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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他沒有在那個拐角處停下來,也沒有站在附近等著救護車出現。那又有什麼意義呢?他知道救護車就要來了,而且他知道等它一來,主人會被送到哪裡去。醫護人員會儘力搶救,斯旺森夫人會整晚握著他的手和他聊天。到第二天黎明後不久,威利就會踏上前往廷巴克圖的道路。

所以骨頭先生一直跑下去,毫不懷疑他的夢是不是還會如約再現。當他跑過街角,跑到另外一個街區的時候,他已經明白了世界不會結束。他甚至開始為此感到愧疚。他把主人拋在了身後,而地面根本沒有下陷、把他吞噬。城市也沒有消失。天空沒有充滿火焰。一切還是老樣子,以後也會是這個樣子,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房子仍然佇立,風還在刮著,而他的主人就要死了。夢已經告訴了他一切,因為這個夢根本不是夢,而是對即將發生的事情的預演,毋庸置疑。威利的命運已成定局。當骨頭先生沿著人行道一路小跑,聽到剛才他離開的那個地方響起了救護車的鳴笛聲時,他知道那故事的最後一部分已經開始了。但這再也不是他的故事了。從這一刻起,無論威利身上將發生什麼事情,都跟他沒有關係了。他孤身一人,而且不論喜歡與否,都必須繼續走下去,即使他根本沒地方可去。

最後這幾個小時多混亂啊,他對自己說,那麼多大雜燴一樣的記憶和混亂的思緒——但有一點威利算是說對了,儘管他最後說得有點跑題了,但基本觀點是對的。如果骨頭先生識字的話,他絕不會陷入現在這種困境里。即使對字母表只有最初級、最基本的知識,他也能找到卡爾弗特大街316號,一旦找到那裡,他就會守在門口一直等到斯旺森夫人出現為止。她是他在巴爾的摩唯一知道的人,但通過在夢裡和她共處的那段時間,他知道她一定會很高興收留他的——還會無微不至地照顧他。你看看她,聽聽她說話就會知道。但不認識路標又怎麼能找到地址呢?如果威利真的認為識字那麼重要,他怎麼就不做點什麼呢?比起一個勁兒地為失敗和失職自怨自艾,他完全可以省下眼淚,抓緊時間給骨頭先生上幾節速成課。骨頭先生是非常樂意一試的。雖然他不一定能學會,但不試試又怎麼知道呢?

他又拐過一條街,停下來,從一個剛才落雨時形成的小水坑裡喝了些水。當他的舌頭碰到那略帶灰色的溫水時,一個新的想法突然出現在他的腦海中。他仔細琢磨了一會兒,簡直要把腸子都悔青了。什麼識字啊,他自言自語道,爭論什麼狗的智商呀。整個事情完全可以用一個簡單文雅的策略解決:在他脖子上掛塊牌子就行了。我叫骨頭先生。請把我帶到卡爾弗特大街316號的貝亞·斯旺森家。在背面,威利還可以給斯旺森夫人寫個便條,向她解釋發生了什麼事情,以及她為什麼要收留這條狗。這樣,一旦骨頭先生流落街頭,很有可能就會有好心的陌生人看了這牌子,完成了他的請求。用不了多大工夫,骨頭先生就能平靜地趴在他新主人家客廳里的地毯上了。當他轉頭離開水坑,繼續往前走時,他想不通為什麼他只是條狗,都能想到這個好主意,而威利,這個能翻出驚險的跟頭、做出令人目眩的單腳旋轉的人卻完全沒想到呢。因為威利一點都不切實際,就是這樣,因為他的大腦一片混亂,因為他病得快要死了,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至少他跟斯旺森夫人說了這件事——或者至少他將會跟她說。「搜遍全城也要找到他。」他會這麼說,然後向她詳細描述骨頭先生的樣子,最後,他會握住她的手,求她行行好。「他需要一個家。要是你不收留他,他會被人吃掉的。」但威利要等到明天才會死,等到斯旺森夫人離開醫院回到家裡的時候,骨頭先生已經在街頭遊盪了一整天,一整夜,直到新一天來臨。她一時半會兒可能顧不上去找他,也許後天都不行。而且這個巴爾的摩可是個大地方,有成千上萬的街道和小巷,誰知道他那時會在哪裡呢?他們要想找到彼此,只能靠運氣,海量的運氣,奇蹟級別的運氣。而骨頭先生早就不相信奇蹟了,他跟自己說,別做夢了。

在他喉嚨乾的時候,解渴的小水窪遍地都是,但食物就是另一回事兒了。已經快兩天粒米未進了,現在他的胃哭著喊著想要被填滿。所以,他的身體漸漸戰勝了意志,錯失良機的怨念漸漸讓位於全力尋找食物的任務。現在已經快到中午了,或者是剛過下午,人們終於起床,從周日的遲鈍懶散中蘇醒過來,在廚房裡拖著腳步走來走去準備早餐或早午餐。他每跑過一幢房子,都會被爐子上正在烤著的培根、平底鍋里的煎蛋和烤麵包機里彈出的熱麵包片的香氣狠狠地誘惑。他感覺這是個邪惡的詭計,在他目前這種焦慮和極端飢餓的情況下,這樣做太殘忍了。但他還是抑制住了跑過去討口飯吃的衝動,繼續往前走。威利教授的課程已經深入骨髓。流浪狗不是任何人的朋友,如果他在一個錯誤的人面前惹人討厭的話,那他就會被抓到收容所去——從來沒有一條狗從那裡回來過。

