可能抹殺這些。但那只是早年的情形,在我努力回憶事情的真實狀況時,我發現了我一直隱瞞的關於范肖的事實,我或多或少總是在抵抗他。尤其是當年齡漸長,我不覺得待在他身邊能有完全自在的感覺。如果我用「妒忌」這個詞太過分的話,那麼可以把這稱之「懷疑」,一種覺得范肖似乎比我更出色的隱秘感覺。那時我對所有這一切都還渾然不覺,也沒有什麼具體的事能讓我挑出來說說。然而,有一種感覺至今縈繞在我心裡,他這個人天生就比別人優秀,某種不會熄滅的火使他活了下來,他比我所能想像到的一切都更真實。

最初階段,他的影響已經相當明顯了。這種影響甚至在非常小的事情上都能看出。如果范肖把他的皮帶扣扣在褲子側面,那麼我也會把自己的皮帶扣移到同樣的位置。如果范肖在運動場上穿黑色運動鞋,那麼下回母親帶我到鞋店時,我也要買一雙黑色運動鞋。如果范肖帶一本《魯濱遜漂流記》到學校來,當晚我也就在家裡讀起了《魯濱遜漂流記》。我不是唯一這樣做的人,但也許是最忠誠的一個,最心甘情願地向他對我們的影響力屈服的人。范肖自己並沒有意識到他具有這種影響力,毫無疑問這恰是他一直持有這種影響力的原因。他對自己的知名度並不在意,安安穩穩地做自己的事,從來不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去操縱他人。他從不像我們這些人那樣瘋鬧;他從不搞惡作劇;他從來不找老師們的麻煩。但沒有人會以此來反對他。范肖不和我們在一起,但他卻是把我們團結在一起的人,是我們會請來仲裁糾紛的人,是我們指望著會公正處理並制止紛爭的人。他身上有著某種魅力,使你總是希望他在你身邊,好像你能生活在他的光環之內,受到他的庇護。他就在你身邊,但同時,他又是難以接近的。你會覺得他內心有一個永遠無法洞悉的隱秘內核,一個被隱藏起來的神秘中心。從某種意義上說,對他的效仿就是在參與那個秘密,但同時你也會明白自己永遠不可能真正了解他。

我說的是我們最早的童年時期——大約五到七歲的時候。如今那些事情大多記不得了,而且我知道,即便是記憶也會出錯。當然,我倒不是覺得自己內心沒有保存著當初的氛圍,在某種程度上我也能感受到當時的感覺,可我懷疑這感覺也會說謊。不管范肖最終變得怎樣,在我的感覺中,一切都是從那時候開始的。他很快就找到了自己,在我們開始上學時,他就已經是一個明確的存在了。范肖是有形的,而我們其他這些人則是一些沒有形狀的生物,還處於某種陣痛之中,每時每刻都在盲目地掙扎著。我的意思不是說他發育很快——他看起來並不比實際年齡更大——可他在長大之前就已經是他自己了。出於種種原因,他從來不必像我們其他人一樣經歷成長的劇變。他的戲劇具有不同的規則——更內在,毫無疑問也更殘酷——但是從來沒有別人那種使生活變得斷斷續續的突然變化。

有件小事給我留下了特別鮮明的印象。一年級或者二年級時,范肖和我受邀參加一個同學的生日派對,正好是我能準確談論的那個時期的開始。那是一個春天的星期六下午,我們和另一個男孩一起前去赴約,那是一個名叫丹尼斯·沃爾頓的小夥伴。丹尼斯的生活比我們都艱難得多:一個酗酒成性的母親,一個過度操勞的父親,還有一大堆兄弟姐妹。我去過他家兩三次——一片破敗而黑暗的廢墟——我還記得當時被他母親嚇了一跳,在我看來她就像是童話里的女巫。她整天把自己關在屋裡,總是穿著浴袍,蒼白的臉上滿是可怕的皺紋,時不時探出腦袋朝孩子們尖叫幾聲。在派對那天,范肖和我都準備好了要送給過生日的那個男孩的禮物,包著彩紙,系著緞帶。可是,丹尼斯卻兩手空空,感覺很不好。我還記得自己試圖拿一些空話來安慰他:沒關係,沒人會在乎的,到時候亂糟糟的沒人會注意的。但丹尼斯卻很在乎,范肖馬上就理解了他的心情。他二話不說就把自己的禮物遞給他。這個,他說,拿上吧——我會告訴他們我的禮物忘在家裡了。我的第一反應是丹尼斯可能會怨恨這樣的表示,他會因范肖的同情而感到屈辱。但我錯了。他猶豫了一下,試著吸收命運的突然改變,接著他點了點頭,好像對范肖的舉動表示謝意。這更像是一種正義之舉,而非施捨,因此丹尼斯才能接受那件禮物而不覺得受辱。一件事變成了另外一件事。這是一種魔法,是即興發揮與一貫信念的完美結合,我不知道除了范肖,還有誰能做到這一點。

