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城 5

在72街和麥迪遜大道的路口,他抬手招了一輛計程車。汽車匆匆穿過公園向西城駛去,奎因看向車窗外面,想知道這些樹和彼得·斯蒂爾曼走進陽光和空氣里時看到的那些是同樣的樹嗎。他想知道彼得看到的事物和他看到的一樣嗎,或者說世界在他眼裡是不是另一個樣子。如果一棵樹不是一棵樹,他想知道那究竟會是什麼呢。

計程車把他送到家門口以後,奎因發現自己餓了。自從今天清晨吃過早飯起,他還什麼都沒吃過。這很奇怪,他想,在斯蒂爾曼的家裡,時間怎麼會過得那麼快。如果他算得沒錯的話,那他在那裡待了有十四個多小時。但在他心裡,好像最多只待了三四個小時。對這麼離譜的事情他只能聳聳肩,對自己說:「我得學著多看看錶。」

他又沿著107街走了回去,在百老匯向左拐,朝上城方向走去,想找個合適的地方吃飯。今天晚上他對小酒吧沒興趣——在黑暗中進食,滿耳醉醺醺的閑聊——雖說他平時可能會喜歡。穿過112街時,他看見「高地餐館」還開著,就決定進去。那是個燈光明亮卻又沉悶的地方,一面牆上擺了很大一架的色情雜誌,一塊區域是賣文具的,另一處是賣報紙的,幾張餐桌,一個配有可旋轉座凳的福米卡長吧台。吧台後面是一個高個子的波多黎各人,戴著高聳的白色廚師帽。他的工作就是製作食物,主要包括含脆骨的漢堡肉餅,用沒味的蕃茄和發蔫的萵苣做的寡淡三明治,還有奶昔、蛋蜜乳和小圓麵包什麼的。他右邊,收款機的後面躺著的就是店老闆,一個謝頂的小個子男人,一頭鬈髮,前臂上文著一個集中營編號,照管著他那一攤雪茄、煙斗和香煙。他無精打采地坐在那裡,看著隔天早上出版的《每日新聞》晚間版。

這時餐館裡幾乎沒有什麼人。裡邊的餐桌旁坐著兩個穿著襤褸的老人,一個很胖,另一個很瘦,專註地研究著賽馬消息。兩個喝空了的咖啡杯擱在他倆之間的桌子上。前面,一個年輕的學生面朝雜誌架子站著,捧著一本雜誌,細細打量著那上面裸體女人的照片。奎因坐在吧台前,點了一個漢堡和一杯咖啡。吧台服務員一邊替他準備,一邊扭過頭來跟奎因聊天。

「你看今天晚上的比賽了嗎,先生?」

「我沒看。有什麼有趣的消息嗎?」

「你覺得呢?」

幾年來,奎因一直都是這麼和這個他不知道姓名的人聊天的。有一次,他坐在這家餐館裡,他們聊起了棒球,然後到現在,奎因每次來這家,他們還是會繼續聊棒球。冬天,他們聊交易、預測和回憶。賽季時,就聊最近的比賽。他們都是大都會隊的球迷,這種無望的熱情成了聯結他們的紐帶。

吧台服務員搖了搖頭。「前兩次打擊把球擊出界外了,接著金曼擊出了一個一分本壘打,」他說,「砰,砰。都快打到月亮上去了。瓊斯這回投得還不賴。這時候是二比一,第九局的後半局。匹茲堡隊這時站上了第二和第三壘,一人出局,於是大都會隊派上了替補投手艾倫。結果他保送下一個擊球手造成了滿壘。大都會隊此時可在本壘封殺,或者說是雙殺,如果這球是擊向中間的話。培尼亞上了,這卑劣的東西耍了個花招,擊了個地滾球,那球就他媽的從金曼兩腿間穿過去了。兩人得分,就這樣。再見紐約。」

「戴夫·金曼是狗屎。」奎因說,一口咬進漢堡里。

「但要當心福斯特。」吧台服務員說。

「福斯特完蛋了。一個過時的人。一個獐頭鼠目的莽夫。」奎因仔細嚼著食物,感受著舌頭上的骨渣,「他們應該把他快遞迴辛辛那提。」

「沒錯,」吧台服務員說,「可他們打得還是挺硬朗的。不管怎麼說,比去年要好。」

「我不知道,」奎因說著又咬了一口漢堡,「理論上看是不錯,可實際上他們有什麼用呢?斯特恩斯總是受傷。他們的二壘和游擊手只是小聯盟的隊員,而且布盧克斯總是沒法把心思放在比賽上。摩凱是不錯,可他太粗野了,再說他們甚至都沒法決定上哪一個好。當然,還有拉斯蒂不錯,可他太胖了,跑不起來。至於說到投球,那就別提了。你我明天都能上希葉體育場去當個頂尖高手呢。」

