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紀大審判 第五節 至誠信義

在我的房間里,掛著一幅字,上面寫者「至誠信義」四字,這就是我的人生座右銘。我時常勉勵自己,做事情要言而有信,待人要以誠相待。

有一次,緬因州長打電話給我,該州的刑事化驗室主任一職出缺,他想請我做主考官,主持應徵者的口試。我欣然答應了。誰知在口試前一天,美東地區發生大風暴,地面積雪有五尺厚,許多道路都被封鎖,妙娟勸我不要去,因為氣候惡劣,應徵者都不可能出席。

但是我說,我答應過的事情,就一定要辦到。我們便提早出門,平時只要五、六個小時的車程,由於在大風雪中阻塞嚴重,道路險狀環生,我們花了十幾個小時才趕到緬因州,趕到時剛好清晨八、九點,面試是在九點鐘開始,當我在九點鐘準時出現時,州長和其他主管都大吃一驚,他們原來以為我從新聞報導中得知大風雪的消息,一定不會到場。

果不出妙娟所料,當天早上沒有一個應徵者出現。到了下午,有一位應徵者趕到,他提前一天出發,但是由於道路阻塞而遲到了。他的資歷與其他人相比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是我認為他能冒著大風雪趕來應徵,答應過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難都去努力完成,精神十分可嘉,便建議州長錄用他,州長馬上同意了我的建議。

信譽是刑事鑒識這一行最珍貴的資產。如果沒有好的信譽,缺乏可信度,社會大眾將不會相信刑事鑒識的結果。

要建立良好的信譽,必須要具備刑事科學家的職業道德。我時常教育學生,刑事鑒識工作者首先是一位科學工作者,不能抱有任何預設立場,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有嚴謹的科學態度,實事求是地讓事實說話,讓證據來決定,不冤枉好人,也不讓壞人逍遙法外。除了夤整對被告不利的證據外,如發現對被告有利的反證據也要如實報告。

雖然我主持的化驗室是警政廳內的編製,但是我認為警察機構就要主持正義公道,化驗室也是一樣,要不偏不倚,公正不阿才能取信於人,取信於陪審員。不管如何,刑事鑒識人員不能降低本行的職業道德標準,不能為了某一案件的需要,或受金錢利益的驅使而扭曲事實。

被稱為世紀大審判的O.J.辛普森案件,就是測試刑事鑒識人員信用度的一個最佳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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