睹其本人

一進書店那條街,我忽然想到,弗洛拉來過布魯克林,這說明哈里與其前妻和女兒仍保持聯繫——這顯然違反了他與多姆布羅斯基簽訂的契約。如果這樣,那老頭兒何不對他來個突然襲擊,收回第七大道的房契呢?據我對他們之間交易的理解,貝特的父親可以用契約為依據來收回布賴特曼閣樓書店的控制權,把哈里轟走,讓他滾蛋。我問湯姆,是不是我漏聽了什麼,或者這故事裡還另有隱情他沒有告訴我。

不,湯姆沒有遺漏什麼。那契約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唯一原因是多姆布羅斯基死了。

「他是自然死亡,」我問,「還是哈里殺了他?」

「很可笑。」湯姆說。

「是你說出來的,可不是我。記得嗎?你說過,哈里曾發誓,出獄那天他要把多姆布羅斯基殺了。」

「人們說過很多事情,可並不意味著他們打算去做。多姆布羅斯基三年前蹬腿死了。他九十一歲了,死於中風。」

「根據哈里的說法。」

湯姆因我這句話笑了起來,同時我感到,他對我話里的玩笑和譏誚味道開始有點兒反感。「別這樣說,內森。是的,根據哈里的說法。所有的事都是根據哈里的說法。你我都知道。」

「別感到內疚,湯姆。我不會出賣你的。」

「出賣我?你在說些什麼呀?」

「你再考慮一下讓我知道哈里的秘密這件事。他信任你才告訴你他的事情的,但你現在辜負了他的信任,把他的事告訴了我。別擔心,傻瓜。儘管有時候我的行為像一頭蠢驢,但我的嘴封得很嚴。你懂嗎?我不知道任何關於哈里·鄧克爾的該詛咒的事情。今天我唯一要與之握手的人是哈里·布賴特曼。」

我們在二樓哈里的辦公室里見到了他。他坐在一張很大的紅木書桌後面,在電話上跟誰說著話。我記得,他穿著一件紫色絲絨夾克衫,一條五彩絲手帕在左胸前的口袋裡露了出來。在這個排列著圖書、略呈褐色和灰色的環境中,這條手帕像一朵盛開的罕見的熱帶花朵,一下子就抓住了你的眼球。他穿著的其他細節我現在記不得了,我對他的服裝本就沒有多大興趣,我仔細觀察的是他的雙下巴寬臉,他的稍微有點鼓出的、非常圓的藍眼睛,還有他的布局古怪的上牙——以扇形排開,齒間都有小縫,令人想起傑克燈 。我覺得,他是一個南瓜頭般的奇特小傻瓜,講究衣著,手和手指上沒有一根毛,只有他圓潤洪亮的男中音才使他渾身上下矯揉造作的感覺減少了些。

我在聽哈里打電話時,他向湯姆揮手打了個招呼,然後把食指往上一伸,向他示意,讓我們等他一分鐘。我不記得布賴特曼的電話內容,因為他比那個看不見的對方要說得少,但我推測,他在跟一名顧客或書商談論一本十九世紀初版書的銷售問題。但他沒有提到書名,我的思緒很快就漫遊開了。為了讓自己有事可做,我在屋裡走動起來,瀏覽著書架上的書。據我粗略估計,在那個整齊有序的空間里應該有七八百冊書,有相當舊的(如狄更斯和薩克雷),也有比較新的(如福克納和加迪斯)。舊書大多是皮面裝幀,當代的書則有透明的護皮包在護封上面。與書店樓下雜亂無章的狀況相比,二樓是一個安寧平靜、井然有序的樂園,那裡藏書的總價值可達豐厚的六位數。對一個十年前找不到排尿之地的人而言,這個前鄧克爾先生幹得相當出色,真的相當出色。

電話打完了,湯姆介紹了我。哈里·布賴特曼從椅子上站起來和我握手。他十分友好,笑臉相迎,齜著傑克燈牙齒,舉止得體、大方堪稱典範。

「啊,」他說,「著名的納特舅舅。湯姆常常說起你。」

「我現在只是內森,」我說,「數小時之前我們把舅舅這個頭銜取消了。」

「正直的內森,」他答道,皺起眉毛做出驚愕之狀,「還是純粹的內森 ?我有點兒糊塗了。」

「內森,」我說,「內森·格拉斯。」

哈里用一個手指頂住下巴,做出陷于思索的姿態。「多有意思啊。湯姆·伍德和內森·格拉斯。如果我把姓氏改為斯蒂爾 ,我們便可以辦一個建築公司,取名為木頭、玻璃和鋼鐵公司。哈哈。我喜歡這個名字。木頭,玻璃,鋼鐵。你們想要,我們就可以辦。」