「就該讓你當主教練,」吧台服務員說,「你准能把他們罵得狗血淋頭。」

「你說得一點沒錯。」奎因說。

吃完東西,奎因向文具架踱去。這邊新進了一大批筆記本,堆在一起非常引人注目,藍的綠的紅的黃的,一摞摞碼得令人賞心悅目。他拿起一本,發現是自己喜歡的那種窄行本。奎因所有的寫作都用筆完成的,直到最後謄寫時才用打字機,所以他總是留意著好用的活頁筆記本。既然已經著手調查斯蒂爾曼的案子,他覺得是時候準備一個新筆記本了。能有個專門的地方來記錄自己的想法、觀察和問題很有用。這樣,也許就不至於失控。

他仔細看了看那堆筆記本,試圖從中挑出一本。出於某種他自己也難以言明的原因,他突然對底部的一個紅色筆記本產生了一種不可抗拒的衝動。他抽出本子細細看著,用大拇指小心翼翼地翻了幾頁。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覺得它這麼吸引人。這是標準的一百頁的八點五乘以十一英寸的筆記本。但它身上似乎有什麼東西在呼喚著他——好像它在這世上獨一無二的命運就是保存來自他筆端的字句。奎因都快被自己這種強烈的感覺弄得尷尬了,於是他把這紅色筆記本夾在胳膊下,向收銀台走去,買了下來。

一刻鐘後,奎因回到了自己的公寓,他從夾克口袋裡掏出斯蒂爾曼的照片和支票,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他把桌面上那堆零碎清理掉了——划過的火柴、煙蒂、紛亂的煙灰、用過的圓珠筆芯、幾個硬幣、票根、塗鴉、一塊臟手帕——把紅色筆記本擺在桌子中間。然後,拉上屋裡所有的窗帘,脫光衣服,坐在桌前。以前他從沒這麼做過,但不知怎麼回事,這時似乎很適合裸著身子。他坐了二三十秒鐘,試圖一動不動,除了呼吸什麼都不做。隨後打開紅色筆記本。他拿起筆,在第一頁寫下自己名字的首字母D.Q.(丹尼爾·奎因)。這是五年來他第一次把自己的名字寫在筆記本上。他停下來想了一下,又覺得無關緊要,便不再想了。他翻開了一頁。他研究了一會兒空白頁面,心想自己該不會是個大傻瓜吧。然後,他把筆尖抵在第一行,在紅色的筆記本上寫下了第一則記錄。

斯蒂爾曼的臉。或者:斯蒂爾曼二十年前的臉。沒法斷定明天出現的臉像不像它。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不是一張瘋子的臉。或者說這不是一個合適的描述?至少在我看來,這張臉就算稱不上特別可親,至少也算溫和友善。嘴唇周圍甚至有某種溫柔的跡象。更別說那雙藍眼睛了,簡直是柔情似水。那時頭髮就已經很稀薄了,也許現在已經沒有了,如果有也應該變灰了,或是變得更白了。他有一種古怪的熟悉感:沉思型的人,毫無疑問的神經過敏,也許是個結巴,竭力遏止從自己嘴裡湧出來的話。

小彼得。我必須設身處地想像一下嗎,還是說我應該不假思索地相信?那種黑暗。想像我自己在那裡,尖叫。我不願意。我覺得自己也並不想理解這樣的事情。結局是什麼?這畢竟不是一個故事。這是一個事實,是這世上發生過的事,以及我應該做的工作,一件小事,而我也答應去做了。如果一切順利,那甚至會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他們又不是雇我來理解的——只要去做就是了。這是一份新工作。記住這一點,無論如何。

還有,愛倫·坡小說里的杜賓是怎麼說的?「推理者的思維能力要與他對手的一致。」但現在要把它用到老斯蒂爾曼頭上。這個問題可能就更棘手了。

至於弗吉尼婭,我有些猶豫。不只是因為那個吻,那可以有很多種解釋;也不是因為彼得說的她那些事,那並不重要。她的婚姻?也許吧。徹頭徹尾的不和諧。她這樣做是為了錢嗎?還是在以某種方式跟斯蒂爾曼裡應外合?那樣的話一切都要另作別論。但同時,這又完全沒有道理。她為什麼要僱用我?為了證明她顯而易見的好意?也許吧。但那也太複雜了點。而且:為什麼我感覺她是不可信任的?

斯蒂爾曼的臉,再一次出現。過去幾分鐘里,我一直在想像之前見過他。也許是多年之前在附近——在他被捕前。

回想一下穿別人的衣服是什麼感覺。以此為開始,我想。假設我必須這樣做。回到過去,十八年、二十年前,我那時候沒什麼錢,朋友會把他的衣服給我穿。比如說,上大學時J.的一件舊大衣。我會有種奇怪的感覺,就像鑽進了他的皮膚里。這也許是一個開始。

然後,最重要的是:記住我是誰。記住我應該成為誰。我覺得這不是什麼遊戲。另一方面,沒有什麼事情是清楚明了的。比如說:你是誰?如果你認為你知道,那你又為什麼要一直撒謊呢?我沒有答案。我只能說:聽我說。我的名字是保羅·奧斯特。那不是我的真實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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