如果他早就養成了自己打獵或者覓食的習慣,他現在也不會感到如此無助了。但他那麼多年都待在威利的身旁,以一個知己和狗總管 的身份和他闖蕩世界,他那些與生俱來的狼的本能卻早已萎縮、消失了。他變成了一種溫柔的、文明的生物,一條會思想的狗,而不是一條健壯的狗。從他可以記事起,就有人照顧他的一切生理需要。但這就是等價交換,不是嗎?那人給你食物和住的地方,你則給他愛和永恆的忠誠作為回報。現在,威利死了,他就必須忘卻他所熟知的一切,另謀出路。這樣巨大的改變可能嗎?骨頭先生以前也曾遇到過流浪狗,但他對他們只感到憐憫——憐憫,還有一點點輕蔑。他們生活中的孤獨太過殘酷,難以直視,他也總是和他們保持著足夠安全的距離,提防著藏在他們皮毛里的扁虱和跳蚤,擔心離他們太近,就會被他們所攜帶的病菌和絕望感染。也許他因此變成了一個勢利眼,從一百碼以外就能認出這種可悲的生物。他們的跑法不同於其他的狗,用他們那凄慘的乞丐式步伐溜著跑,尾巴低垂著,匆忙跑過街道,好像在趕赴某個已經遲到了的約會——但實際上他們哪兒也不去,只是繞著圈瞎轉悠,迷失在一個又一個無處可去的狀態中。現在,當他轉過另一個街角,穿過馬路時,骨頭先生髮現他自己也在用那種姿勢跑著。不到半個小時前,他剛剛和主人吻別,現在,他已經是流浪狗中的一員了。

不一會兒,他來到一個交通轉盤的邊緣,中央是一塊安全島。一座巨大的雕像從島上聳立出來,骨頭先生遠遠地研究了一會兒這件作品,得出了結論,那應該是一個騎在馬背上的士兵,他拔出了劍,好像正要衝鋒陷陣。更有趣的是,有一大群鴿子落在了士兵身體上的各個部位,更不要提那匹巨大的石馬身上了。此外,還有下列的其他幾種鳥——鷦鷯,麻雀,隨便你叫它們什麼——骨頭先生想,這難道不是一次考驗他殺手本領的好機會嗎?如果他不能再指望別人給他投食,那麼除了靠他自己,還能有什麼選擇呢?

這時候,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骨頭先生需要使出一些敏捷的步法才能跑到馬路對面:躲開汽車,停頓,向前沖,再等待,計算好步伐以免被撞到。有一次,一個男人騎著摩托車從他身旁呼嘯而過,彷彿是一塊閃閃發光的黑色金屬,從稀薄的空氣里突然射出來,骨頭先生必須跳到一邊去才能躲開他,但這卻讓他差點撞上一輛迎面開來的汽車,那汽車是個黃色的大傢伙,一身華夫餅模具般的柵格。要不是他又飛快地跳回了前一秒鐘站的地方(回到那輛摩托車剛剛讓出來的地方),他早就玩完了。兩三個汽車喇叭同時咆哮著,一個男人從汽車窗內探出頭來吼了幾句,聽上去像是「方達赴」和「查可去」 之類的話,骨頭先生感到了屈辱的刺痛。他為自己感到丟臉,為自己糟糕的表現而羞恥。他甚至無法順利地到馬路另一邊去,要是這麼簡單的事情他都難以做到的話,那等到真正困難的事情發生時,他可怎麼辦呢?最後,他終於到了他要去的地方,但當他脫離險境,踏上那座島的邊緣時,他對自己感到如此惱火和厭惡,他真希望自己一開始就沒有試著過馬路。

幸運的是,繁忙的交通迫使他繞了一大圈,他走到了島的北邊。從這個角度抬頭看,他發現自己正站在雕像的背後,對著馬的屁股和士兵的馬刺。由於大多數鴿子都聚集在雕像的前部,骨頭先生有了一點時間去調整他的呼吸,並且計畫下一步的行動。他從來都沒有捕過鳥,不過他見過別的狗干這個,他從他們那裡學得夠多了,對不該做的事已經有了相當完整的認識。比如說,你不能總是橫衝直撞亂碰運氣,你不能發出太多聲音,還有,不管誘惑有多大,你都不能跑。畢竟,你又不是來嚇鴿子玩的。你的目標是把其中一隻吃進嘴裡,一旦你開始跑,鴿子就逃到空中飛走了。這是另外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他告訴自己。鴿子會飛,狗不會。也許鴿子沒有狗聰明,但那是因為上帝給了它們翅膀而不是大腦。為了戰勝這些翅膀,狗必須搜腸刮肚,用上生活教給他的每個技巧。

悄悄行動才是正道。從敵人後方偷襲。骨頭先生繞到了雕像底座的西面,偷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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