「或許我可改名為迪克,」我說,「人們可以叫我們湯姆、迪克和哈里。」

「在上流社會,人們從不用迪克這個詞,」哈里說,裝出因我用這個詞而震驚的樣子,「人說男性器官。必要時,中性詞陰莖也可接受。但不能接受迪克,內森。這太粗俗。」

我轉向湯姆說:「與這樣一個人一道工作應該很有趣。」

「從無沉悶的時候,」湯姆答道,「他是獨創猴桶 。」

哈里咧嘴笑了,朝湯姆柔情地看了一眼。「是的,是的,」他說,「圖書生意真有趣,我們會因笑得太厲害而鬧肚子疼。你呢,內森,你是干哪一行的?不,我收回這個問題。湯姆已經告訴過我。你是人壽保險推銷員。」

「前人壽保險推銷員,」我說,「我提前退休了。」

「又一個『前』,」哈里說,若有所思地嘆了一口氣,「人到了我們這個年齡,內森,只是一系列『前』而已。不是嗎? 我自己的情況是,我或許可以一口氣說出十多個『前』。前丈夫。前藝術經紀人。前海軍士兵。前櫥窗設計助理。前香水推銷員。前百萬富翁。前水牛城人。前芝加哥人。前罪犯。是的,是的,你聽對了。前罪犯。我這輩子像大多數人一樣,有很多坎坷。我不害怕承認這一點。湯姆了解我過去的所有情況,他所知道的,我也想你知道。湯姆就像我的家人,既然你是他的親戚,那你也是我家裡人。你,前納特舅舅,現在通稱為內森了。我欠社會的債已經還了,所以我的良心是乾淨的。那坎坷之地已經抹平,我的朋友。現在和將來那坎坷都不再有了。」

我想不到哈里會說出這一番話,毫不掩飾地承認自己犯過罪。湯姆曾提醒我說,他的老闆是一個自我矛盾而令人詫異的人物,而我還是感到困惑,在這種插科打諢式的交談中,他居然很快覺得可以信賴一個完全陌生的人。我想,這可能與他早先向湯姆坦言不諱有關。他鼓起勇氣泄露了機密,現在他又做了一次,做第二次對他來說或許並不困難。對此,我不能斷定,但在此刻看來也只有這種假設才合乎情理。我願意把這個問題考慮得稍久些,但情況不允許。交談還在繼續,仍充滿了先前一樣的愚蠢談論、滑稽俏皮話、荒唐笑話和表演似的舉動,但總的來說,我得承認,我的南瓜頭無賴給我留下了討人喜歡的印象。他或許稍微有點叫人厭煩,但不會使人失望。離開書店時,我邀請湯姆和哈里星期六晚上和我一起吃晚飯。

四點剛過,我回到自己的公寓。雷切爾仍在我腦子裡,但給她打電話還太早(她六點才下班到家)。我想像自己拿起電話筒,撥她的電話號,卻意識到或許會舊景重現。我們之間的關係變得那麼令人痛苦,我覺得這也許是她再次掛斷我電話的好機會,我害怕我女兒可能再一次拒絕我。我想,給她打電話還不如寫封信給她。這是個比較穩妥的做法。如果我不在信封上留姓名和復函地址,那很有可能她會打開信讀一讀,而不至於把信撕了扔進垃圾桶。

我以為這很簡單,不料信的開頭寫了六七次,我才找到合適的語氣。一個人請求他人的原諒是件複雜的事情。這是在昂首倨傲與含淚自責之間的微妙平衡,除非你能向他人真正敞開胸懷,否則所有的道歉聽來都未免空洞虛假。在我多遍起草這封信時(在這過程中,我越寫越覺沮喪,為我一生中做錯的一切譴責我自己,像某些中世紀懺悔者一樣鞭笞我可憐而腐敗的靈魂),我想起了八年或九年前湯姆為祝賀我的生日而寄給我的一本書,當時瓊還健在,湯姆仍處於才華橫溢、充滿希望的大拇指博士的黃金時代。這是哲學家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的一部傳記,我聽說過,但沒讀過——這並非特殊情況,我的閱讀範圍大多局限於小說,所以極少涉獵其他領域。我發現這是一部引人入勝的好書,其中有一個故事比其他故事寫得更出色,我至今未忘。據作者雷·蒙克所寫,作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士兵,維特根斯坦撰寫了《邏輯哲學論》,他覺得自己已經解決了所有的哲學問題,永久地完成了這個題目。於是他到一個偏遠的奧地利山村去當校長,但結果證明他不適合這個工作。他嚴厲苛刻,脾氣很壞,甚至粗暴野蠻。孩子們功課學得不好,他常常責罵他們,甚至毆打他們,不僅是慣常的打屁股,而且還打腦袋,打臉,用拳頭狠揍,結果造成一批學生嚴重受傷。有關這種凶暴行為的事傳了出去,維特根斯坦不得不辭職。許多年過去了,至少二十年吧,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那時維特根斯坦住在劍橋,再度研究哲學,是個名人,受人尊敬。他經歷了一次精神危機,嚴重的精神失常,原因我現在忘了。他一開始康復就想明白了:恢複健康的唯一方法就是回到過去,向每一個他曾經錯待或得罪過的人謙恭道歉。他願清洗正在體內化膿而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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