派對結束後,我和范肖一起去了他家。他的母親在家,坐在廚房裡,她問起生日派對的情形,過生日那男孩是否喜歡她買的禮物。還沒等范肖說什麼,我便不假思索地把他做的事情說出來了。我不是故意給他添亂的,可要我把這事憋在心裡不說是不可能的。范肖的行動給我打開了一個全新的天地:一種可以進入另一個人的感情世界並把它們徹底呈現出來,以至於自己的情感都不再重要了的方式。這是我見證的第一個真正的道德行為,相比之下,其他事都不值一提了。然而,范肖母親對此卻不感興趣。是的,她說,這是一樁善良而慷慨的行為,但這是錯誤的。買這禮物花了她的錢,就這樣把它送給了別人,某種程度上說就等於范肖從她這裡偷了錢。到頭來,范肖自己沒帶禮物就去出席人家的生日派對,這是很失禮的事情——也很掃她的面子,因為她要對他的行為負責。范肖認真聽著母親的話,沒說一個字。她說完後,他還是不吱聲,她問他聽明白了沒有。是的,他說,他明白了。事情也許可以就此結束,但在一陣停頓之後,范肖接著說,他還是覺得自己做得沒錯。他不在意她怎麼想,下回他還會這麼做。事態由此起了一點變化。范肖太太對他的頂撞感到惱怒,但范肖仍堅持自己的看法,在她一連串的呵斥中一點都不肯讓步。最後,他被罰回自己房間去,而我被告知趕快離開他們家。我被他母親不公正的態度驚呆了,但當我想替他辯解幾句時,范肖揮手叫我離開。他不再抗議,他默默地接受懲罰,退入了自己的房間里。

整個事情都純粹是范肖式的:自發的善舉,對自身行為的堅定信念,以及面對後果時的沉默和逆來順受。不管他的行為多麼引人注目,你總會覺得這和他是疏離的。比起其他的方面,正是這種品質有時候會把我從他身邊嚇走。我會跟他如此親近,會如此強烈地仰慕他,如此迫切地想要跟他看齊——然後,突然,在某一個瞬間我會感到他對我來說是陌生的,他生活於自己內心的這種方式永遠不會和我所需要的生活方式相一致。我想要太多的東西,我有太多的慾望,我完全活在對眼前之物的追逐中,不可能達到他那種淡泊的境界。對我來說,重要的是要有上佳表現,我給人留下的印象都是空虛的野心:一連串的好分數,在校隊里獲得首字母標誌 榮譽,隨便那周的評判標準是什麼的那些獎。范肖對這一切都很淡漠,靜靜地待在他的角落裡,一點也不在意那些事。如果他成績好,那也是他不經意間做到了那分上,沒有什麼奮鬥,沒做多少努力,和他做的事情沒有關係。這種狀態令人生怯,我花了很長時間才認識到對范肖來說好的東西,對我卻未必。

當然,我不想誇大其辭。就算范肖和我的關係有什麼與眾不同,我對童年最清楚的記憶依然是我們友誼的激情。我們兩家是大門緊挨的鄰居,兩家的後院之間沒有隔欄,連成了好大一片草坪、礫石和沙地,我們就像是一家人。我們的母親堪稱密友,我們的父親是網球搭檔,我倆也都沒有兄弟:這真是最理想的狀態了,我們之間沒有任何障礙。我們兩人的出生日期相差不到一個星期,嬰幼兒時期一同在後院玩耍,四腳著地地在草坪里爬來爬去,撕扯花瓣什麼的,在同一天學會站立並邁出第一步。(有照片為證。)後來,我們又一起在後院學著打棒球和橄欖球。我們一起搭建城堡,玩各種遊戲,在後院里創造自己的世界,再往後,我們一同在鎮上漫遊,騎自行車出去消磨一整個下午,沒完沒了地聊天。我想,我不可能像了解范肖那樣了解任何人。我母親還記得我們彼此曾那麼依戀對方,大概是六歲那年,我們還問她男人跟男人可不可以結婚。我們想長大以後也生活在一起,除了結婚是不是就沒有別的辦法了?范肖想當天文學家,我想當獸醫。我們希望能有一幢在鄉下的大房子——那裡的夜幕要足夠黑,能讓人看見所有的星星,而且不會缺少讓我們照管的動物。

回首往事之際,我發現范肖天生就該是一個作家。他的內在性之深似乎註定了他會這麼做。甚至在小學裡,他就開始寫起短篇故事來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十歲或是十一歲以後就想當一個作家了。當然,一開始,似乎沒那麼明顯。坡和斯蒂文森是他的模仿對象,由此得到的都是些孩子氣的把戲。「一天夜裡,那是公元1751年,我穿過可怖的暴風雪向我祖先的老屋走去,這時,我突然看見一個鬼魂的影子站在雪地里。」諸如此類的文字,堆砌著過度誇張的詞藻和鋪張造作的情節。六年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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