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紀大審判 第七節 辛普森——美國的英雄

O.J.辛普森一九四七年七月九日出生在舊金山一個十分貧窮的黑人家庭。一九六○年,年僅十三歲的辛普森加入了舊黑人幫派「波斯戰士」,一九六二年曾因此而坐牢。一九六五年,他從高中畢業後就進入了舊金山市立社區學院。一九六七年,仍在學校讀書的辛普森與十八歲的黑人姑娘瑪格麗結婚。

辛普森自少喜愛美式足球,從一九六七年到一九六九年,他到洛杉磯的南加州大學就讀,並在大學的足球隊擔任重任,曾獲得大學足球賽的最高榮譽獎——海斯曼獎。在得到這一榮譽後,他加入了美國職業足球聯盟,成為紐約水牛城的比利斯隊主力隊員,後來他又轉到舊金山的四九人隊。一九八五年,他被選為職業足球榮譽榜的年度風雲人物,並成為當時身價最高的運動員之一。

在美國球壇東征西討二十年後,辛普森在球壇名利雙收,開始接觸影視傳播業。由於他從不因為出生貧寒及少年誤入歧途而自暴自棄,反而奮發努力,成為一位享譽全美的足球明星,從而成為許多黑人青少年的榜樣。辛普森形像清新,笑容可掬,美國最大的汽車出租公司赫茲邀請他擔任該公司的全國代言人。赫茲公司的策略不錯,其他大型公司,如那畢絲柯食品公司、威體育用品公司等紛紛邀請他拍廣告。盛產橙汁的佛羅里達州,每年更投入幾百萬美元,邀請辛普森促銷佛羅里達橙汁,因為辛普森名字的簡稱是O.J.,與橙汁的英文eJuice的相同,因而辛普森也成為橙汁的代名詞。

辛普森並不滿足自己足球明星和廣告明星之名氣,他還開始涉足影視業。他先在ABBC這兩家電視網擔任體育節目評論員,後來在《NakedGun》(笑彈龍虎榜),《sman》,《KillerForce》等電影中擔任要角。

在辛普森的事業步步升高時,他的婚姻卻一直走下坡路。第一次婚姻維持十多年後,他與第一任太太離婚。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中,辛普森在洛杉磯富人密集的比佛利山莊的一家餐館裡,結識了女侍待妮可。

妮可是一九五九年在德國出身的,母親是德國人,父親當時在美國軍方報紙中擔任記者而結識她母親的。妮可出身後不久,他們全家搬到洛杉磯南部的橙郡。妮可的高中同學都說她是個熱情奔放,美麗動人的姑娘。她的脾氣雖大,性情直率,但是待人熱誠,還曾被選為校花。

一九七七年,辛普森在餐館結識妮可時,她才十八歲,而辛普森仍是個有婦之夫,但是有「花花公子」之稱的辛普森和妮可一見鍾情,而展開愛情長跑。

一九八五年,他們在辛普森位於布蘭伍的家裡舉辦了閃電式婚禮。婚後生活十分舒適懈意,他們在加州的拉吉那海灘,紐約市等地都購置了房產,經常週遊世界各地,併購買了十幾輛勞斯萊斯等名貴豪華轎車,妮可每個月光是零用錢就有六千美元。

妮可和辛普森前妻生下的兩個小孩相處都很融洽。不久,妮可和辛普森生了第一個小孩,名叫雪妮,三年後,他們又生下了一名男孩,取名約斯頓。在約斯頓出世後,妮可與辛普森的關係出現了裂縫。妮可懷疑辛普森在外面有女人,因此經常發脾氣。

隨著婚姻的變化,辛普森也開始動手打妮可。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清晨三時三十分,妮可打電話報警,聲稱辛普森在毆打,她在妮可的報警錄音帶中,可以聽到辛普森一邊毆打一邊叫喊「我要殺死你!」的叫聲。五月二十四日,辛普森認罪,被判兩年的緩刑及一百二十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一九九二年二月六日,辛普森和妮可正式分居,二月二十五日,妮可提出離婚申請。根據離婚協議,妮可獲得價值七十萬美元的公寓,四十三萬美元的瞻養費以及每月一萬美元的子女撫養費。

離婚後,妮可開始和其他男人約會,辛普森獲知後非常嫉妒。一九九三年,他們又開始重新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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